“隔壁房间有人住吗?”钟辰轩问。程启思说:“有啊,当然有。听旅馆老板说是一个骑自行车环湖的小团队,一间房挤了六七个人呢。为什么这么问?”
“哦,因为我听见隔壁有人在说话。”钟辰轩说着把耳朵贴到了墙壁上,“你听,又说又闹的,好像有什么很有趣的事。不过,好像也有人觉得并不好玩,在吵架似的。”
“睡觉吧,管他呢要想看出你与恋人适合不适合,最好就是一起出去旅游一趟,这样最能看出对方的缺点。这种小团队,当然更容易让各自的缺点凸显出来了。”
“说得好像你才是心理学家而不是我。”钟辰轩嗤之以鼻,“那我跟你一起出来,算什么”
这问题问得程启思无话可答,就算钟辰轩缺点一箩筐,他也只能认栽。
钟辰轩不理他,继续把耳朵贴在墙壁上听,程启思叹了口气,无可奈何地从床上爬了起来,也凑过去听。
虽说这房间简陋,但墙壁却不算薄、程启思只模模糊糊地听到了几个词:“尸体……明天……血……”
程启思回过头来,他实在是疲倦得眼睛都睁不开了:“我不管了,我要睡觉了。这里能出什么事就算有危险,也是自找的。何况又不是登山,没事啦!”
程启思把被子拉过来,顿时闻到一股无法形容的气味。他又叹了口气,把被子一脚踢开了,喃喃地说了句:“这地方,别说你,我都觉得受不了。”
不到一分钟,他就睡着了,隔壁的什么声音,一概不管了。
第二天早晨,把那脏兮兮的印花窗帘一拉开,刺眼的阳光就射了进来。程启思本能地闭了一下眼睛,外面那些金灿灿的油菜花简直是铺天盖地,灿烂得让他眼睛发花。天也蓝得出奇,在大城市里根本见不到这么蓝的天,几缕白云飘在天上像是半透明的纱一样。
可是在离窗外不远处的油菜花地里,有几个人正站在那里,一动不动。这几个人都穿着十分专业的自行车运动衣,五颜六色,他们动也不动地站在那边,摆着或僵硬或滑稽的姿势,很像是某种行为艺术。
这里的油菜花田,是按每户人家的地,用五彩的长条飘带隔开的。这些的。这些彩条,也在那些人的周围飘舞。
程启思从窗户里跳了出去。因为这旅馆的门是对着小镇的正街的(事实上这小镇也只有一条街),如果要走大门,得绕很长的一段路。可他们住的那排平房,则是每个窗户都正对着外面的油菜花田,跳窗是条最好的捷径。
他快步跑向那群人,一路上踩踏折了不少的油菜花。程启思也觉得有点心疼,但是他离那群人站的地方越近,不祥的感觉就越浓,也顾不上那些花了。这种地方就是这样,看起来近,其实挺远的,程启思跑了大约五分钟才跑到目的地。
在这片一望无际的油菜花田中心,躺着一个男人,摆着一种古怪僵硬的姿势。他穿着黑底带深红色花纹的紧身运动衣,戴着墨镜和头盔。这种打扮,绕着湖一路开车过来的时候,程启思和钟辰轩见了不知道多少。七八月是这个湖一年里最漂亮的时候,油菜花在高原上开放的时间跟在平原上是大不相同的。每年湖边都会举行“自行车环湖赛”,来参加的人不计其数。
油菜花田里趴着的这个人。手脚都张开,形成了一个“大”字形。这是个男人,身材又高又胖,相当壮健。他的背上深深地插着一把刀,插得非常深,只露出了刀柄,这人流的血不多,但仍然染红了黑色的运动衣。
那些极其灿烂的金色的油菜花,在风里相当温柔地拂过那个死者的脸。
高原的早上,可以说是有些寒意的。湖面上的风吹过来,凉飕飕地灌进了程启思还没扣好的衣领里,程启思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寒噤。
“这个人是谁
程启思厉声地问那群如石像一样站在那里的人。三个男的,一个女的,都是全副武装的自行车骑手的打扮:头盔、墨镜、彩色口罩,浑身包得严严实实。这是高原,如果裸露着皮肤,肯定晒伤。
其中有个男的说道:“他是我们队长。”
程启思再侧过头一看,果然在死者的头边,插着一面金黄色的小旗,那小旗还正在风里飘呢,旗上印着几个字:追风队。
他一瞬间有种莫名的感觉,好像那小旗有点什么地方让他觉得不舒服。但是立即地,一阵莫名的恐惧感把他这种感觉压了下去。
不管那个死者是怎么死的,不管他是自杀还是他杀还是意外,他总得走到油菜花田里去。凶手杀了他,也得走出来。可是,死者周围的油菜花完全没有任何被踏的迹象,一株株花都开得金黄灿烂神气十足,而那个死者,是个身高接近一米九,体重该有两百斤的高胖男人,他是怎么进去的?那群人散在他周围,踩踏的痕迹就十分明显。但是在死者躺的大约两米见方的一块花田里,那里绝对没有任何踩踏的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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