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
除了怔怔得看著一脸渴盼的马姨妈,我真说不出一句话来。
是害怕有生之年无多,希望看到子辈安定成家吗?
若是陈风找的是个女孩子,我还可以理解。
可我?
马姨妈的笑容有些黯:“小寒,你不喜欢小风吗?还是你家里人会不同意?对不起,我没想到你家……”
“我家没事。我没有母亲,生父几年前也过世了。”我简单得道。
“但,”我指著陈风,又指著自己,“我和……他都是男的。”
世界颠倒。
什麽时候介意过这俗事?人家传的就是萧少男女不拘荤素不忌。
“这一看就知道了,”马姨妈又笑了,白白的圆脸浮出了真正的愉悦,“我问过小风了,他说他没意见。小寒,你到底喜不喜欢小风?”
於是我被彻底逼上了绝路。
稍早前和罗爵士的那一句玩笑话居然一语成谶。
在马姨妈面前,我看著陈风,足以颠倒众生的脸此时并无笑意:“喜欢。很喜欢。”
☆、(32)
就一句话,我把自己卖了。
而且预测终此一生,没有赎回的可能。
不是不能理解马姨妈……不,其实是完全不能理解。
到底把陈风塞给了我能怎样?
我是可以保证这人,以及他拖家带口的一大帮子人都温饱有余。
但这点,陈风也做得很好。
陈风的“挖煤生意”,在这段时间来,我好歹算是摸到一点眉目。
酒色财气无一不全。
我有我生活里的声色犬马,吃喝玩乐,结果风哥是最没有资格指责我的人。
这正是他操纵的领域,不过阶层不同罢了。
只是在“乐春院”,陈风和姚丽华几乎避而不谈“那边”的事。
“红绿刺蝟”他们那夥,除老蔡头外,极少出现在马姨妈和孩子们眼前,若非有极紧急的要事。
不知道那顿饭算不算。
说是婚礼,整个过程也简单。
又不会去注册登记,说白了不过是各自打扮一新。
由姚丽华摆布著,选了几个风水宝地,拍合照。
最夸张的大合照片里面,马姨妈穿著蓝色短装外套,内套堪称华丽的金色镶边黑裙,雍容华贵得坐在正中央,我和陈风分站两旁。
姚丽华蹲在马姨妈的脚边。
不消说的,西装笔挺,年轻女孩粉色连衣裙飘扬。
十几个孩子大的带小的,簇拥在旁边,也都换过新衣新裤,穿戴之隆重,直接可以过年。
甚至连小浅收养的两只小猫也来凑热闹,那两只猫经过小浅小羊的苦苦哀求,终於留下来。现在已经不复初来时的虚弱,趴在姚丽华的肩膀上,露出毛茸茸的猫头。
背景是“乐春院”的正门。
拍下这张照片的人正是“红绿刺蝟”。
然後……就开饭。
我心神不定得度过了一天,陈风显然不会比我好受。
事实上我觉得除了马姨妈兴高采烈,其他人都有说不出的尴尬。
陈风再一次当著诸人介绍我:“这是萧水寒,萧少。你们都认识,今後,会有更多来往。”
我起身致意,不由暗中松了口气──没几个人敢正眼看我。
原因当然不是我太英俊。
等到这场“婚礼”终於尘埃落定,姚丽华过来汇报,说约好了明天带马姨妈去医院检查。
临走时不忘调皮得鞠躬:“春宵一刻值千金,新婚快乐,风哥水寒哥。”
剩下我与陈风,面面相觑。
“陪我喝两杯?”我先开口道。
留意到这人在席间几乎滴酒不沾,但此刻我忽觉疲惫不堪,急需酒精支持。
果然陈风迟疑著摇头:“不,我不喝酒。在那边避不开,才喝。”
我低头,轻笑:“风哥,别这样。今天是你的大喜日子,这都不喝?”
“酗酒的男人我见得太多。萧少,对不起,实在不能奉陪。”陈风略笑,他移动步伐,把身上的西装外套脱下,扔到床上。
我转身,道:“那我出去找酒喝。”
刚走到房间门口,手还没搭上把门把,陈风倏然上来,把我抱住。
他的呼吸喷在我肩头。
“你哪都不许去。”
我哑然,想转身却做不到。
“我想喝酒。”
“别耍赖。”陈风道。
完蛋……为什麽他会在这种时候,用上那种口气?
“我真的想喝酒。”
“萧少,不敢看我?”挑衅的笑意鼓动著耳膜。
好,我承认了,我感到──羞涩!
怎麽著,打我啊!
这整一出“婚礼”的剧目就足够让我头晕目眩,不要说陈风那厮气场逼人,在他身边以“伴侣”身份行动自如,这得要多少定力多少勇气?
热闹散场,简直就是要昭告世人我,今晚要与他,做爱。
不,完全不一样。
之前便是上床玩都没事。
心脏兄,你跳得这麽厉害好像里面养了只野山猫是闹哪出?
“马姨妈是把我当媳妇,还是女婿?”
深吸口气,伸头一刀,缩头一刀。
陈风失笑道:“还用问?”
他指我,又指自己,“萧水寒,风。一目了然,昭然若揭。”
风萧水寒。
我笑了,壮士一去兮不复还,不是好兆头。
还没等开口,陈风已道:“知道你辛苦。只是,姨妈辛苦半辈子,却仍然觉得,人不可以孤独。她希望看到有人陪我。就顺她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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