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眼,居然又扑上来。
看他带病在身,一副快病死的样子,还要挣扎着用掉最后一口气来强暴别人,而且坚持不懈,这份精神委实可嘉。
这种病恹恹又楚楚可怜的强暴犯,加彦也真是下不了重手打他,只能勉强扭打成一团。
最后是加彦满脸通红从床上赤脚跳下来,逃到隔壁房间关上门,这场混战才算告一段落。
第二天早上醒来,那晚那口气仍然噎着消不掉。他辛苦照顾得自己都快生病,肖蒙还只拿他当那种东西。
真想不告而别,不再跟那个恩将仇报的男人有关系。但想了半天,还是心软,去煮了点粥,才敲响肖蒙房门。
门没锁,床上的男人蜷成一团,也不知道是睡是醒。加彦小心走近,看他露在被子外的脸。男人嘴唇抿得紧紧,垂着眼睛,没什么精神,看起来有些寥落可怜。
“我做了早饭,”加彦还在气,态度不大热情,“你自己去弄来吃吧。有什么不舒服去医院。我以后不会再来了。”
肖蒙静静躺着,不吭声。加彦见他仍然这么别扭,更加失望,去厨房把粥盛了出来,递到他面前:“吃了吧。这是我最后一回管你了。”
肖蒙这才坐起身来,接过碗。
加彦也不理睬他的发怔,转身走开,没走出卧室就听见背后陶瓷碎裂的声响,心想无论他再怎么赌气任性摔东砸西,都绝对不再为他操心了。终究还是没忍住,回头看了一眼。
肖蒙脸上没有什么表情,两只手却烫得又红又肿。
加彦吃了一惊,两步回去一把抓起他的胳膊:“你怎么这么不小心!”
“我端不住,”把手泡在热粥里的男人这么回答,顿了顿又说,“你不是不管我了吗?”
加彦顾不上跟他计较,忙放软口气哄他,好容易才劝他起身,去把手放在冷水下冲了半天,手背上却还是起了一溜小水泡。
用在碘酒里浸过的针把水泡逐一挑破,放了水,左左右右都涂上药,看起来已经不那么严重了,加彦才放下心来,舒了口气,嘱咐他:“没关系,很快就会结疤。结了疤你不要动手揭啊,不然要留痕的。”
肖蒙还是不吱声。
看他两手药膏,一时半会动起来不方便,加彦就让他在客厅坐着,自己去冰箱起翻出吐司和牛奶,热了热给他拿过去,打算等他填饱肚子再走。
“吃了吧。你手心没弄伤,这个总拿得动。过几天就没事了。以后你自己小心点。”
肖蒙低着头不知道在想什么,手背红肿,垂头默默咬面包,眉心微微拧着,侧面看起来异常地美好又无辜,样子有点孤零零的可怜。
加彦回过神来,忙转开眼睛,暗下决心千万不能再被他骗倒。
虽然发誓绝对不会再被他耍得团团转,以后也不管他死活,但卧室里被粥弄脏的床还是要清理的。
让肖蒙一个人呆着吃早餐,加彦就去把被套拆了,洗干净了晾起来,棉被也擦了污渍,拖到阳台上晒,地毯更要费一番功夫来清理。
原本以为做完打扫就万事大吉,哪知道在他忙碌的时候肖蒙那边又弄伤了手。
这回是打碎了装满牛奶的玻璃杯,割伤无数,手掌里还细细碎碎不知扎了多少玻璃屑。
加彦完全没心理准备,进屋猛然一见他满手血,差点晕过去。只顾急急送他去医院,都忘了追问他到底是什么本事,捡个碎片能把手弄成那样。
看他渗了不少血,想到十指连心,加彦也没来由的心慌,替他痛得满头大汗。
忙了半天总算让医生把皮肉里的最后一粒细屑都清出来。加上烫伤,肖蒙两只手掌就都被重重叠叠包扎得又肥又大,十个手指犹如十只萝卜,动都不能动。
从医院回到家,原本面无表情一声不吭的肖蒙立刻就可怜兮兮地哼起来。加彦知道他是真的疼,只好哄小孩般一直哄他。
虽然不是什么大伤,但手指动不了,做事异常辛苦,在家门口加彦让他自己动手脱个鞋子,他就泪汪汪的。
这样“柔弱”的肖蒙让加彦很伤脑筋,思来想去,还是不忍心把他丢在这里自生自灭,只好自愿留下来当保姆。
肖蒙受伤的只不过是手,但他好像已经自动把自己归类为生活不能自理的伤残人士,除了张口吃饭,躺下睡觉,剩下的一切就全丢给加彦打理了。
加彦的日子比以前更辛苦,烧饭这样的份内工作就不说了,饭菜端上桌子,还要一口一口喂他吃饭,谁让他连勺子也拿不了。肖蒙倒也不觉得一个三十岁大男人让人喂食有什么不好,吃得很是惬意,还时不时挑剔一下饭菜的口味,指定下一顿的菜单。
病人最大,加彦也就什么都由着他。
做饭打扫,擦擦洗洗,下了班就围着他忙前忙后,这些都不在话下。
让加彦为难的是,肖蒙的手,要自己脱衣服都很困难,上厕所自然不方便,一个人洗澡更是办不到。
“我要去洗手间。”
一听到肖蒙这么说,加彦就只好硬着头皮跟他进去,替他解开裤子。
明知道解决个人问题不方便,就该少喝水才对,偏偏这家伙完全没有自觉。加彦一天替他解了几次裤子,不可避免地也碰到了好几次。只能一边自我安慰说幸好两个都是男人,见怪不怪没什么好尴尬,一边七七八八地帮他,脸涨得通红。
洗澡时间是最让人头大的。伤口不能沾水,一切就都只能由加彦代劳。肖蒙难得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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