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的空气也是闷热得令人窒息,根本无法产生凉爽的感觉。
“这个嘛,该怎么说?”
与他同车的一个男人思量起来,他是阿凯,是这次结伴而行的另一支乐队的主唱。
“我们这车子的空调坏了好久了,但是好像一直都没有想过要去修……”
“哎?!”严欢惊讶,“那夏天和冬天怎么办?”
“哈哈,冬天的时候挤一挤就不热了,夏天嘛,在路上开快一点自然有风,这就不需要费钱的车载空调了,多好。”阿凯很是屌丝得大笑道:“反正就我们这样老爷车,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散架,修也没有意义。”
“什么老爷车!你懂什么?”正在车内忙活的一个男人突然探出头来,瞪着阿凯。“这车款,内设,还有很多地方,都是限量版独有车型,你懂个屁!别看它现在这么貌不惊人,当年可是一个大美人!”
“是,是,所以你就花了队里的钱,买了这么一辆被淘汰的大美人,害的我们走十里路就要停下来修车。”
阿凯毫不在意地回嘴,被他驳斥的那个男人哼了声,继续钻回去摆弄车子了。
这男人叫傅斌,是阿凯的队友,和向宽同为鼓手他,脾气倒是暴躁很多,但是在大多数时候,阿凯说他还是比较靠得住,是个值得相信的伙伴。在严欢的印象里,似乎鼓手就应该是这样,有热烈也有沉稳的一面。
相比起来向宽就是内敛许多,虽然有时候会嬉闹犯二,但完全没见过他感情激动时的模样。就像是一碗水,总是平平淡淡,没有太多的味道。
说起来,向宽和付声他们是在后面那辆车上吧,怎么还没跟上来?
严欢想着,踮起脚尖向来路看去,可是除了看见茫茫的烟尘和被太阳蒸腾出来的水汽,其他什么都没有。
“也许路上有事耽搁了。”阿凯道:“我们先在这里坐会好了。”
两人丢下还在修车的傅斌,躲到路边的阴凉处去。
他们这三支乐队一共有十三个乐手,再加上一个临时助理,共十四个人,记载三辆车上,还要搭载乐器,尤其是架子鼓更是满满当当地要堆满一辆车。
严欢坐的这辆车只载三个人,其余载得都是器具,这还算是比较好的情况。听说有的车一共挤了七个人,挤得跟沙丁鱼罐头似的。
“喂,严欢,听说你是自己把付声拉进队的?”
两人坐定后,阿凯就开始八卦起来了。“究竟是怎么回事?他当时有没有给你摆脸色看?你不知道,听说付声竟然进来这么一支小乐队,圈内所有人下巴都掉下来了。”
“哪有那么夸张。”
“绝对是晴天霹雳!你想付声连夜鹰都踹了,却跑进你们的小乐队,这不是很不可思议的事情吗?我们都在怀疑他是不是魔障了……”
严欢满脸无奈,喂喂,那支不起眼的小乐队的队长可正坐在你面前,说话不要这么直接好不?
阿凯继续催促道:“快说说!你究竟是怎么把付声忽悠进队的?”
实在是耐不住他的软磨硬泡,严欢只能老实地将来龙去脉一一道来,连当初和付声定下的赌约也没有错过。可是说完了后,阿凯反而更加的不敢置信。
“就这样?这么简单?”
“还要怎样,这还不够吗?”严欢反问。
“我只是觉得奇怪,以付声那个喜欢刁难人的性格,竟然给你设这么容易的考验,而且最奇怪的是他竟然还没有出尔反尔,真的进了你的乐队!”
“……他偶尔也是说话算话的。”
“哈哈,你也说的,偶尔,偶尔嘛!就是因为不常见,所以才叫做奇迹呀。”
严欢望着没有人烟的马路尽头,心底默默道:付声,这可不是我在说你坏话,而是你在人民群众心中的真实形象。
“唉,不过像那样有才华的人脾气古怪一些,大家也都不会说什么,反倒都认为是应该的。”阿凯说着,突然叹了口气。“而像我们这种还在温饱线挣扎的小乐队,就只能寻找一切机会增加知名度,哪怕是多一个人也好,想让他听见我们的音乐。”
严欢侧头,看着他。阿凯初中毕业就出来打工了,一边工作一边坚持办乐队。因为很多不确定性,他经常在各个乐队间流动,而认识傅斌和现在的队友则是半年前的事情。直到那个时候,一直像浮萍一样飘荡的他才沉静下来。
阿凯和傅斌现在所在的乐队,是一支严欢没有听过名字的乐队,而据向宽所说,在全国像这样默默无闻的乐队还有成千上万支。
这些人都和阿凯一样,抱着一个朴素而又难以实现的梦想,每天都在竭尽一切朝它努力着。哪怕只是近一步也好。
但是就算再努力,再拼尽一切也好,他们绝大多数人依旧是一辈子都无法实现自己的梦想。在到了一定的年龄后,只能迫于现实不得不放弃这个幻灭的梦,从此踏上与摇滚毫无关系的另一条路。
能够继续从事与摇滚有关的工作的乐手少之又少,而能够靠乐队混饱饭的乐手,更是千不足一。
至于最后走上世界的舞台,成为被历史所铭记的乐队,那只能是凤毛麟角。
现实太残酷,竞争太残酷,哪怕曾经付出一切努力了,但是失败却往往是大多数乐手必须面对的最终结果。
绽放在悬崖的摇滚之花,能够摘到它,目睹它美丽的人,只有被上帝宠幸的幸运儿。
“我岁数也已经不小了。”阿凯叹息着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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