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还打不过自己。小鹿要是总那个样子,其实也不坏。那样的小鹿,一定是没人要的,把那样的小鹿放在家里,自己也一定是安心的。
大少爷没在军队里混过,可在大部分时间里,都像个狡黠暴躁的的老油子,唯独今天夜里,他最像一名真正的十八岁青年,躺在黑暗中,静静的想心事。
想到最后,他决定再不逼迫小鹿了,等到小鹿再大一大,让小鹿自己做选择。免得爱人做不成,反倒先闹成了仇人。
大少爷那边一平和,小鹿这边立刻就有了知觉。
他试探着又向大少爷提了一次上学的事情,大少爷含含糊糊的打马虎眼,不肯正面的回答,摆明了是想把他养在家里做闲人。小鹿既然看明白了,就也不再废话,继续每天遮遮掩掩的跑一趟报馆。有时候他被大少爷困住了,实在不得脱身,就经常提前往报馆多送几篇文章,若是连着一两天去不成,也不至于耽误报馆的业务。
时光易逝,转眼间到了冬天,小鹿做得机密,竟是一点风声也没露。这天下午,他从报馆正门中走了出来,迎面却是看见了余翰文。
余翰文穿着及膝的粗呢大衣,头上戴着一顶华而不实的小礼帽,乍一看已经有了青年绅士的模样。小鹿迈开大步跑到他面前,从衣兜里掏出一只信封向他晃了晃:“又发薪水了,你猜我现在已经攒了多少钱?”
余翰文夺过信封,打开来瞧了瞧:“你得攒了五十多块了吧?”
小鹿笑着竖起一根手指:“加上今天这些,正好一百块整!”
余翰文也是富人家的子弟,本来是不把一百块钱放在眼里的,但因这一百块钱全是小鹿凭着本领挣回来的,他就觉得这一百块意义非凡,下意识的做出了诧异表情,他又惊又喜的说道:“那你明年开春,不是就可以去找学校了吗?”
小鹿抿着嘴笑,一边笑一边连连的点头。
余翰文把信封塞回他的口袋里:“你把钱收好了。找学校的事情包在我身上,我去给你打听,一定给你找个好学校。等到中学毕业了,咱俩还到一家高中念书。”
小鹿想象了一下那样的生活,感觉简直美好得无法言喻。用脚上皮鞋踢了踢地上的冻土和雪块,他双腿做痒,高兴得简直想蹦想跳。
余翰文又问:“咱俩一会儿看电影去吧,我有两张票子,是大姐给的。”
小鹿抬头看了看天光,随即摇了头:“不成,今天干爹回家,大哥肯定也得早回来。他回来了看不见我,又是一场事儿。你现在不是放寒假了吗?你在家等着,我这几天一有工夫,就给你打电话。”
余翰文听闻此言,无可奈何,只好是和小鹿就此分了手。
小鹿拦了一辆洋车坐上去,匆匆的往程宅赶。离着胡同口还有老远,他就谨慎的下了车,凭着两条腿继续往回跑。刚一拐进胡同,他就看出程宅门口的阵势不同往日,不但门口两侧全排了整整齐齐的汽车队伍,而且墙外每隔几步便站了全副武装的士兵,看那意思,竟像是要把程宅团团围住一般。
平时程宅是个华丽冷清的所在,小鹿出出入入,只觉荒凉寂寞。今天程廷礼一回来,那种冷清之气登时一扫而空。戎装打扮的军官们吆三喝四出来进去,忙得走马灯一般。而小鹿进宅之后没走几步,前方就有个花枝招展的女人向他招了手,说话直通通的不客气,正是春兰:“你跑哪儿去了?怎么才回来?直接往老爷院儿里去吧,大少爷已经过去了!”
小鹿舔了舔嘴唇,没说什么,掉头就奔着程廷礼那一国去了。
☆、第二十四章
程廷礼究竟是什么时候回来的,小鹿不知道;反正小鹿进了他那屋子里时,只见这位干爹还是一如既往的爱睡觉,此刻不早不晚的,他已经换上了睡衣。丝绸睡衣是西式的,质地闪亮沉重,袖口领口全用暗红的丝线绣了花样子。小鹿素来看不惯男人穿绣花衣服,然而程廷礼尽管已经年过四十,但是毫无发福老态,依然长身玉立,穿成这个样子,看着居然也挺调和。趿拉着拖鞋背着手,他站在屋子中央,对着小鹿抬眼一笑:“小混蛋,知道干爹今天回来,你还出去野跑。”
大少爷站在一旁,此刻也开了腔:“你上哪儿去了?”
小鹿对着程廷礼笑了,又看了大少爷一眼,然后小声答道:“我没上哪儿,就是出去溜达溜达。要是知道干爹今天回来得早,我就不出去了。”
程廷礼登时笑出了声音,又对着小鹿一招手。及至小鹿走到他面前时,他一弯腰,在一把大沙发椅上坐了下来。上下又将小鹿打量了一番,他低声笑道:“看你这一头汗,从外面一路跑回来的?”
小鹿实话实说:“本来是慢慢走的,后来看见胡同口里有兵了,这才开始跑的。”
程廷礼点了点头:“好,好,去把衣服脱了,拿毛巾擦擦汗。”
小鹿穿着子呢短上衣,这时就依言解了纽扣,脱了它要往衣帽架上放。一名小勤务兵赶了上来,双手接了衣服要为他代劳。小鹿没提防,冷不丁的见身边伸过来了一双手,竟是吓了一跳,上衣登时就脱手落了下去。小勤务兵倒是眼疾手快的,一把将那上衣托了住,同时只听“啪嗒”一声,一只信封从上衣口袋中落到了地上。
程廷礼见了,本是没往心里去;大少爷却是看得清楚,登时大踏步的走了过来,弯腰伸手要去捡;小鹿慌得一颗心在腔子里一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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