劲儿,把尖锐的那一段狠狠地插入自己的大腿内!
戈卿吓了一大跳,他想冲上千阻止亨利的动作时已经太迟了,眼睁睁地看著小笨熊把尖锐的水管刺入自己的大腿中,血液是呈pēn_shè性地涌出,一时之间,小仓库里充斥著浓烈的血腥味,“快喝我的血,快喝……”亨利虚弱地摸摸戈卿的毛发。
戈卿的心原本就已经痛不欲生,听了亨利这句话,他更是痛上加痛,蚀骨的疼痛袭来,让戈卿失去了理智,心上人的血液刺激著他的味觉,亨利又不断地把大腿凑到戈卿嘴前,令人作呕的铁锈味弥漫在戈卿的气息之间。作家的话: 最近说要补的补更由於本人的懒惰病犯了一直办不到==
我会加油的!大家请相信我a;
30 绑架
戈卿的心原本就已经痛不欲生,听了亨利这句话,他更是痛上加痛,蚀骨的疼痛袭来,让戈卿失去了理智,心上人的血液刺激著他的味觉,亨利又不断地把大腿凑到戈卿嘴前,令人作呕的铁锈味弥漫在戈卿的气息之间。
他再也忍不住地别开脸,胃里有异物不断地搅弄翻腾,他的豹嘴痛苦地大张,如今口口如也的胃里只涌出些许透明的胆汁,他的喉头痒痒麻麻的,仿佛有更多东西正要涌出来,说不出的难受感。
“喝我的血,乖,喝啊……为什麽不喝……”亨利难过地看著戈卿,血色尽褪的双颊显露出一种病态的苍白,“你不能死啊……不能死啊……”
戈卿想怒斥这个笨蛋白痴,他eq甚好,喜怒从来都不形於色,他从来都没有好像现在一样那麽地愤怒,气得他……连骂都骂不出口,他不忍心啊……他永远都搞不懂这个傻瓜到底在想什麽,能说他善良到愚蠢的程度吗?他简直……说他愚蠢简直就是侮辱了愚蠢这个字眼!
戈卿静下心了,刻意转头不去看亨利,脑袋里的思绪乱转,竭力让自己镇静下来。他安排安语做的事他一定会照著做的,只是为什麽到现在杰克还没来呢?是不是哪里出了问题?
亨利的父亲不可能到现在都没有出现。
当他在思考当儿,仓库外面传来几声枪击巨响,戈卿警惕地转头,护在如今身体极其虚弱的亨利前面,亨利也用尽全身的力气站了起身,脱下自己的衣服,按在自己大腿上止血,一拐拐地往戈卿所在的方向走去,招他过来,“来,蠢蠢,来我身边。”
虽然此时戈卿真的很不想理睬亨利,但他还是无奈地走到亨利身边,端坐在他脚下,眼睛从不离开那道铁门。几分锺後,铁门被用力地踹开,一个熟悉的黑衣人走了进来,亨利知道他,他是他父亲的保镖之一。
看见熟悉的人,亨利提起的大石头逐渐放下,他本来以为……以为……父亲不要他了,原来父亲是还要他的……泪滴滑落,他的意识逐渐随著血液的流失而逝去。
黑衣人冷著脸命人将小少爷抬起,“快把他带走,事情解决好可以回去交差了。”
“这只小豹呢?”有人问,小豹虽然不常见,但在当地,饲养野生动物并不是少见的事,所以小豹的出现并没有引起他们的兴趣。
戈卿端坐在同样的位置,看著以前帮派里的兄弟,陌生又熟悉,熟悉的是他们的脸孔,陌生的是他们的态度,冷眼看著他们,尾巴甩了甩,一副高傲的模样。
“只是只小畜生而已,别理它。”黑衣人看著戈卿那琥珀色的双眸,那冷淡的双眼底下仿佛隐藏著一团炽热的火,和那个人非常相像。他想著想著,被自己心中的念想吓著了,忍不住打了一个冷颤。
怎麽可能,那个人已经死了呢!
“蠢蠢……蠢蠢……”被一个帮中兄弟抱在怀里的亨利就算是受了伤还是竭力挣扎著,双眸依然紧闭,不知是在做梦还是清醒著,可嘴唇却不断吐出他给戈卿取的名字,“蠢蠢过来……蠢蠢……”
黑衣人不耐地看了亨利一眼,甩甩手道,“连这只畜生一起带走好了。”龙门老大最喜欢野生动物,说不定把花豹带回去还能让他高兴。
31 父亲
两天前。
屹立在城市边缘的龙门总部是一座残旧的高楼,高楼名为仁南大楼,斑驳的墙刻画著这座城市曾经的旧时代,那个时代久远却清晰,被这个表面辉煌的时代持续继承下去,久而久之,逐渐被众人所遗忘在记忆深处,现在成为了罪恶、xìng_ài、金钱、黑暗的代名词,所有人哪怕是听见那条街道的名字也难免会心惊胆颤。
此时,一个男人站在大楼最高层里的一片落地玻璃之後,把近处纸醉金迷的光辉统统收入眼底,他一脸冷淡,轮廓仿佛刀刻一般地深邃,标准的西方男子脸孔。
“老大,真的不救亨利少爷?”站在他身後的黑西装男子说道,他拥有凌厉的粗眉毛和一张刻薄的薄唇,正是杰克的左右手之一景权,江湖传说中的冷面黑狼。
杰克的鹰钩鼻轻哼两声,“他们想借我儿子来威胁我,也未免太过愚蠢!”他傲慢地睥睨著暗夜的景色,看著那绝望的乌云聚拢又散开。
景权斟酌用词一番,才缓缓吐出,“纵使老大你再不爱惜这个儿子,他也是你儿子。”看见杰克狠狠地瞪了他一眼,景权视若无睹地说道,“我们中国人有一句话,叫做虎毒不食子,不知道老大你听过没有?”
杰克冷哼,“你不是也很不待见他。”龙门是个从世界级黑帮分裂出来的帮派,每一个成员都在争斗之间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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