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而易举,幸好亨利经过几年的锻炼,身手了得,才不至於花太多时间在走楼梯上。
这些坟墓都有一定的念头,虽然排列整齐,但大多数都是荒废的坟墓,有的旧得连墓志铭都瞧不清楚,有的被长得如人般高的茅草重重地覆盖,能葬在这个地方上的人不是泛泛之辈,在那个年代,这泉山的墓地位价极其地昂贵,因为依山傍水,但岁月始终是不留人的,更何况是那些已死的魂呢,渐渐的,人们的坟被灵塔所取,而这里就渐渐地被人们所遗忘。
戈卿记不得他走了多久,很长的一段路,戈卿停在一个双人墓的前方,或许他早就叫人前来打理过,所以戈卿父母的坟在整个山头里看起来是最新颖、豪华的,再一次,戈卿被亨利的举止所感动。
“谢谢你。”
亨利扁嘴,“再说一次谢谢我就不理你了。”
戈卿扯嘴角对他笑笑,才趋身向前,先去看看照片里年轻的父亲,再看看印象中慈爱非常的母亲,他发现他们在他的记忆中,从未消退,反而更深了。
“你可以坐下来跟他们聊聊,我去附近逛逛。”亨利想到戈卿可能会有很多话想要对他的父母说,所以就提议道,毕竟每个人都有隐私,他爱戈卿,但不代表戈卿的每一个隐私他都必须要知道,为彼此保留私人空间,才是最正确的相处模式。
亨利走後,戈卿才回头望著自己父亲的坟,发现自己的心情除了苍茫、同情、思念之外,并没有太大的哀恸,如果不是亨利,他根本不可能会有机会再尽一次属於儿子的孝道。
“爸妈,是我,小卿。”戈卿嘶哑的声音环绕著整个山头,几只孤单的乌鸦被惊醒,惊惶而逃。
“或许你们不会认得我了,我也不知道怎麽样,我也不知怎麽会,我的灵魂就这样进入了一只豹的身体,从此以後,我在离不开这个躯壳。”
戈卿咧嘴一笑,笑中有即将满溢出来的甜蜜,“虽然那是个悲伤的过程,但绝对不是一个哀伤的悲剧,纵使我背负著这个令我行动不方便、也有点令人难过的皮囊,但我总是有不开心,却也不曾让我绝望过,因为有那个人的存在。”
“你们有看到刚才那个人吗?他叫做亨利。多伊尔,他是只善良的小笨熊,可是因为命运的嘲弄,他现在是一个令外人闻风丧胆的恶魔,不过……纵使他成为了一个小恶魔,这样的他,我其实也是深深爱著,就算他变成什麽样子,我都不会离开他,因为这是一个承诺,我答应过他的事,永远都不会有期限,我也永不食言。”
“曾经我认为守护在他身边是这一辈子的任务,只要看著他笑,看著他高兴,我就会觉得很高兴了,可是不只是命运善意的玩笑还是什麽,他发现了我的存在,还把他的一切都奉献给我,无论是尊严还是身体,他统统都给了我,似乎怕我不满足,那种惊惶的不安让我很心疼。”
“你们给我一个平稳安定的家,是怕我重蹈覆辙对吧?你们极力地保护著我,深怕我受到那些黑暗气息的渲染,但我想告诉你的是,我一出生,早就注定了那一切幸或不幸的宿命了。这一生,我只会做一件事,那就是……倾尽权利守护小笨熊的江山。”
戈卿无论是眸光还是语气都充斥著坚定,仿佛狂浪飓风都无法摧毁他的意志力,又或者说,他本来就是一个拥有钢铁般神经的男人,再艰难的事都无法击碎他的心神。
不不不,只有一件事可以轻易地揉碎他的心神,那就是小笨熊。
“!”远方传来亨利的咒骂声,他理应处於离戈卿很远的地方,但由於山谷回音,所以戈卿听得分外地清楚,戈卿吓了一大跳,急忙回头拔腿往声源奔去。
远远的,他就看见亨利跪在地上,他前方有一把匕首,刺著一只乌黑色的眼镜蛇,戈卿心下一惊,急忙掠到他身边,“被它咬到了吗?要不要紧啊?”
戈卿先把亨利扶倒在地上,然後细心地检查他的伤口。
戈卿有野外生存的知识,他见那毒蛇的头部呈三角型,身体上有著鲜红色条纹,立刻取下亨利的鞋带,由於没有手指,他这一系列的动作看起来极其笨拙,把鞋带绑在亨利的关节以下之後,戈卿用短小的手指轻按伤口,见那流出来的鲜血渐渐成了不详的黑色,轻轻地蹙眉。
亨利见他逐渐低下头,连忙忍著痛抽出自己的腿,“喂喂喂,你不是要学电视剧把我的血吸出来吧?那恶心死了!我才不要!”
戈卿冷冷地说道,“别动!”他架著亨利的腿,然後低下头,用锋利牙齿中间那两排小牙轻轻地捏住亨利的伤口,毒液一渗出来,他就往旁边吐,动作是无以伦比的细心。作家的话: 昨天太忙所以没有更新,会在猫某的期末考考完过後再给各位亲们补上。
(11鲜币)92 车震
戈卿冷冷地说道,“别动!”他架著亨利的腿,然後低下头,用锋利牙齿中间那两排小牙轻轻地捏住亨利的伤口,毒液一渗出来,他就往旁边吐,动作是无以伦比的细心。
亨利不是一个怕疼的人,但他瞧戈卿的动作似乎把他捧在手心上,细心地呵护著,亨利慢慢地放松身体,享受这戈卿专独给他的温柔,等到流出来的血从黑色转变成健康的鲜红色,戈卿才叹了口气,小心地把亨利的脚平放在地上。
“去看医生?”
亨利扁嘴,“你有看过黑道老大因为小伤口而去看医生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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