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段,咋的了,垂头丧气的?”晚上段明辉刚到县医院太平间报道,就被上司达叔发现情绪不高,于是好奇地问道。
“没事,就是白天的工作丢了。”段明辉苦笑着将白天发生的事说了一遍,最后叹道:“说起来真是倒霉,我昨天晚上才在您这儿找到个兼职,第一次出工就被厂里某个来城里玩的人给碰巧看到了,白天见我出了事,就碎嘴地说了出去。老板正愁找不到借口辞了我呢,这下可是给他送上门了。唉,真是倒霉。”
段明辉自顾自地说着,完全没有注意到达叔脸上露出的古怪的神情,等到他终于说完了,猛一抬头,才发出了达叔脸上的古怪,“怎么了,达叔?”他不解地问道。
“小子,上次我跟你说的咱这闹鬼的事你回去就没问问?”达叔用看外星人的眼神看着他。
“怎么了,难道咱这闹的鬼还是个倒霉鬼不成?”段明辉问道,看着达叔一幅“你猜中了”的表情,眉毛一挑,“真的假的?这世上哪有鬼?”
“这世上有没有鬼我不知道,反正老头子我活了大半辈子了,没有亲眼看到过。不过倒是见过许多所谓的科学解译不了的事。这事吧,信则有,不信则无。还是那句老话说的好:平时不做亏心事,夜半不怕鬼敲门。上次那鬼那事,那女娃的尸体是我亲手抬回来的,她头颅找回来后也是我给拼接到一块的,偏偏太平间其他人都见了鬼,生了病,就我一个人没事!这人呢,只要良心不亏,胆气就壮,即使真有鬼也会躲着你的。”达叔一边擦拭着殓尸床躺着的尸体的脸,一边慢条斯理地说道。
段明辉注意到那是一个形容枯槁的老太太,应该是病死的。
达叔注意到了他的目光,解释道:“没错,达叔我还兼职尸体美容师,那些没钱的死者的遗体美容工作都由我来做,算是医院对死在本院的人的一种福利。怎么,有兴趣吗?医院是按件付我钱的,如果你有兴趣的话,我可以分你一部分‘客户’!”
“不用了。”段明辉本能地摇了摇头。
“真的不用?收入还是挺不错的,看你小子挺缺钱的样子,真的不用?”达叔不死心,继续追问。
段明辉还是摇头,“现在还接受不了,以后再说吧。”
达叔给了他一个“我看好你”的眼神,手上继续忙活着,“那几个跟我一起抬那个可怜的女娃回来的前同事当晚就霉运不断,有的下楼梯摔了,有的被车撞了,最后一个最离奇,居然被一只流浪的野狗给咬了,腿肚子被咬掉老大一块肉不说,还被迫连打了十几针狂犬疫苗。不仅我们医院,听说连当晚出警的警察也有人倒霉,而且所有的人后来都莫名地生了病。不过如果仅是这样的话,事情也不会闹的这么大,毕竟不论是我们医院还是公安局,还是很强调纪律的。”
达叔歇了口气,给老太太擦完了脸,拿起梳子开始给她梳头——梳子是很古朴的那种老式木梳,倒是很配他和她的身份——继续说道:“女娃尸体最初被发现时是没头的,她的头是后来被一个晨练的老太太发现的,就在状元桥的桥洞。老太太晨练跑到那时尿急,就想天还没大亮没什么人干脆到桥底下解决得了,结果发现了一个黑色的大塑料袋,好奇捞上来打开一看,却是一颗人头当时就吓晕了过去。还好她家人见她久不回来,出来找她在桥底下找到了晕迷中的她,赶紧送到了医院,保住了一条命。事情就这样闹大了,电视台都出动了,你小子居然不知道?真不知道你小子是有多宅!”
段明辉苦笑笑,有心反驳,却终是什么也没说。
他哪是宅啊,而是生性孤僻,没什么社会交往,平时都几乎不跟人聊天,谁会告诉他?以前还看看电视,近大半个月来天天做梦不断,精神不济,连电视也几乎不看了,这轰动一时的当地大新闻他不知道也没什么好奇怪的。
“小子,现在知道咱这儿真闹鬼,你要后悔做这份工作还来得及。说吧,还要不要做这份工?”达叔停下手中的活,看着段明辉很正式地问道。
“做!为什么不做?现在我连白天的工作都没了,只要能挣钱,不犯法,我什么都愿做!”段明辉咬牙切齿道。
“那感情好,我老头子也算有个轮班的了。今晚你还值班吧,我回去睡了,有业务就通知我,没事你也就直接在我那床上睡吧。咱们这活就这样,有时十天半月来不来一个,有时一天好几个。所以你要真靠这抬尸的活儿过活还真够呛,小子,再考虑考虑跟我学给尸体化妆的手艺吧?”达叔将化好妆的老太太盖好白布,洗了洗手,嘱咐完段明辉转身离去。
“也不知道达叔一个老光棍为什么还非要回家睡?家里不也是冷冷清清的吗,跟这太平间又有什么区别?不过最起码家里的床更大点,更软点——算了,想这么多干吗?我自己的事还操心不过来!”段明辉在这冷飕飕的太平间转了下,熟悉了下环境。因为要保存尸体,所以太平间里的冷气开的得足。人从外面猛一进来,像是直接从夏天进到了冬天,这也是很多人认为太平间阴气重,容易生病的原因。
转了一会儿,段明辉也没了兴致,白天中暑差点热死,现在又冻的要命,别再把身体弄垮了,还是去睡觉吧。
躺在达叔“风味别致”的单人床上,裹上毛都掉的差不多的旧毛毯,段明辉很快就进入了梦乡。
“咦,兄台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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