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附朝廷的,如今他儿子钟愈成了家主,听说这人和他爹倒不是一个性子,说不定却能比他爹识时务……”北堂尊越微微‘唔’了一声,道:“若能如此,倒是省了本王许多力气。”说着,走到北堂戎渡身侧,拈起少年一缕乌黑的发丝,低笑道:“你似乎还是穿红的更喜庆些。”北堂戎渡抬手一摸鬓发,斜目瞟他一眼,道:“都说女为悦己者容,我既然不是女子,那还花这个力气干什么?”他说着,似笑非笑地看了看北堂尊越,有些漫不经心地打了个哈欠:“你要是想的话,自然有人愿意费尽心思,讨你的喜欢。”
北堂尊越不清不重地用手在他头上赏了个爆栗:“本王不过是信口一说,你就有大把的话在等着。”北堂戎渡两手一摊,笑道:“没办法,我生来就是这么喜欢惹人嫌。”北堂尊越却没再接这个话头,只伸手将北堂戎渡搂在怀中,和言道:“……你愿意是什么样就什么样罢,本王也没想过让你变得怎么讨人欢心。”北堂戎渡顿了顿,笑而不语,只是捏住了男人的手,抚弄着那修长的指头把玩起来。
晚间北堂戎渡在这里用过饭,又见雪已停了,这才回宫,待他走后,北堂尊越倚在蒙着虎皮的大椅上,微微合着双目,忽然开口道:“……进来。”话音方落,一个灰色的人影便不知何时悄无声息地出现在了墙角的阴暗处,幽幽的烛火中,隐约能够看清他的脸,若是北堂戎渡此时也在的话,就会赫然认出此人便是当年他为母报仇斩杀安芷眉时,曾经出现过的那四个人当中的一个……北堂尊越用手轻轻抚摩着指上的玉扳戒,声音淡淡,只道:“……怎么样。”
那人单膝跪地,声音低沉,只垂首禀报道:“……回主子的话,上午因小姐之故,沈少君不慎为火炭所伤,世子前往探看,在侧相陪,直至近午,方出了琼华宫,赶往大内。”北堂尊越听了,正摩挲着扳指的手似是顿了顿,面上没什么明显的表情,片刻之后,才缓缓睁开双目,犀利幽深的眼眸中无悲亦无喜,那人一见之下,旋即微微低头,知道这是北堂尊越动了杀机的前兆,因此只静静跪着,不发出丝毫声响,静等着北堂尊越作出任何一个决定,然后便去执行,但他等了许久,却也不见男人有所反应,直到又过了一时,才听见北堂尊越冷淡道:“……下去罢。”那人一听之下,没有出声,身形只微微一动,便已隐入到了黑暗当中。
一百八十一.番外春日醉
记得第一次遇见她的时候,我不过弱冠经年,那时我早已在江湖上闯出了名头,有人提起我的时候,并不会冠以‘青帝门少门主’这样的称谓,而是会说‘断情剑’牧倾寒……至于‘断情’这两个字,其实只不过是因为我平素无心于儿女情长之事,一来二去,便被说成冷心冷面的缘故。
其实我也曾经一度以为,自己不会为男女之情所动,直到遇上了她。
距离青帝门数里之外,有群山绵延,由于四下十分清寂幽静,因此我时常会独自去那里,或是练功,或是散心,那一日我像往常一样,在山中演练剑法,待到功成,调整收息之后,只觉得心神一片凝定,舒畅不已,于是略作休息了一阵,便准备下山回去。
然而沿途之中,却忽然听到一丝隐隐的歌声传来,因为此地平时幽僻极了,所以这声音虽不大,却也显得颇为清晰,向来我在这里几乎从未见过有其他人的踪迹,因此不免微微有些讶异,便循声而去,没走上百余步,穿过面前的一小片树林,眼前便顿时豁然开阔,只见不远处一湾溪水绵长延绕,春日里的阳光照在水上,一片斑斓之色,有如碧玉一般,望之生凉,清郁沁人,溪水当中,还零零星星地漂着一些粉红的花瓣。
彼时四下寂静,空谷幽林,只听得极轻微的流水溅溅之音,配合着歌声,周围开满了纷纷攘攘的不知名野花,清澈的溪水在花海中安静流淌,漫山遍野的花朵恣肆绽放着,重重花海几乎教人目眩神迷。但此时此刻,这一切都只是陪衬,唯有花海当中的那一抹绿意,才是真正令人注目的所在,衬活了这般令人迷醉的景色。
我只觉得眼睛仿佛忽地被什么刺目的光灼了一下,眼神陡然微微震荡,那是个年纪还小的少女,看上去不过只有十三四岁的模样,长长的黑发如漆如瀑,整齐垂身,梳成娇憨的双鬟,那样的年轻,神情说不出的闲适散逸,从容自若,一身颜色娇嫩的淡绿衣裙如同春日里的柔叶,正坐在溪边的一块石头上戏水,大概是因为四周并无他人的缘故,那女孩的一双绣鞋被抛在旁边,裙角半挽半撩,露出绿色的衣裾下一对雪白如玉琢般的赤足,脚踝纤纤,不盈一握,正将两只晶莹光嫩的脚伸在清澈见底的溪水里,不时快活地踢溅着水花,一面口里悠然哼着不知名的歌儿,动人至极。其时空山无人,水潺花绽,有早莺停在枝头婉转而鸣,叫得十分欢快,她就这么坐着伸了双足在溪里戏水,飞溅起水珠,乌黑的青丝随风轻扬,身边花开肆意,漫天漫地都是绮丽的颜色,碧水敛滟,倒影生光,实在就像是一幅动态十足的画卷,我目光所及,天光明澈,日色辉灿,只见她沐浴在春光之中,秀眉粉唇,眸中潋滟,一派天真无瑕之气,迎着春风,有如轻云蔽月,铅华弗施,将‘钟灵毓秀’这四个字,生生刻进人的心里——
真正的美,或许就是会这样强烈,乃至令人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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