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喵——”一声猫叫灌入了小女孩的耳朵里,在这人声鼎沸的环境里,那身猫叫显得十分渺茫,却又十分清晰。
“喵——”那只猫又叫了一声,出于对动物的喜爱,小女孩犹豫了一下,还是朝着那个方向走了过去。
当沉闷的空气突然变得畅通,她也远离了那拥挤的人群,来到一条并不怎么热闹的小径上。小径上人不多,只有三三两两的人在游走着,小女孩在小径中央发现了一猫黑色的皮毛,只有四只脚是白色的,看起来又小又软,就像她一样。
小女孩向着那只猫靠近了一些,那只猫又是喵地叫了一声,转身跑了。
小女孩追了上去。
猫跑得很快,从小径遛过,窜入一边的墙后面,嗖的一声消失在了视线里。小女孩追到了猫方才消失的地方,没有看见猫的影子,很是失望。
小女孩想要转身离开,却在此时,被人抓住了胳膊,她转过身,看见一个不算高大的身影,隐匿在黑暗里。
有时候,一些人的想法其实并不难猜。
他们撕破小女孩的裙子,像撕破最脆弱的纸,他们扒下小女孩带着花边的内裤,撕成粉碎。他们抓着小女孩香香软软的头发,将好不容易整理出来的发型弄得一团乱,他们掐着咬着啃着那最为嫩白的皮肤,在上面留下一道道痕迹。他们看着那个瑟瑟发抖的人在身下哭泣,求救,他们□□着,在那从未有人开垦过的甬道里撞击着,留下一注罪恶的白浊。
————————————————————————————
“霍队,不好了!”方莎莎匆匆忙忙地撞开门跑了进来,看来是有什么急事,连门也没有敲一下。
“什么事?”霍戈问道。
“那个犯人跑了!”方莎莎想必是跑过来的额头上还带着汗珠,她捂着胸口喘了一会儿气,接着说道,“就是那位,那位十四年前因强/j,i,an杀人案入狱的孔巧进!”
“什么?!”听到这个名字,霍戈蹭的一下就站了起来,或许是因为他的动作太剧烈,使得原本就摆得靠近桌子边缘的玻璃杯掉了下来,摔在地上,一下子变作粉碎。
如果可以,他真的一辈子都不想再听到那个男人的名字。
十四年前,那个男人像一场噩梦,出现在他的生命里,夺走了那个他最疼爱的人,还连累了他的父亲,使得他的母亲痛不欲生。可是偏偏他不能亲手解决那个男人的生命,只能眼睁睁看着他活在监狱里。
若是那个男人一直活在监狱也就算了,毕竟他知道,强/j,i,an犯是所有罪犯里最被人瞧不起的一种,也是在监狱里被人欺负得最惨的一种。他当时便是知道了这一点,才忍住了狠狠教训那个人一番的冲动,可是现在却告诉他,那个男人跑了?
他还想跑去哪里?还想重新祸害人不成?
不可原谅!
方莎莎自从两年前跟了霍戈这个上司开始,就知道霍戈脾气十分不好,他很容易被惹毛,她这两年来也挨了不少训。可她也清楚,霍戈的火气总是来得快去的也快,并且大部分时候都不是真的生气。
可是现在……
如果说之前的霍戈像一只一点就着的野犬,现在的他就像一只y-in冷的狼,眼中蕴含着杀气,却按捺着不动,准备寻找着最合适的时机去咬死猎物。
“方莎莎。”
“是!”不知不觉间,她的后背已经出了一身细密的冷汗。
“传话下去,无论如何,也要把那个混蛋给我找出来!”
————————————————————————
林立夏闲着无聊翻微博的时候,忽然发现了这样一篇报导。
最开始吸引他的并不是这条报导的内容,而是报导中的事件发生的地点:a市,即他们所在的城市。
而报导的标题起得十分文艺《摘花苞的人》,不知道的还以为这是哪个作家写的散文。
然而这篇报导的内容就没有那么文艺了。
就在一周前过去的十一长假里,a市发生了三起命案,死者为一名男童与两名女童,三人年龄均不超过十岁。三人的尸体皆是在隐蔽的角落里被发现的,死者尸体被发现的时候,身上的衣服全部被撕烂,皮肤上布满深深浅浅的痕迹,看来应当是用手掐和用牙咬出来的。根据法医分析,三名死者皆是死于窒息,脖子上有着明显的勒痕,且死前有遭性/侵/犯的迹象。
而文章之所以其名摘花苞的人则是因为死者尸体被发现的时候,其□□都被人c-h-a了一支未开放的花,法医将花苞取下之后,还有不少j-i,ng/液从死者体内流出。
a市算得上是个发展很好的城市,此事一出,立马成了一个热门话题,而摘花苞的人也成了这位凶手的外号。林立夏看了一下该条报导下方的评论,清一色都是在咒骂着这位凶手,要求警方尽快将其绳之以法,也有极个别想要博眼球的跳出来指责小孩以及孩子家长,结果被义愤填膺的网友骂个半死。
“你在看什么呢?”秦空青叼着一根烟走了过来,他双臂展开撑在沙发的靠背上,看着林立夏的手机屏幕。
“摘花苞的人?啥玩意儿这是,现在是什么妖魔鬼怪都能安个文艺范儿的外号了吗?”秦空青十分不屑地说道。
“不知道,总感觉很可怕。”
“可怕什么?”
“恋/童/癖啊。”
“你怕什么?你都二十六了,那恋/童/癖要找也不是找你
喜欢[重生]我死于夏天请大家收藏:(m.66dshu.com),66读书网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