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带的侍卫了冲了上去,密林里,若干黑衣人拔地而起,并不恋战,转身就往山下冲去。
“嫂嫂。”轩辕辰她抱起来,大步就往残月门跑去。
“呆子,谢谢你……”云雪裳缓缓合上了眼睛。
箭是抹了毒的,来的人就是想要她的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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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初的大越,进入了雨季。一大早,淅淅沥沥的雨就滴答个不停,满院子飞溅起的水花儿。
安阳煜的房间里,被血染红的帕子扔了一块又一块,那水换了一盆又一盆。
她手上的银圈儿能吸走她血中的剧毒,所以她现在最要紧的事是止住血。有一箭射中了她的大|腿动脉,血很难止住。
安阳煜一拳又一拳击打着那棵大树,雨已经把他的一身都淋湿透了,双眼充满了血丝,似乎就要喷出火来一样。他为什么要和她赌气,她要哭要闹,依她闹完了,不就成了么?
不是说好了,今后要好好宠她么?
“三哥,从箭上看不出任何蛛丝马迹来。”
轩辕辰风同样一身透湿,快步走了过来,从昨晚到现在,他一直在追查那些黑衣人的来历,可是对方太隐秘,根本没留下任何线索,昨儿擒到的几个刺客,也立即就服下了毒药,身上也未留下任何有用的东西。
从七夜之媚,到今天的刺杀,分明是有人针对云雪裳来进行的。
他深吸了一口气,收回了还紧紧抵在树上的拳,拳上,已经鲜血淋漓。
“三哥,那个人,这么几年没有消息了,也许不是那个人呢?”轩辕辰风犹豫了一下,低声说道。
安阳煜摇了摇头,慢慢往院中的小亭走去。
是不是那个人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他已经不是当年那个安阳煜!所有想掌控他命运的人,都将被他踩在脚下,所有想伤害他身边人的那些人,都会被他手中的剑,刺穿心脏!
他走进了屋,慢慢走到了榻前,他的小猫儿还在昏迷之中。
爱笑的,倔强的,讨厌他,爱着别人的小猫儿,如今脸色如此苍白,像一个瓷娃娃,似乎一碰就会碎掉。
他伸手,轻触了一下她的脸颊,又立刻缩了回来。
难道他想喜欢,想爱的人,都会得到这样的命运么?
十七岁那年,他和自己的小宫女梦儿相爱了,可是梦儿是沈璃尘的人,来监视他的一举一动,那一晚,梦儿把她交给他的时候,就告诉了他这一切,从那时候起,他就知道沈璃尘的野心有多大。
可是,那时候的他没有野心,他只想和梦儿在一起。
有一天清晨,当他和往常一样醒来时,却发现身边空空的,梦儿不见了,他找遍了整个飞云宫,整个大越皇宫,都没有梦儿的影子,一个活生生笑眯眯的女孩子,不见了。他太弱小,就连小小的太监也不把他放在眼里,对于他的问话,作出了听不到的模样,他去找父王,又父王责骂了一顿。
奚落,漠视,嘲笑,占据了他五岁之后、十七之前经历的所有的时光。只有梦儿,给了他温暖的怀抱,让他度过了一段甜蜜而且终生难忘的日子。
那一晚,绝望的他从侧门出了宫,到一个小酒馆里大醉了一场,在那里,他遇到了改变他一生的人。
小酒馆里已经空无一人了,酒保趴在柜台上,也许是睡着了,也许是死掉了,谁知道呢?然后,他就看到了一个黑衣蒙面的男人,高傲地抬着头,站在他的面前,冷冷地质问他:
“想不想问鼎天下?”
天下?他喝了一大口酒,大笑了起来,他算什么?他什么都不算!他就是大越皇宫最卑微的那只可怜虫,连梦儿去了哪里,他都没有办法知道。
“如果你想,我便让你得到天下!不仅是天下,还有你想要的一切!”那个人一字一句地说道。
“你这么厉害,自己去得天下便是了,找我作甚?”他依然大笑着。
那个人冷笑起来,坐下,也倒了杯酒,讥笑道:“当年的贵妃宠极一时,后宫无人是对手,怎么就生了一个草包的儿子?”
“你才是草包!”
他恼了,将手中的酒往那人的脸上泼去,可是他眼前只一闪,那杯酒就全部洒在了地上,那个人的身形之快,就在眨眼间,就像没有挪动过一样。
“想得天下并不难,鹬蚌相争,渔翁得利,你只要在这几年暗暗发展势力便可以了,终有一天,你可以得到这大越天下。”
那人站起来,扔下了一本书,转身往外走去。
“为男子者,心在天下,不在一女子,得了天下,什么样的女子又找不回来?安阳煜,你命中注定,是为王者!宣家,不是你的对手。”
就是这一句话,挑起了他的斗志。
他为什么要在皇宫最偏僻的角落里当一个可怜虫?为什么任凭他们带走自己的梦儿?那本书,记录着各家武功之大成,从那天起,他便开始勤练武艺,并且常常出宫来,混迹武林,物色好的帮手,创立残月门。
很多事,官家的人不好动手,武林中的人,却极易下手,这次夺权,很大一部分就缘于残月门人,控制住了那些手握重兵的大将。
他用了近五年的时间,走到了权力的巅峰,他果真在权力的夹缝里生存了下来,击败了沈璃尘和轩辕家族,成了大越的新皇。
他没有忘记当年那个人向他索要的回报:“替我找到一个女子,她的左右耳后,各有一痣,我要以十八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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