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照相馆的路上,钟明认真地开车,目不转睛地盯着路面,如新手第一次驾驶般。可是事实上,他的驾照已经自动升成b照很久了。双手握紧方向盘,骨节突出,掌心黏腻,都是紧张至极的表现。路面很滑,他开得格外小心,正如他此刻的心情。每一分每一秒都小心翼翼,连呼吸都放轻,以保证这自己的清醒。
就这么答应了?
就这么答应了。
就这么答应了!
他有些不敢置信,甚至想骂一句脏话来平复此刻的心情。毕竟自己推开印风两次,丝毫不留情面。钟明以为,他最起码是要挨上一顿胖揍的。
印风软软地靠在副驾驶上,叼着根烟徐徐抽着。车窗开了丝缝隙,冷风丝丝飘进,令人清爽。印风不疾不徐地开口,“你以后喊我换个称呼。”
“啊?”钟明微微转了下头,又立即看路,“哦。”
“初三那天你没事儿吧?”
“没事。”木木地答。
“那天一块去看看我爸。”
“啊?”钟明瞪着眼,又慢慢平复心情,“哦。”
“我跟你讲讲以前的事。”印风眯着眼道。
“恩。”
印风猛吸了口烟,“我没读过多少书,初中没毕业就出来了。不像你,”印风上下看了眼钟明,调笑道,“出国镀过金,够风光。”
钟明诚恳又急切地转头道,“我没这么想过,真的,你很好,呃,是真的好。”
印风移了移手腕,覆住钟明握着方向盘的手,钟明微微一动,印风使力,稳住了他手中发颤的力道。印风道,“继续开车,听我慢慢说。”
车子在雪地里缓慢向前滑行,印风将当年的事情娓娓道来,语调平淡,不带波澜。
“我从学校出来的时候,十六岁。我爸几乎气得半死,家里每天吵得硝烟四散,爸脾气不好,为这事迁怒我妈,政府官员,你知道的,一旦家庭有了裂缝,在外面多多少少都要沾惹些乱七八糟的人,我妈的身体就是那时候坏下来的。”印风自嘲地笑笑,“当时恨我爸,现在想想,到头来,一切还是怪我。”
“我从家里出来,不用家里一分钱,自己打工,从泊车的小弟做起,收保护费,替人打架,贩药……那时候觉得年轻,男儿志在四方,成大事不拘小节,我想着,总有一天,我会功成名就了给老头子看。”
“任非云大我六岁,道上有名的皇家一号的太子爷。那会儿皇家一号没现在这规模,不过也够唬人的了,我们当时在那看场子的都崇拜他,有次跟我同一组的弟兄帮他买过一包烟,那家伙兴奋了好几晚。任非云那个时候,几乎就是个会发光的金人。能认识他,是因为我救过他一次,也就在我从家里出来后的半年。他有个弟弟,当时为了争家产,明争暗斗,任老爷子去国外时,他中了暗算,我就是那时候救的他。后来……后来他弟弟,也是我杀的。”印风低着头,手仍覆盖在钟明手背上,喃喃道,“我杀过人。而且不止一个。”
钟明没回答,印风也暂停了故事的叙述。
须臾,钟明手腕翻转,羞涩却又坚定地,握住了印风冰凉的手,放在身侧道,“继续讲。”
“蹲进去前的那几年,我也是有梦想的。我想成为任非云那样的人,总忍不住亲近他,和他在一块,做事又疯又狠。可我现在想想,挺傻的。我只是不想让我爸看不起我,心里有团火在烧,我那时一直提醒自己,要往前冲,不能把让这火灭掉,总有一天,这火势会燎原。其实一个十六岁的人,能有多大的胆?每次伤了人,做噩梦,都是任非云陪在我身边。”
“没错,我以前爱他。因为他支撑起了我整个世界。”
“我是被他亲手送进牢里的。”
“被抓进去的时候,我腿上烂得都在爬虫子。那时是夏天。”
印风整个身子不知不觉蜷在副驾驶座上,头靠着车窗,双眼有些失神。
“我看到他订婚了,可我相信他会来接我的。我每天都在等。”
“一直等到最后,我站不起来了,脑袋也迷糊了,拖了很久后,牢里难得的来了医生,我高烧不退,医生说腿是治不好了,拖太久。身体也是那时候垮掉的。”
“后来收到我爸的信,收到二胖的书。慢慢地腿上的伤也好得差不多。再后来我爸走了,我妈也不在了。我妈没坟,因为连骨灰都不知道在哪。我爸当时是被判贪污,交不出钱,当场逮捕,我妈心肌梗塞,走的突然……没人去医院处理……再后来二胖赶去的时候,已经送去火化了,却连骨灰都找不着……我没能给他们送终。”
“那之后,我再没想过任非云。”
车子骤停。
钟明倏然转身抱住印风,把他脑袋摁在自己胸前,“没事了,都过去了。”
印风在钟明怀里点点头,发丝随着他动作挠在钟明下巴上,钟明只觉自己的心也被不知觉地挠了一下,既痒又疼。
十分钟后。“到地儿了?”印风闷在钟明怀里问。
“没。”
“那咱维持这造型是打算干嘛?”印风声音闷闷的。
钟明立即松了手,脸上蒸腾起淡淡红晕,“这就走,这就走。”
车子稍稍提速,车里握着方向盘的手却只有一只。
印风轻轻地回握住钟明的手,感到掌心传来的热度和黏腻,竟让自己前所未有的安心。
大年初一还营业的照相馆着实不好找,转悠了半天,才在大学城附近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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