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红泪不置可否。平心而论,依顾惜朝的一身才学,肯跟着戚少商去边关,受益的自然是赫连家。然而三年前的事,她不能不介意,她不杀顾惜朝已是格外开恩了,还跟个大仇人一起共赴边关……谁知道这个人会不会半路上把他们全卖了。
“顾惜朝其实并不是坏人,至少他不会做出叛国投敌的事,他跟着铁兄这些年的,都没有做过一件恶事,他一上毁诺城就救了这些女孩子,他的心地到底怎么样,我想你们也是有数的。还有,红泪,我跟你说的女儿红的事,其实是顾惜朝跟我说的。”戚少商心虚的瞄了息红泪一眼,果然息红泪一双圆圆的美目瞪着戚少商,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我就知道肯定有高人在后面给你指点,不然,依你这点水平,也能想那么远?”赫连春水白了他一眼戚少商无奈地一笑,摇了摇了头道:“你们信不信得过他是你们的事,铁兄不能回六扇门,我也的确没法去边关。要不,咱们再商量商量?”
事情也正如戚少商所说,铁手坚持不放顾惜朝一个人在江湖流浪,四个人商量了半天,唯一的办法,也只有依戚少商所言让顾惜朝去边关。
赫连春水也是素来胆大妄为惯了的,顾惜朝的价值,他知道不比戚少商差,只是如何让顾惜朝跟着他们才是最为难的事,“不是我打击你,戚少商,顾惜朝不是一个很喜欢被别人安排道路的人。”赫连春水提醒戚少商。
“顾惜朝的确是一个不喜欢被别人安排道路的人。但是,他却是一个有万丈雄心能指点江山的人。”戚少商微笑,这里应该没有人比他更了解顾惜朝。能有幸得顾惜朝以一曲酬知音的并不多,他那一句“我把你当知音”也不是随口说说的。
他也比任何人都清楚,让顾惜朝留在江湖上,随时随地都有掀起血雨腥风的可能性,就算他不杀人,三年前的旧帐,也会不计其数的人来跟他算。他不杀顾惜朝,心底深处,自然还是希望让所有的人都明白他的放手是正确的,而顾惜朝也能真正的让那些死在他手里的冤魂得到安息,相比较下,没有什么比让他到战场上建功立业更好的机会了。
顾惜朝正在给那些被蜜蜂的女孩子处理伤口,他的手很漂亮,不过,却不是女人那种柔如无骨滑腻细嫩,他的手上没有多余的肉,却又不是枯瘦如柴,骨骼在白暂的皮肤,随着手的动作起伏,手指修长,指甲修剪的很整齐,先是淡淡的肉色,然后是晶莹剔透的象牙白。
“毛巾。”顾惜朝向后伸出手,头也不回的沉声吩咐。
一块浸在盐水里的毛巾递了过来。两只手轻微的一下碰触,就让顾惜朝的动作为之一滞。然而,他还是没有回头。直到处理完最后一个病人。
他才转过身来,他身后站着是戚少商。
“找我有事?”冷冷淡淡地,初九的话提醒了他,他不能跟这个人走得太近,他不喜欢自己的喜怒因为任何一个人而起波澜,除了晚晴。
“嗯。”
“我为什么要听你们的安排?”正如赫连春水所料。顾惜朝听完戚少商的话,马上就像一只遇敌的刺猬般竖起他浑身的刺。
“因为这本七略。”戚少商自怀里掏出一本旧书,顾惜朝目光到处,浑身一僵。这本书正是他苦心孤诣四年的《七略》。这本书真的很旧了。连书页边都毛了。有的地方还些卷了,不知被戚少商翻来去地看过多少遍了。“不能用于行军打仗,七略甚至比不上书坊里任何一本闲书。七略如不能流芳百世,岂不是暴殄天物?”
顾惜朝冷冷地道:“我早就不稀罕什么流芳百世了,戚大侠,你以为以我的所作所为,还不足以遗臭万年吗?”
“这些个虚名,跟那种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的痛快淋漓相比,你更喜欢哪一种?”
“我都不喜欢!”
“顾惜朝,‘大丈夫当顶天立地,志存高远,马革裹尸还’之类的话,你知道的绝对比我多,所以,我些话也不想说,我只是很想告诉你,我知道七略是一本好书,但是我没有足够的能力把七略运用于战场上。只有你,当今世人也只有你才可以。”
顾惜朝的眼神如一束利剑的反光,寒冷而又霸气。在戚少商的脸上稍做停留,然后,连同整个的人离开了。
第十四章
铁手自问不是一个儿女情长的人。否则当初也不会因为诸葛正我的一句话,而放弃如天仙般的傅晚晴。但是这一次铁手觉得他应该去对顾惜朝说点什么。
顾惜朝在房里弹琴,铁手不通音律,不知道顾惜朝弹的是《将军令》,他只知道这次的琴音跟往常的不一样,以前他也常常听到顾惜朝弹琴,总是些或哀婉或悲怆或幽怨的曲子。这一次,铁手隐隐约约的听到了一种铁铮金鸣的气势。
这把琴是铁手无意中买下来,送给顾惜朝的。琴已经很旧了,上面的金微玉轸还是明亮耀眼。当时,铁手只是凭着直觉,觉得顾惜朝一身的高古之气,很配这把琴。他还清楚的记得顾惜朝接过琴的时候,脸上的惊喜与诧异,还有他眼里的冰霜渐渐的解冻了,风寒雪冷的冬天渐渐转暖,变成了风和日丽的艳阳三月。
再后来,铁手又得到了天下无双的至宝金丝甲。那个时候,为了防止顾惜朝离开,他常常封住他的内力。所以他把金丝甲也送给了顾惜朝。而顾惜朝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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