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翘忍不住嘀咕:“可是模仿文又不是自己写的,难道你喜欢做抄写工?”
“喂喂喂,女孩子嘴巴怎么那么厉害?”
彭冬生脸更红了,以前他还可以对这件事理直气壮。可是昨天傍晚这个女孩子的话就像一场惊雷,将他彻底炸醒了——从他走入作者这个行当之后好像就开始过的浑浑噩噩起来,想要名利的心压倒了一切,以至于很多决定清醒之后想起来也会觉得难以理解。
其实这很正常,所以才会有一个专门的词来形容,那就是‘鬼迷心窍’。有的时候鬼使神差,人就是会做出自己事后没办法理解的事来。
“是是是,那么,彭先生是打算认真写小说了?”连翘笑着看他。
彭冬生点点头:“是这样,不过我可不会像那帮疯魔了的笨蛋...节衣缩食过日子,孤注一掷就为了有一日成为当红的作者。我打算找一个作者助理的活计,既能赚钱又能学一些本事...慢慢来吧。”
这一点连翘倒是很赞同,实际上这条路上更容易坚持下去的反而是这些有另一份安稳工作的。因为他们至少没有生存压力——只有保证存活,才能够好好考虑梦想啊。
“那就在此别过了。”
彭冬生在船即将开走的时候看了嘉定第一报馆一眼,喃喃自语:“大概以后没有再见面的机会了......”
第66章
轻轻地推开窗,早晨清冷又清新的空气吹了进来。连翘打了个激灵的同时,也觉得肺部舒服了很多。转头开始洗漱穿衣梳头发...这个时候她的房间已经比几个月之前变化了很多了。
其中最明显的变化是书桌的位置——连翘的房间是正房东屋的两间,后面是卧室、前面是书房和小厅的构造。相比起没怎么改动的卧室,作为工作空间的前厅变化要大的多。
现代人如果房间允许的话,很喜欢把书桌放在窗前。但是在古代则不是这样,根据一些古代的画像就知道了,书案往往在房间里面,甚至不会有现代人靠墙摆放的习惯。
连翘现在住这个房间,自然做出了改变,首先就把书案移到了窗前,就像化妆台一样。
“连翘,换一身衣裳。”吴美娘看着连翘身上随意的打扮,皱了皱眉。
连翘每日都是要上班的,所以打扮就算不富贵也是整洁体面的,实在想不通这有什么需要换的。
吴美娘就知道女儿给忘记了,提示道:“这月还没有去你外祖母家呢!”
“哦哦!”连翘连忙点头。
连翘父亲这边是没有亲戚的,家里的亲戚就是吴美娘这边的,平常走动是很勤密的。不仅仅是她自己有事没事就会回一趟娘家,就是连翘,她也要求她一个月去一两次外祖母家。
连翘虽然不觉得这种日常相处的亲戚也需要换衣裳什么的弄那么大阵仗,但是没必要在这种小事上和吴美娘唱反调,所以应了一声,叫了小丫头冬儿来帮忙就去换衣裳去了。
连家本来就颇为富足,等到连翘写小说赚钱之后就更不用提了。连翘自己又是消费时代成长起来的年轻人,更加没有节俭的概念。所以这几个月买了不少衣服首饰将柜子和梳妆台填满——当然了,这些只能算是轻奢那一级别,算不到顶级奢侈品。
这个时代的生活成本不高,一个中产阶级的家庭。就是家里用的起小丫鬟,能供孩子念书或者学手艺,吃喝不缺荤腥的那种,一个月的开销三四两银子足矣。但是,如果往上走就会知道了,钱永远是不够的。
珍珠,八分为珠,九分为宝,这样的珍珠凑一条链子很有可能就要上万两银子。还有美玉无瑕、宝石熠熠,都是钱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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