吱作响的床上,汪孚林舒舒服服打了几个滚。好一会儿过后,眼见得门前有人影,他方才懒洋洋地问道:“谁?”
“爹。”
“小官人。”
汪孚林一看是金宝,后头还跟着秋枫,他就笑了起来:“重回老宅,感觉怎么样?是不是在县后街住得太舒服,觉得这里又逼仄,又老旧?”
“没有没有,挺好的。”秋枫赶紧摇头,等发现汪孚林坐起身来,饶有兴致看着他,他才小声说道,“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城里那屋子再好,也是别人的。”
汪孚林听这小家伙竟然还说大道理,顿时乐了,等看着金宝时,金宝却说道:“我还是觉得松明山好,清净安闲,不像城里,太乱。”
对于还只有八岁的金宝来说,他不懂那些来回角力,甚至连像秋枫这样当双面间谍,都还绝对没办法胜任,所以他只觉得城里太乱,不如松明山的宁静。而秋枫对此当然不能苟同,他和金宝已经很熟了,不再有之前那些滑稽的妒忌,这会儿就露出了不以为然的表情。
汪孚林也不说谁对谁错,笑着站起身在每人头上拍了一巴掌,这才说道:“难得回来,吃过午饭之后,你们就在村里四处走走,好好转一转,散散心!”
住在松园那里的人,午饭自然有那边负责,而汪孚林这边回来得突然,按照汪七的打算,原本是要妻子好好做上一大桌的,汪孚林却制止了老仆,让他尽着厨下那些新鲜采摘的蔬菜瓜果,以及四乡八邻闻讯送来的鸡蛋猪肉等等,做点家乡风味即可。而他虽说随身带着一小包干辣椒末,可要下厨的打算却被汪七给掐灭在了苗头状态,只能怏怏作罢。至于汪二娘,拉着汪小妹久违地喂鸡摘菜,那银铃般的笑声在风中飘荡,仿佛把一切阴霾都给冲干净了。
一顿饭吃得简单却又舒服,午后,汪二娘拉着汪小妹,又叫上汪七带路,竟是跑去对面西溪南村,找做糖葫芦的松伯,也不知道是否想要顺几支糖葫芦回来。金宝则是想回自家废屋看看,汪孚林不放心,让秋枫跟着同去。因为其他人全都在松园,他就清闲了下来,午后打了个小盹后,出了自家宅子,漫步在田埂上,看着两边已经呈现出一片金黄色的稻田,只觉得心情很好。
“林哥儿!”
听到有人在叫自己,汪孚林回头一看,却见是一个认识的乡民,便笑着叫了一声汪四哥。来人眉开眼笑地上了前来,随即便不好意思地问道:“我只想问问,回头这稻子收割了上来,义店收不收?”
“当然收。”汪孚林想都不想便吐出这三个字,随即却又补充道,“但这事情是我发起的,却不是我一个人经管的,只能告示出什么价就是什么价。”
见那汪四哥有些怏怏,他便挤了挤眼睛说道:“不过,汪四哥你家里菜种得最好,要是你愿意,回头进城找我,以后叶县尊家采买菜蔬瓜果,我托人照顾一下你。”
汪四哥原本还嘀咕汪孚林不照顾乡亲,此刻一听这话立刻喜上眉梢,不消一会儿就步履轻快地走了。
到底是读书蔚然成风的松明山村,乡民的胃口还不算大,容易打发!
这一段小小的插曲,丝毫没有影响汪孚林颇为不错的心情。可脚上扭伤既然还没好,他走到村口也就止了步,坐在当初那块汪道贯搁衣服的大石头上,看着丰乐河出神。突然,他只觉得肩膀上被人拍了拍,顿时回过了头,却发现身后站着一身男装的小北。白天的时候,小丫头和戚家军那些将兵一样骑马相随,如今乍一看去,赫然是个眉清目秀的小厮。他多瞅了两眼,突然开口问道:“那只害得我扭伤脚的兔子呢?”
自从接了叶明月从西干山回来,之后又和汪家姊妹同去水西十寺“还愿”,其实是游玩,小北一直都在避免和汪孚林打照面,更不要说按照叶明月的话,上门赔礼了。这会儿她远远看到汪孚林在丰乐河边,鬼使神差地就过来了,可一巴掌拍醒了人之后,她却不知道该说什么。本以为汪孚林一开口,不是兴师问罪埋怨她不道歉,就是和从前那样捉弄自己,可没想到人家竟是问那只兔子!
于是,她干脆硬梆梆地说道:“吃了!”
“吃了?”汪孚林一挑眉毛,继而慢吞吞地说道,“那我的半只呢?”
小北顿时差点没把眼珠子瞪出来:“那是我打的,凭什么有你的半只?”
“就为了你这只兔子,我的脚都扭伤了,就算为了赔礼,你也得留一半战利品给我,这合情合理吧?总之,吃了你就另打一只给我,那样就两清了!”
见汪孚林说完话就回过头去,继续看着丰乐河发呆,小北顿时快气疯了。她是打算勉勉强强赔个礼算了,可汪孚林这算是什么态度!她好歹还背了他这么远一程路呢!她伸出拳头示威似的在他脑袋上方挥了挥,可终究还是气馁地放了下来,随即没好气地说道:“半只已经吃了,还有半只,张嫂说熏干了做腊兔肉,你要的话,回城就给你送去!”
“要,干嘛不要?正好打牙祭!”
哼,大吃货!
听到身后脚步声蹬蹬蹬远去,汪孚林不禁支着下巴,笑了起来。逗这丫头的感觉和惹毛自家两个妹妹的感觉,有异曲同工之妙。
这是个二十多岁就能够升格被人叫大叔的年头,所以游野泳的闲人汪二老爷有些事不得不背着人才能做,可他就不同了,顶着个十四岁的皮囊,哪怕做了什么出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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