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为什么这么迟更新呢?因为我差点死了,和朋友喝酒,喝的进医院了,从中午两点半,躺到现在,九点半,开始写,我只是为了读者,为了我坚守的一般不断更,今天是我人生第一次,第一次喝的进医院抢救,打了五瓶吊针,迷迷糊糊的爬起来,回到家,坐在电脑前,码字,真心的,我也是拿命在拼,如果今天的章节,我写的很垃圾,写的很语无伦次,请谅解,因为我差点死了,但是还拼命跑回来码字给你们看,我只想对自己说,真他吗心酸,从医院才醒过来,都快死了,还心里惦记着今天的更新赶紧写完,真心的,我也是拿生命,拿我自己的命在码字。
我现在头都要炸了,都是晕的,估计你们还以为我在说着玩,差点就死了,整条命都没了。
从医院醒过来的时候,我一直在说,我今天还没码字,还得写。
回到家,一直写到现在,真的,我撑不下去了,我写不动了,今天真的要躺了,所以在这里请个假,这一章作废,下一章大家不要订阅,明天我会补回来,真心希望大家理解一下。
卢冷轩如果出生在古代,那么他也许会是一个普通的农夫。
卢冷轩如果出生在近代,那么他一定会是解放运动中的一个传奇人物。
但是卢冷轩出生在现代。
坎坷的人生和时代的性质,注定了他只能成为一个幻想中的英雄。
每个人都有英雄梦,不管是青年,中年,还是少年。
卢冷轩的英雄梦,做了三十多年,一直都在努力实现,但是却最后被赤果果的真相所打败。
这个结实的黑人男人,身上有着一切让他人羡慕的闪光点。
善良,勇敢,正义,一颗单纯如孩子般的心。
白慕比卢冷轩他自己更欣赏他,更喜欢他。
此时此刻,白慕愤怒的话语,让卢冷轩呆在了原地。
“白王侯,恐怕你还不了解状况,我没你想象的那么高尚,我也不会再用一分那个老头教我的东西,我也不想做什么搏击俱乐部暗之部的部长,我就这样简简单单的大隐隐于世挺好。”
白慕听到卢冷轩的话,咬了咬牙。
忽然之间。
炎炎烈日之下。
无数双目光,只看见白慕抽出了一把刀。
挑到了卢冷轩的喉间。
刑天站在旁边,一脸的认真和严肃。
女向导都吓坏了,在她眼里,白慕几人是神秘的,是富有的,强大的,显然不是她可以琢磨的人物。
“来,拔出你的枪,让我看看,你是不是已经连怎么扣动扳机都不会了。”
卢冷轩没有动。
和白慕就这样对峙了起来。
如果让人知道,一个看起来无比普通的黑人民工,其实现在已经是灵雾境大圆满的修者,那么该会有多么吃惊。
顿时无数人屏住了呼吸看着这一幕。
“天啊,这是什么情况?”
“光天化日之下杀人吗?”
各种各样议论纷纷的声音响起。
那个工地的包工头,此时此刻更是一脸的惊愕,站的老远,不知道说什么。
卢冷轩做过八年的杀手,更是赏金猎人。
不杀好人,只杀那些坏人。
那八年里,卢冷轩大约赚到了十几亿,如果拿来生活的话,他显然已经是一个富豪了。
可是他全部都捐给了非洲,中东,南美洲,等等地区,许许多多生活困苦的地区人民,自己只留下了很少的一部分。
这个世界上哪里的人民,在经历战火的摧残,卢冷轩就会出现在哪里,力所能及的帮助。
这个世界上哪里的人还挣扎在痛苦的边缘,卢冷轩就会尽自己的力量,让那些人也脱离苦海。
比如说南非。
大多数普通人不知道的是,大多数老百姓不懂的是,大多数学生不清楚的是。
就拿钻戒来说,华夏,米国,是世界上最大的钻石消耗国。
每一对年轻情侣在踏入婚宴殿堂时,每一对情侣在受到钻石诱惑下买下一对钻戒的时候。
南非一般就会有四到五个人死去。
小到十岁左右的男孩,大到中年男人。
生活在和平的物质年代中的大多数人,是无法亲眼见证到那些从小到大,被人用枪指着,在山沟里,水渠里,赤果着身体,打捞泥沙,然后寻找钻石的日子。
是无法见证那种一个村庄都被人用枪屠杀的日子。
并且大多数,都是黑人,都是卢冷轩的同胞,黑皮肤的人。
世界是如此的美好,又是如此的现实和残忍。
光明与黑暗并存,有温暖,却又无比冰冷。
此时此刻。
白慕一脸的认真。
“卢冷轩,我一直都很佩服你,很欣赏你,很喜欢你,你是我见过最单纯的英雄,但是现在你告诉我你放弃了,可以,没问题,你想怎么样我管不着。”
“但是我有一个条件,既然你安心想要在这里一辈子混过去了,那么你的那两把枪,就送给我吧,反正你也用不上了,是么?”
白慕手中紧握的刀,又深深的刺进去了一分。
卢冷轩的脖子,渗出了一丝血迹。
顿时许多人都吓坏了。
甚至有人已经抄起电话报警。
炎炎烈日下,卢冷轩一言不发。
“来啊,你都用不上了,就把你那两把枪送给我啊。”
卢冷轩有两把枪。
一把枪全身是纯洁的白色,白的唯美,名为白象牙。
一把枪全身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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