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高从未出嫁的弟弟却执意不肯呆在“别人家”,而非要跟着他姐姐回到了丘阳。这下儿情况更糟糕了,原本依照王高从的劳动技能,她养活自己都困难,就更别提再带上一个了。
而且,不管她说得是不是事实,如果高从爹带走的都是他和王高从的哥哥的嫁妆,那么无论是王高从还是村公所都没有道理去管这事儿。因为嫁妆属于出嫁的男人的财产,严格来讲不能算是妻家的,而高从爹的爹家又不在丘阳,因此不能归丘阳村公所来管。而王高从的哥哥虽然可以算是丘阳人,但他又自己选择去了妻家,所以同样也是出了丘阳村公所的管辖范围。这么说起来,就算王高从想要告她爹和哥哥偷拿家里的东西,村公所也拿他们没办法。
现在再想着要回高从爹带走的东西,恐怕是没戏了。然而村公所的干部们依旧有些头疼,头疼的却是王高从今后如何生活的问题。
她这回带回来了银元,家里又少了两个人吃饭,这些钱换了粮食倒是可以让姐弟俩撑一段儿时间。但粮食吃完之后呢?王高从如果还是像秋收时那样马马虎虎地干活儿,那来年的收成恐怕连养活他们俩的都不够。
很多村公所的干部都鄙视王高从这样从小不干活儿的地主小姐,因此纷纷说道:“我看她这样儿的,在丘阳当中农也当不下去,干脆逃到国统区算了。”
从某种角度上也的确是这样。当农民最重要的就是得会种地,若是连地都种不好,那就连养活自己的口粮都没有,哪还谈得了别的?因此,村公所的干部们对王高从姐弟还能否留在丘阳,还是持悲观态度。
然而秋穆却说道:“我觉得倒未必。这姑娘是自己自愿把地捐出来的,咱们应该给她机会。她不是不会种地么,别人可以教她呀。我之前也不会收玉米,也是有河带着我才学会的。”
其他干部们听了她的这话,倒觉得也有道理。从前的地主沦落到讨饭,他们幸灾乐祸一会儿也就罢了,但最终还是要解决问题的。让王高从自己逃到国统区可不是什么解决问题的办法,而如果能让她学会如何劳动养活自己,那是对谁都好的。
注释:
①按照丘阳主要作物玉米计算,普通玉米籽粒重量大约在0.6-0.7kg/l,六升玉米大约在四十公斤(八十斤)左右。由于当时农村地区的恩格尔系数比之现在很高,八十斤玉米已经是相当高的报酬了。按照《翻身》中的记载,一个贫农给人扛三个月的短工(包含免费伙食),所获得的报酬不过才是一百五十斤小米(小米亩产量低于玉米,故价格比玉米较高)。由此可见贫雇农受剥削的程度,以及当时农民对牲口的重视。
②除了像李有河家地里那样连秆儿一起收割,还可以只采集玉米穗。前者有助于玉米穗在收割后继续增重,而后者则更方便储存。
☆、第五十七章:自荐和推荐
村公所最终决定了,由住得靠近王高从家的村长张兴满来教王高从如何干农活儿,而作为回报,王高从明年得帮助腿脚不便的张兴满种一部分她家的地。另外,由炊事员何小花来教王高从的弟弟王飞凤做饭一类的家务活儿,这样王高从就不用再花粮食雇人做这些事儿了,作为回报王飞凤要在村公所的食堂帮三个月的忙儿。
村公所的干部里面,虽然有人质疑这是不是对一个曾经剥削过普通农民的地主太照顾了,但大体上还是认可了这样的安排。副村长王元品作为丘阳村有名的生产模范,也对王高从说了如果在生产过程中有什么问题可以来找她。
王高从的事儿就算是解决了,召集全村已婚和未婚男人来参加的夫男群众大会也如期召开。
之前虽然有好些老爷子说这事儿是伤风败俗,也有的小夫郎抱怨公公不让他们参加,但最终真正来到空地上开会的男人却还是不少。秋穆估计了一下儿,来的男人得有四五百人,大约能占到全村男性人口的三分之二①,另外女人也来了得有不到一百人。
看来大家虽然说着不想来、不能来,但实际上最终还是参加了群众大会。这恐怕是因为这次群众大会的主题实在是稀奇,村公所竟然要禁止女人打夫郎,为此还要组成专门的夫男联合会,这对于村里那些好打听别人家妻夫之间事儿的男人们而言倒是很有吸引力的。
这回是由村长张兴满先讲开群众大会的目的。她先是简要说了王全改误会夫郎而错打了他的事儿,如果不是被全改夫郎的爹家人打断、又有秋穆来劝她查明真相,全改夫郎就要白白遭受一顿毒打了。
由此,张兴满对乡亲们解释了,之所以要禁止女人在家打夫郎和小孩子,不是说男人和孩子做了错事儿就不该受罚,而是由于在家里没有什么证据,常常是只凭女人自己的判断就要惩罚夫郎和孩子。而打人又是比较冲动的一种惩罚方式,很容易就变成了一生气就仅凭猜测地打人,或者是生气起来把小错当大错、把打人当习惯。
而组建夫男联合会、禁止女人在家打夫郎和孩子之后,无论是谁的错,都可以采取和平的解决方式。解决不了的可以求助于夫男会与村公所,再解决不了的还能离婚。而且,一般来讲,家里的事儿有错还是冤枉都是容易判断的,住在一家里也没有那么大的仇恨,和平的解决方式反而比暴力更有效。
张兴满的这番话引发了群众之中的热烈讨论。有些年轻的小夫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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