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有些庆幸——幸好当时没将名字改成更阳刚的“迟羽”或者“迟宇”。
那人叫文筠,战区选拔时杀进前五的尖子兵,高大英俊,笑起来痞帅痞帅的,动不动就跟队友打架,气势汹汹,出手却总是留着几分力。
进入特种大队的第一天,文筠就与他结了缘。
两人在宿舍的走廊撞到一起,周围的人起哄——哟,你俩是兄弟吗?
“兄弟”一词让迟玉愣了愣。他很小的时候,父母就离异各自组建家庭,并且有了孩子,他被不能生育的姑姑拉扯大,几年都没见过父母。两年前姑姑患病去世,父亲才带着小他3岁的弟弟出现。父子重聚,却像陌生人一般。
他还记得弟弟的相貌,眼前这个男人,绝不可能是他同父异母的兄弟。而母亲再婚后诞下的是个女孩,自然更不可能。
队友们笑得起劲,大呼长得太像,身高体型几乎一模一样,从背后看压根分不出谁是谁。
迟玉看那人,那人也看他。
迟玉站在原地看,那人却看着看着就凑过来。
盯着眼前那张渐渐放大的帅脸,迟玉本想往后退,转念一想,却觉得刚到特种大队,输什么都不能输气场,于是站着没动,认真与对方对视。
那架势看在旁人眼中有些剑拔弩张的味道,两人相隔最近时,鼻尖几乎挨到了鼻尖。迟玉闻到男人身上淡淡的汗水味,好胜心突然被挑起,正欲拿额头撞上一撞,男人却咧嘴笑起来。
“还真是!”男人往后一退,下一个动作竟是揽过他的肩膀,“喂,既然和我长得像,那就当我弟弟吧。我叫文筠,文化的文,筠是竹字头,下面一个均匀的均,不是夫君的君,别记错啊。”
迟玉将他的手挪开,“迟玉,迟到的迟,玉石的玉。”
文筠显然不太正经,看样子是个喜欢开玩笑的人。迟玉做好了被取笑“名字女气”的准备,却听对方来了句“姗姗来迟的美玉”。
心脏像被轻轻挠了一下,又麻又痒。
很快,迟玉和文筠成了关系最铁的兄弟。文筠有事没事就爱跟他凑到一块,一起加练,一起冲澡,互相上药,一同跟别的队友干架。
文筠时常偷偷戴上一串木珠手链,几十块钱的小玩意儿,却宝贝得不行,说是有个小兄弟送的,考试包过,选拔包过。
迟玉有些好奇这个小兄弟,文筠想了半天,却挠着后脑说:“我好像……忘记他叫什么了。”
迟玉:“……”
人家送你东西,你连别人名字都忘了?
文筠搓着手链,“别这么看着我,君子之交淡如水懂吗!”
迟玉撑着额头,“小兄弟知道你忘了他名字,肯定很伤心。”
“你啊,就是心思多。”文筠笑:“不过你这话提醒了我。”
“嗯?”
“得牢牢记住你名字啊,不然你伤心得哭兮兮怎么办?”
迟玉说不过,便跟文筠动起手。文筠也不谦让,两人打得酣畅淋漓,最后被巡逻的教官逮住,双双被罚扫厕所。
后来特种驾驶考核时,迟玉紧张得很,文筠从手链上取下一枚木珠,硬是要送给他当幸运符,还编出一段“传递幸运”的瞎话。他顺利过关,文筠也没将木珠收回去,还弄来一根红绳,将木珠挂在他脖子上。
正式入队那天,二人戴着木珠拍了张照。迟玉摩挲着木珠,觉得有点对不起送文筠手链的小兄弟,文筠却道:“你想多了,我与他投缘,我是什么性格,他就是什么性格。放心放心,他不会因为我分你一枚珠子生气。”
迟玉戴着木珠,付出比队友更多的汗水,成了队里年纪最小的主狙击手。
而文筠与他朝夕相处,亦成为队里顶尖的侦察兵。
单纯的战友情在无数场枪林弹雨中悄然变质,迟玉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爱上文筠的,大约是初见那天,文筠笑着说“姗姗来迟的美玉”时,大约是文筠一次次向他传授驾驶技巧时,大约是文筠将木珠放在他手心时,大约是正式执行任务后,文筠低沉而令人心安的声音在通讯仪里响起时。
忘不了第一次出任务时,他藏在暗处,紧张得涌出一股接一股冷汗——队友已经在夜色的遮掩下进入危险地带,而他的职责,则是在远处用手中的狙击枪保护他们每一个人。
他本该是最冷静的人,却难以镇定下来,害怕不能护所有人周全。
通讯仪沙沙作响,最熟悉的声音传来。
“别怕。”文筠道:“相信自己,也相信我们。”
一时间,所有的焦虑与紧张化作责任,他深吸一口气,终于让自己冷静下来,右眼在光学瞄准具中锁定了每位战友、每个敌人的位置。
任务顺利完成,回营后文筠紧紧抱住他,拍着他的后背道:“今后我们的命,就交给你保管了。”
“嗯。”他坚定地点头,头一回真切地感受到,自己不再是普通的军人,而是必须扛起一切的特种兵。
二十出头的年纪,爱慕像春风拂过的草一般滋长。
又一次任务归来,迟玉刚从直升机上跳下,就将文筠拉至当初一起练驾驶的土场。
告白很可能会失败,他一早便知道。
文筠直得不能再直,他怎会体会不到。
但“喜欢”一定要说出来,他不想让自己后悔。
如他所料,文筠干脆利落地拒绝,却一把将他抱住,拍着他的后背道:“你在想什么啊?”
虽然有心理准备,但还是克制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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