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还会在饭后给她倒上一杯酸梅汤。
一到冬天,他就什么活都包揽下来,洗衣做饭,不让她碰一丁点的冷水。
知道她冬天手脚冰凉,他还用自己的内力帮她驱寒……
越想,秀秀心里就越难受,原来路仁甲已经渗透到她生活的方方面面里,一旦他不在,她心里就空荡荡的,做什么事情都提不起兴趣,整个人就空了。
如果路仁甲现在在身边,赶路就不会那么无聊辛苦了。一想到这,秀秀握紧缰绳,“银耳,跑快一点!”
啊呃~银耳扬声大叫,仿佛能理解秀秀的心情般,撒开四蹄,跑得飞快。
跑了一整天,将近傍晚,秀秀才停下来休息,她随便找个避风的地方坐下,刚拿出烧鸡准备吃,就听到雪呼啦呼啦滑落的声音,伸头一看,有二十多头狼正向她冲过来——
秀秀连忙把烧鸡一扔,转身想爬上树,只是树干被雪冻得滑溜溜的,哪里爬得上去?反而还摔个四角朝天。
秀秀被狼群包围住了,一头头灰狼裂开大嘴,朝天嚎叫,啊呜——声音把树上的积雪都震动下来了,掉在秀秀身上,秀秀忍不住打了个抖。
秀秀看见银耳还那么镇定的样子,试探性地叫了一声,“大王?”原谅她真的分不出狼和狼的区别,所有的狼在她眼里长得都一样。
头狼啊呜地叫了一声,声音更外悠长嘹亮。
秀秀挥挥手,无数的烧鸡倾落下来,那些狼便低下头吃起来,秀秀见是老熟客了,放下心来,她挨着狼群的身体,跟着吃起烧鸡来。
大家都吃饱之后,狼群便把秀秀围在里面睡觉,秀秀不会用打火石,只能裹紧身上的衣服挨着狼群休息。入睡前,秀秀不止一次委屈地想,都怪路仁甲,把她养得连石头怎么生火都不会!这么冷的天,要不是有大头它们取暖,估计她都要冷死了。
作者有话要说: 要是我这样写,众人对路仁甲羡慕嫉妒恨,这样就算是人生赢家,秀秀任务完成,回到现代,本文完结。估计会被打吧。哈哈~
我看文最怕遇到随便填坑的小说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不管有没有人看,我都会填了这个坑的!
ps.没有注册也能发表评论的,能不能留个评论给我啊?
☆、路仁甲幸福的一天
紧赶慢赶,秀秀终于在十五天之后,在昆仑山脚下的一个小镇里,唯一的一家客栈和天机老人汇合了。陪同天机老人来的还有他的侄子沈志初和老管家的儿子朱大哥。
一个人独自行走了那么多天,再见到熟悉的人,秀秀激动得几乎想哭,再不到昆仑,她就要变成人型冰棍落在半路了。
秀秀洗了个热水澡,换了身新衣服,才觉得整个人活过来。此时年关将近,小镇也冷冷清清的,小客栈只有他们几个客人,四人坐在大厅,小二送上片好的冻羊肉、萝卜、大白菜,把生料放进热气腾腾的碳锅子里一涮,蘸酱后就着温过的酒吃到肚子里,便觉得全身三万六千个毛孔无一不张开,舒服得鼻尖冒汗,连听见门外呼呼吹的朔风都不惧怕了。
酒足饭饱,四人捧着热茶解腻。
天机老人连嘴边胡子上的油花都没在意,他吞吞吐吐地开口,“秀秀,路仁甲这卦我算过了,有惊无险,你也别太担心。这里是逍遥宫的地盘,只怕他们已经知道我们到来的消息,估计过两天就来接人了。我,我和他们的老宫主有些旧怨,到时就不和你上去了。就让志初陪你上去好了。”
秀秀担心地问,“是什么旧怨?他们会不会趁机害你?”她真是怕了逍遥宫这群小肚鸡肠的人了,要是因为路仁甲的事情,导致爷爷受伤或者丧命的话,真是得不偿失。
天机老人的老脸飞快闪过一片红晕,急急解释道,“没事,小恩怨而已。总之我就不上去了。”
事情真如天机老人所料,第三天早上,大雪刚刚停,便有一队穿着白纱衣的年轻男女来到客栈门口,要找秀秀几人。
为首的女子看起来三十岁左右,虽长相清丽,但离疏淡然的气质显得十分不苟言笑,她语气淡淡地对秀秀几人说,“在下逍遥宫‘芙’字辈弟子芙晴,奉大长老之命,带几位上山。”说完就伸手做出一个请的动作,完全不给别人发表意见的机会。
身后的弟子立即拿出条丝条要把四人的眼睛蒙上,芙晴在一旁有礼地解释,“逍遥宫的规矩,还望四位见谅。”
语气虽无失礼之处,可听起来总让人觉得那么欠揍。
秀秀虽然有些不满,但还是无可奈何地让他们把丝条系上。天机老人退后一步,“我就不用了,我在山下等他们就好了。”
芙晴看了这个有些仙风道骨的老人一眼,语气变得更加冷淡,“你不去别后悔!”
天机老人笑得一脸尴尬,没有说话。朱大哥主动留下来伺候没有随行。
逍遥宫的人,簇拥着秀秀和沈志初往门外走,提拉着两人的胳膊,运起气功,呼啦地就飞起来,如同一大群越冬的天鹅,离开的姿势一如出场时那般炫目装逼。
出了小镇,进了山里,芙晴拉动隐藏的机关,一座座高大的木桩慢慢立起来,在雪光的反映下,能隐隐约约看见木桩顶上有滑轮,连接着有一根银白色的丝线——居然是坚韧如铁的天蚕丝!
一般人连一寸长都没有,逍遥宫居然拿来做缆车的绳子。逍遥宫,真土豪!不解释!
逍遥宫的弟子各自拿出带毛的大斗篷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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