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gt; 默笙“嗯”“哦”的回答,眼睛看着窗外。司机的每句话都从她耳边过,却没有一句她听个明白。外面的景物一样样的从她眼前掠过,却不知道看到了什么。一路上居然没有红灯,那么快地就到了医院,那么轻易地就找到了以琛的病房。只是站在门前,那手却有千斤重,怎么也举不起来去敲那个门。
可是要走吗?那脚也有千斤重,怎么也移不开一步。
有那么一刹那,她竟觉得会这么永远下去,不敢靠近,又舍不得离开,于是宇宙洪荒,海枯石烂,她永远站在他的门外。
可是怎么会有永远呢?该来的总要来,怎么躲也躲不掉。门从里面被拉开,她来不及闪避,直直地对上那人。
以玫。
有些人似乎注定总要相遇,而且从来原因一样,比如说以玫和她。
默笙后来总在想,这个温婉如水又清丽如诗的女孩子那时是用怎样一种心情听她所爱的男子向别人介绍“这是我妹妹”的?当初她皮厚兮兮对她自我介绍说“我是你哥哥的女朋友”而以琛没有反驳时,她又是怎样的一种痛彻心肺?
如今她看到她,居然对她温柔一笑时,那笑里面又有多少不为人知的酸楚?
哎!以玫以玫,好久不见。
“默笙,终于又见到你了。”
是啊,终于。
“你来看以琛吗?”以玫问,“他刚刚睡着,如果你有空能不能陪我去趟他家?我要去帮他拿些生活用品。”
默笙犹豫了一下,点头。“好。”
“他……没事吧?”
“没事。医生说只要多休息,注意饮食就好。”
“那就好。”默笙低声说。
一路上絮絮叨叨,不过是一些近况。以玫说:“我本来早就要找你的,却被公司突然外调,忙得晕头转向,好不容易回来一趟,以琛却突然病了。哎,我总算体会到职业女性的痛苦了。”
默笙说,“我怎么也没想到你居然会成为一个女强人。”
“你不也是?那时候老不务正业拿个相机乱拍东西,没想到会成为一个摄影师。”
默笙笑起来。“我现在还是在乱拍。”
以玫失笑,“你老板要是听到你这样说一定会气死……到了,就在这里。”她停下脚步,拿出钥匙开门,默笙脚步顿了一下,跟着她走进去。
以琛的家位于城西高级住宅区内的十二楼,房子很大,只是看起来空空的,一件多余的东西都没有,只有茶几上几本未合上的杂志才让这个房子看起来像有人居住。
“这几年大家都忙,偶尔才聚聚。”以玫边收拾东西边说,打开冰箱,她无奈地摇头,“果然什么都没有,他大概是天底下最不会照顾自己的人,上次我来居然看到他在吃泡面,忍无可忍的拉他去超市,没想到却遇见你。”
以琛一直是这样的,默笙怎么会不知道呢。他永远有比吃更重要的事,对这种人只有“你不吃我也不吃”的招数才能对付。
“哦,对了。”以玫突然说:“我快结婚了,你知道吗?新郎是我的顶头上司,很灰姑娘的故事。”
默笙愕然地望着她,“你要结婚?”
“对,我要结婚了。”她笑着点头,有些感叹,“以前不懂事才会对你说那种话,后来才知道,有些东西是争不来的,对以琛我早就死心了。”
“为什么?”
“大概因为我等不过他。他可以在几乎没有希望的情况下一年又一年地等下去,我却不能。”以玫沉默了一下说:“大约三四年前,以琛赢了个大案子,我和他们所里的几个人一起去庆祝,他被灌醉了,我送他回来。他吐得一塌糊涂,我帮他清理的时候他突然把我抱住,不停地问,你为什么不回来?我都准备好背弃一切了,为什么你还不肯回来?”
以玫顿了顿,苦笑,“如果这些还不够让我死心的话……你跟我来。”
她拉着默笙来到书房,随手抽出一本书,翻到某一页递给她。“这是我无意中发现的,不止这一本书上……”
默笙怔怔地看着书页上写得很凌乱的诗句,从那潦草的字迹可以想象出下笔的人当时的心情是多么的烦躁苦闷。
“啪”地合上书,以玫还在说什么,她已经听不到了。
脑海中一个少女清脆带笑的声音仿佛从遥远的时空传来。“何以琛,你还不知道我的名字吧!我叫赵默笙,赵就是那个赵,默是沉默的默,笙是一种乐器,我的名字有典故的哦,出自徐志摩的诗……”
悄悄,是离别的笙箫,沉默,是今晚的康桥。
“小时候,以琛的妈妈经常抱着我说要是她有个女儿就好了,而我妈妈就在旁边说要不我们两家的孩子换换。以琛从小就聪明懂事,我妈妈喜欢他大概比我还多。”回医院的路上,以玫说起一些往事,“我到现在还清楚记得阿姨的样子,可惜……”
“……他父母是怎么死的?”
以玫摇头说:“我也不太清楚,那时候我才九岁。好象是意外吧,叔叔从四楼失足摔下来,阿姨本来身体就不好,伤心过度没多久也去了。”以玫像是想起什么,顿了顿又说:“我听我妈有一次无意提起,阿姨死后,发现抽屉里该吃的药都没吃,说起来,也算是自杀。”
“自杀?!”默笙呆住。那时候以琛也才十岁吧,她何其忍心!
以玫点头,“阿姨大概很爱叔叔吧。”她若有所思,幽幽地说,“其实以琛很像阿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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