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听他说话的时候,那是特别的认真。
一脸特别认真聆听的样子,嘴上她还时不时的问上几句话,当即就勾起了王虎想要继续跟她谈话的兴头。
“夫君,听你这么说,你以前是读过书了的?是吗?”
“媳妇儿,原来你还不知道这个事啊!……我当年确确实实是读过书了的,虽然没有正式拜门,也就是到私塾门前听了两年的课。但是我也偷偷学了上百个字。为此,那个夫子还特别表扬了我,还专门给我取了一个名字。说我应该叫王树……”
王虎一边死死地,嚼着嘴里的包子,一边絮絮叨叨的跟坐在自己身边的李萃华说着这些话。
“原来你还识字啊?真是了不起呢!”
李萃华按照古代的一般人的思维,去想了这个事儿。
古代的读书人有时候自我骄矜,那是因为他们有自我骄矜的本钱。
在古代,尤其是底层的人,想要读书,付出的努力可比一般人的大。
束脩这个钱其实仅仅是一张入门券。后头的那些花费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巨头。
什么买书的钱,笔墨纸砚的钱,赶考费,与同乡结交的费,走礼的钱……
大大小小,加起来不下于三十多种。
可以说,对读书人来说,没钱那是寸步难行。
一辈子进阶难啊!
第七十章 神经粗大条
“我虽然识得几百个字,但是我自认为自己跟三弟不一样,因为我算不上什么读书人!毕竟这么些年,从来没有过一天,是正儿八经的坐在学堂里的……”
虽然王虎话是这样说,但是李萃华对他还是挺佩服的。
她这会儿脑子里突然串起了一句话,那就是真人不露相,露相不真人。
一个从来就没有正式进过学堂的人,也就躲在外头旁听,去学习去写字,而且还坚持了几年。
足以说明这个人有大毅力。
对于有大毅力的人,李萃华从来都是心生佩服的。
毕竟古代的老祖宗们都通过长期的经验总结,告诉了她几个看似浅显,实则深刻的道理。
那就是水滴石穿。
铁杵磨成针。
这些东西都需要坚持。只有坚持了,量变才能引起质变。
“你说的你认得几百个字,……那你会写吗?”
听到这话,王虎当即愣了一下,然后轻轻地摇了摇头道:“不,我除了会写自己的名字之外,其他的字都不会写……”
“这样啊……”
李萃华听到是这个结果,她心里有那么一丁点小失望。
她可是知道的。
在这教育特别落后,文盲率十分高的古代,如果乡下有人认得字又会写字的话,一般的人都会高看他们一眼。
只要有人对自己高看了,那他或多或少就会得到某一些不可言说的特权。
在春天的晚上,容易引起人发困。这便是典型的春困。
春困的时间发生不定期。
有时候是一大清早,有时候是吃了中饭的午后,有时候是吃了晚饭的午后……
总之,一天二十四个小时之内都有可能。
李萃华本来就是大病初愈,精神有些不济。今天晚上吃的东西又不合他的胃口。所以,虽然她此时是正在说着话呢,但是她也不知道怎么的,就迷迷糊糊的闭上了自己的眼睛。
瞌睡虫来了,谁也挡不住。
就算是以前身为出色特工的她,也难以抵抗这强大的“自然”之力。
看着身边的媳妇突然昏昏欲睡的样子,王虎悄悄地抬起手,然后悄悄的摸了摸她红扑扑的小脸蛋儿。
感觉她的脸嫩嫩的。
王虎心里突然又是一阵的小激动。
“媳妇儿,你说说话呀!要不,今天晚上,……我们就睡在同一个床上?”
此时张着嘴,正在努力打着小鼾的李萃华,根本就听不到什么。
所以,王虎说的这句话等于是白说了。
不过,就算是如此,王虎心里也不在乎。
他手脚哆嗦着,极力压抑心中激动的心情的样子,让他满脸都是扭曲和狰狞。
幸亏这会儿正在打着鼾的李萃华睡的太死了,要不然她这个觉绝对会睡得特别的不踏实。
王虎看着她那迷迷瞪瞪的睡颜,心里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他这会儿胆大包天。都已经把李萃华身上的几件打着补丁的外衣都给脱了。
然后将它们随意的放置在一旁的床脚下。
当他将李萃华身上的衣服,脱的只剩下最后一件的时候,王虎也不知道什么原因,立马停了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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