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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曲央央小的时候,曲陌江隔三岔五的会来一趟外婆家,外婆并不喜欢曲陌江,但是因为妈妈欢喜,所以外婆也没怎么给曲陌江脸色看,反而会做一大桌子的菜来招待曲陌江,但是从来不会为曲陌江杀鸡。
曲央央曾问过外婆为什么不杀鸡给曲陌江吃,外婆当时恨恨地说:“曲陌江毁了你妈妈一生,想吃我养的鸡?美不死他!”
曲央央一直都知道,家里的这些家禽对外婆而言并不是为了养来吃的,她对它们都有一种特殊的感情,轻易不卖也不杀。
程月笙走到她的身边问:“怎么了?”
曲央央轻声说:“外婆似乎想起了一些事情,但是又不愿意承认,还有,她好像很喜欢你。”
程月笙倒是淡定,看了她一眼说:“在遇到你之前,我一直觉得这世上没有不喜欢我的人。”
曲央央听着莫名心虚,陪了记笑:“其实你的确是人见人爱,我……我也很喜欢你的。”
程月笙叹了口气:“真是撒谎都不会谎,你说喜欢我的时候麻烦看一下我的眼睛,这样撒起谎来才比较像。”
曲央央顿时就更心虚了,轻声说:“谁让你以前那么凶!”
程月笙默了默说:“我以后会尽量对你温柔一点。”
曲央央立即就觉得气焰上涨,抬起头看着他,他敛了眉眼轻笑,她看着他一本正经地说:“你看看,你这副样子就比较招人喜欢。”
她看着他这副眉眼温和的样子,突然就有一种他人很好的感觉,很想伸出爪子摸摸他的脸,只是她对他有一种天生的畏惧,伸手捏他这事她也就只敢想想,不敢付诸行动。
倒是程月笙伸手刮了一下她的鼻子:“这样啊,那好我以后尽量在你的面前保持这副样子。”
他说完后四处看了看说:“这个小镇真漂亮,你不带我四处走走吗?”
这里是曲央央从小长大的地方,到了这里,她整个人都觉得轻松了,微歪了头笑着说:“好啊!”
小镇旁有山有水有稻田,还有勤劳朴实的人们。
曲央央因为成绩优秀,在小镇里也算是个名人,她带着程月笙往外走的时候,不时遇有熟人跟她打招呼:“央央,回来看外婆了啊!”
曲央央笑弯了眉眼:“阿根伯好!”
“长秀婶好!”
“七姑奶奶好!”
“钉子叔好!”
一路招呼打过去,她也不再是在h大里,很少跟人有来往的清高少女,在这里,她只是曲央央,是陈家的小丫头,是讨人喜欢的小姑娘。
因为程月笙的出现,遇到的熟人不时地问:“你男朋友啊?”
每次曲央央还没有回答,程月笙已经开口:“是啊,阿根伯好!”
然后就是一堆的夸奖:“小伙子长得真精神啊!和我们央央真配!以后空了记得多陪央央回来!”
程月笙一改平时人前的高冷,此时的他显得非常的平易近人,对于这些朴实乡亲们他表现的非常温和,那淬了冰霜的眼睛带着三分笑意,不为别的,只为他们对曲央央的友善。
曲央央原本以为这样一路打招呼过来,他会很烦的,没想到他全程都表现的非常亲和。
对那些大叔大妈们的问题简直就是有问必答,于是一个小时不到,整个小镇都知道曲央央带了个男朋友回来,男朋友还是大学里的教授。
曲央央觉得像程月笙这样的人肯定不会喜欢那种繁华的街道,因为小镇上最繁华的街道也不如h城的繁华。
所以她带着他去了小镇的老街。
这条老街虽然没有什么名气,但是却是典型的江南水乡的老街,邻河而建,一湾溪水从中流过,老街的建筑保持着清朝未年的味道,白墙黑瓦,弯弯的檐角,木制的门窗上有着精致又古朴的雕花。
老街还没有开发成旅游景点,所以并没有什么商业化的东西,所有的一切以最原始的面貌呈现在程月笙的面前。
程月笙有点惊讶这里的美,他也没有想到在这小镇上还有这么一条古朴又美丽的街道。
老街里还有不少人在住,不时能看到有人在溪边洗衣服洗菜,所有的一切都以最自然的方式呈现出来,清雅、精致、温和、神秘,还有些清新的俏皮。
程月笙立即就觉得曲央央身上就有这条古街的味道,她似乎是这里孕育而出的精灵。
今天的曲央央穿了一条淡黄色的长裙,裙子的长度刚刚到脚踝,将她的脚踝半遮半露,原本白净的脚踝被这长裙一衬,就带了撩人的味道。
程月笙想起之前握着她脚踝时的感觉,那样的纤细柔软,那样的柔若无骨,看得他心头直热,忙把视线转到其他地方去,不敢再看。
曲央央哪里知道他心里的那点小心思,她专心的给他讲解老街的历史和小镇的由来。“我记得小时候这里还没有成为镇,只是一个乡,后来住的人多了,就改成镇了,这条老街就是之前乡里的主街,也不知道是谁说这里风水好,住在这里的人寿命比别的地方长,所以越来越多的人搬到这里
来住了。”
“我家以前其实不在乡里,然后镇越来越大,房子盖到了我家的边上,然后我家也就成了镇上的一份子。”
“我喜欢这条街道,小时候常到这里来玩。”
“我也喜欢这里。”程月笙轻声说:“到这里之后,人的心都静了下来。”
曲央央的嘴角微微上扬,似乎这里能被程月笙喜欢对她来讲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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