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码归一码”
“我偏要混为一谈。”她才不要听他的,铁了心就是不让他吃!
“你做错事,还想让我认错不成?”他不追究,已经算是宽宏大量了。
“我老公怎么可能会有错呢,反倒是跟我这样屡屡犯错的人,一起吃东西,会被传染的。”她一脸不在乎地说着反话。
啪,钟驰摔筷子在桌上,发出不小的声音。
“老公,下次让高凡帮你接案子的时候,顺便附加一个条件,提供家常菜者优先。”
“你别太过分。”他的眼神犀利,工作于他是无比庄重和严谨,容不得她的半点轻视。
“哎呀!吃饱了呢。剩了这么多,倒掉太浪费,但也没办法!”她才不理会他的叫嚣呢,拿菜盘统统倒进垃圾桶。
气得钟驰七窍生烟,不仅是因为她阴阳怪气的话,还有那些合他胃口的饭菜被扔掉。
自从家里实施食物大封锁以来,他的胃闹翻了天。想去姐姐家打牙祭,又怕漏了底,只能无奈地忍着了。
这个该死的女人,居然每天做那么多好吃的。香气缭绕的像只鬼手,摧毁着他笈笈可危的意志力。
徐安儿约水晶逛街,最主要的是分享她辉煌成就。她感觉自己就像战功显赫,刚从战场上铩羽归来的将军,就等主公封侯拜相,领功请赏了!
“你说什么?你真的大罢工了?对你家钟驰实行食品禁令!”
徐安儿点头,再次证明,水晶没有听错。
“太娘们了!你终于开窍了。真不亏为我的入室关门大弟子,太给为师长脸了!”水晶兴奋的猛拍着她的肩头,孺子可教也!
“你简直就是林妹妹逆袭花木兰,巾帼不让须眉,软弱外表下藏着,一个铁娘子的真性情。”水晶大加赞扬。
“喂,请问你是在夸我吗?”
“必须滴!”
徐安儿得到了水晶的肯定,心里更是开心一重。两人跑去服装街,被林林总总的橱窗里的新品所吸引,跃跃欲试地试穿起了夏季裙装。
水晶最是喜欢夏天,越热就越带劲儿,火辣辣的充满了激/情。穿的更是多种多样的选择,吊带,抹/胸,热裤,迷你裙。
色彩一定是艳丽夸张,并且要大胆,就像一团火。把打从她身边路过的男人,都燃烧到欲/火焚身!这个季节就是为了,无穷无尽地展示,她的御姐风范而存在的。
徐安儿则跟闺蜜对于四季,有着完全不同的喜欢,穿衣理念自然也是背道而驰。
她喜欢春天的气息,万物经历了寒冬,刚刚复苏,露出点点翠绿嫩芽。让她觉得再弱小,再不起眼的生物,都有着那般顽强的生命力,让人感动之余,还带来莫大的希望!
她的衣服唯独青睐质地舒服,款式简单,颜色浅淡。远远站在人群之外的她,如同一张明信片,宁静而悠远。
这样天差地别的两个人,能成为闺蜜死党,也算是奇葩中的大奇葩了。
☆、驭夫术的皮毛
两人各自选好衣服,水晶以爱情导师的身份,又送给了徐安儿一件内衣,当做是爱情小课堂结业的奖赏。
又逛了一大圈,她们手里拿着数个大袋子,腿脚发酸。反正也买的差不多了,找了一家咖啡店,喝着下午茶又能聊天儿。
“花钱真他娘的过瘾!”水晶把衣服袋子丢到长座椅上,双手得了解放,身体一歪,毫无形象地来了个北京瘫。
徐安儿有时特羡慕水晶的豪放,在她身上总能看到行侠仗义,闯荡江湖女侠的不拘小节,爱恨全在一念之间。
当她们还是青春少女时,哪个女孩没有个迷恋的明星,徐安儿喜欢的是,被称为情歌王子的阿哲。歌声细腻的让她如痴如醉,曾经还想翘课去看他的演唱会,被老妈没收了当月的零花钱而失败!
而水晶不走寻常路,当年最崇拜的,当属金庸笔下的黄老邪!痴迷程度,几次想离家去找桃花岛主,并誓要嫁定终身。后来被以斯文见长的黄爸,狠狠地打了一顿才算消停下来。
徐安儿至今都不明白,一个虚幻人物,咋能弄得她五迷三道的。“水晶你还记不记得,上初中那会儿,你喜欢黄药师?”
“什么当年,现在我也照样喜欢。”
“你喜欢他什么啊?”
“那可就多了,喜欢他的离经叛道,个性潇洒,对爱妻一往情深。那时我就发誓,等将来我长大了,一定要找这样的大侠为夫。现在我的愿望,算是完成了一半?”水晶说起偶像,眼中仍保留着少女似地崇拜,娓娓而谈。
“找到了?”徐安儿当真想看看,现实版中的黄药师,是什么样子的。
“哎!我是指顺利长大这件事。”水晶丧气地摆了摆手。
徐安儿不厚道地笑了。
“那时以为,横在我和黄老邪之间的只是年龄,等长大了铁定能遇到心目中的大侠。没想到,越长越大,大侠没找到,姐却成了大侠!这就是无奈的江湖啊!”
徐安儿又一次被她带着,浓重的江湖腔调,随口就要唱出‘沧海一声笑,滔滔两岸潮。’的沧桑气概,而笑出声来。
“喂,你要是笑够了,就去前台给我拿吃的。”倒出当年的事,肚子早就空了。
“遵命,黄大仙。”徐安儿自知好友的娱乐精神,开起了玩笑,昵称着她最鄙视的叫法。
“当我是五毛钱一卦,街头算命的!”水晶假装挥舞着拳头,要打人。
有个一路相伴成长的好友,真是好。闲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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