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奇峰看着这一系列变化,根本没反应过来,过了好一会儿,他才叹了一口气,又躺回床上,等待过于激动的某个地方慢慢平复下去。
双手搁到脑袋后面,莫奇峰决定今天再去一趟万法寺,问问老方丈师弟的消息,毕竟再这样来几次,他可真要憋疯了……
等身体差不多恢复了平静,莫奇峰这才起身如厕穿衣洗漱,并给林琅穿好他自己用嘴叼过来的一套粉色的狗狗棉衣和鞋子,准备去北大营看看,收拾收拾那群少爷兵,发泄下过于旺盛的j-i,ng力。
选择粉色,是因为林琅还念念不忘昨晚上将军府门口挂的那个粉粉的狗灯笼,他想让夫君知道,他穿粉色比灯笼更可爱!(*^▽^*)
等莫奇峰给他穿好这套粉嫩嫩的棉衣,林琅禁不住开心地在原地转了几圈,喉咙里也汪呜汪呜几声,然后再次艰难地跳上小凳子、大凳子,最后跳上梳妆台,对着铜镜,左照照右照照,满意得不得了。
这次的这套衣服虽然没有帽兜,但衣服边边上、包括围住脖子的那里,全部是一圈圈漂亮的毛毛,衬得林琅这只幼犬更加可爱,而林琅的粉丝小鞋子们都各自缝了一个小铃铛,让他每走一步,铃铛就跟着当当响,惹得他忍不住有节奏地踩踩步子、又踩踩,将小铃铛奏成了一曲简单的小调。
看林琅玩得不亦乐乎,莫奇峰也不打扰,直到他看时辰不早了,才走上前抱起林琅,和林琅一起用过早膳后,便出门去北大营练兵。
走前,他不忘吩咐下人好生照顾莫奇兰和“林琅”,这便穿上自己的将军铠甲装,披上火红披风,跨上爱马,一揽缰绳,双脚踢马肚,迅速往北大营驰骋而去。
凌冽的风吹在身上,林琅却不觉得冷,只因他整个儿被莫奇峰包在胸口的衣襟里,让他几乎吹不到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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