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前任进化史
作者:柳边笛
文案:
人们常说所有为爱情做出的错事,都有被原谅的理由。
分手的时候,他们都是趾高气扬各奔东西。
再见面,她是摄影棚里高高在上的大明星,他是一旁端茶倒水的小哥
他说:隆晨,你还爱我吗?
她说:我认识你吗?
内容标签:都市情缘花季雨季娱乐圈女配
搜索关键字:主角:韩行之、隆晨┃配角:其他人都不是重点┃其它:1v1,
☆、r1
韩行之
我摸摸手上的黄色纸符,心里惆怅又感慨万千。
早上出门,我妈硬往我怀里塞了这个破东西,说是求幸福保平安的。她最近变得神神叨叨,一旦我报告要出远门,整个人的神经都处于高度紧张状态。
可真到了需要求幸福保平安的时候,上帝不会听到你的感召散发光芒。可能是出门没看黄历,所以才让我撞见眼前的一幕,什么时候该让她再练就一身特殊技能。
这是三年来我和隆晨的第一次见面,她是摄影棚里高高在上的大明星,我只是摄影棚里端茶倒水的小哥。
“我说了,通告的事情公司有安排,请您直接和公司或经纪人联系。”她略微不耐烦地准备挂上电话,忽然像是想起了什么,又把手机贴近耳边语气不善,“您再这样,我会告您骚扰的,谢谢。”
变化真大,波浪卷的棕色头发在灯光的照映下散发着......怪异的光芒?
命运不应该这么安排,童话故事里的男主应该是狂霸酷炫但是不拽的霸道总裁,而她却是普普通通艰苦奋斗的贫寒女大学生。
我们相遇在某个阳光明媚的午后,或是拥挤人群中的惊鸿一瞥,然后回味前尘再续前缘。我大把地往她身上扔钞票,潇洒地说“没关系,随便花,除了赚钱也不知道我有什么特长。”
或者是相互依偎在柔软的沙发上,这个时候的天气必须是潮湿阴郁的,女主角必须是多愁善感的,这样我才能发挥万年深情男主的特质,低声说出让她脸红心跳却又不能拒绝的情话。
可现实是,我真的想多了。进进出出的人流中,根本没人会注意到我这浑然天成的清洁工打扮。说实话,我也不太想用这种形象出现在旧情人面前,尤其隆晨还是一副睥睨众生的模样。
当初我妈说这件衣服在庙里开过光的时候,我就应该把它扔进楼下的垃圾桶,万一真有清洁阿姨看见,说不定会随手捡起拿回家当拖布。毕竟这衣服真的不便宜。
隆晨身边跟着四五个助理,一个在给她补妆,一个在给她整理造型,另一个在给她报告最近的行程安排,再加上其他我能看见或看不见的知名或不知名的人物,我想她的大牌程度应该不亚于一线明星。也许是我孤陋寡闻,在今天之前,我真的不知道国内有个明星叫隆晨。
陈墨大概是看不惯我这么一副傻傻呆呆快要流口水的模样,狠狠地把我瞪了几眼。天知道我确实是没有意会到他的意思,双目仍旧紧紧地挂在隆晨身上。
最后,我无耻的□□裸的直勾勾的眼神终于激怒了我的好哥们,虽然我把这眼神当成纯欣赏,但是改变不了身旁人险恶的揣度。
“诶、诶,行了啊,别一副没见过世面的样子,丢不丢人。”他用胳膊捅捅我的手臂,眼神略带鄙视。
“我是没见过世面,所以你把我叫来干啥,嘿,你是想干啥啊?”我学着电视里的东北腔调,怪模怪样地模仿。陈墨挑挑眉,缩着肩膀跑开了,临走前不忘吩咐:“瞧瞧你这打扮,还时尚摄影师,希望不会被人误认为打杂的。收拾收拾,准备开工了。”
陈墨以为我被模特的美色迷倒了,笑话,我会做出这种愚蠢的事情。也不知道那是多少年前的事情了,不过为什么我还没忘记?
陈墨把我带到隆晨面前为我做了详尽的介绍,差点把我的身高体重也一并曝光。但是有一点,那小子忘记了说我的名字。隆晨低头翻阅杂志,不时的揉揉额角,她累的时候就喜欢做这种动作,这么多年还是没有改变。
“嗯,知道了,辛苦了。”这是隆晨在阔别三年之后对我说的第一句话,她甚至没有兴趣抬起头看看这个即将为她拍照的摄影师是谁。希望待会儿看到我的脸,也能这么镇定。
我小声的嘀咕并没有被人听见,陈墨去准备相关场景的布置,我就在一旁站着,看着隆晨身边鞍前马后络绎不绝的人群。我嘴上说着镇定的话,心里却是无比诚实。最好看到我大惊失色、嘴巴张得能塞下一颗石头,这样我才能趁机把丑照拍下来,拿到杂志社卖个好价钱。即使卖不了钱,能每天恶趣味地吐槽两遍也是好的。
隆晨终于放下手中的杂志,站起身。我暗自偷笑,像一个伺机已久的猎人正等待猎物跳进陷阱的那一刻。可是她并没有回头,我等了好久她也没有回头。这时陈墨又开始叫我,我狗腿地飞奔过去,这年头当人哥们也是不容易。
柔光箱、背景布、反光板,一切就绪,隆晨终于缓缓地转过身,向我走来。我侧过头故意不让她看清楚我的模样,不过看到我的穿着打扮,她估计会心中大骂“什么破杂志请了个这么土鳖的摄影师,看着打扮也最多是走城乡结合部路线,更别说走在时尚的最前沿”。当然,隆晨心中想什么我不知道,我所乐于看到是接下来她表情瞬息万变的过程。
我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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