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娘,你太狠心了,刚刚还说它让你很舒服,转头就要踢坏它。真踢坏了,你不心疼?”
李绮节蒙上被子,把孙天佑的聒噪声隔绝在帐帘外。
不一会儿,始终听不到李绮节应答,孙天佑发现她好像真的动怒了,不敢再嬉皮笑脸,缩手缩脚躺在脚踏上,把挂在屏风上的外袍抓到怀里,随意一裹,合眼欲睡。
帐帘内外,只余轻轻的呼吸声。
李绮节杏眼圆瞪,盯着帐帘上一团团喜庆热闹的花草藤蔓看了许久,暗暗道:真睡了?
别是使诈吧!要么就是故意装可怜。
想是这么想,可万一真的把他冻坏了,心疼自责的还是自己,当下不再犹豫,掀开低垂的帐帘,探出半个脑袋。
“哈哈!娘子果然还是心疼我的。”
刚伸出脑袋,就被一双铁铸的臂膀抱个满怀,一双丰润温软的唇铺天盖地罩下来,顺着脖颈,一直吻下去。
第二天对镜梳妆,李绮节对着镜子左看看,右看看,确定昨晚没有留下什么可疑的痕迹,才让宝珠给她梳头发。
孙天佑坐在床沿穿鞋,抬头时,目光刚巧落进铜镜里。
两人的视线在镜子里交汇。
想起昨晚的荒唐,李绮节轻咳一声,脸颊微微发热,觑一眼铜镜,还好面色如常,没有脸红。
孙天佑走到她身后,十指从折枝莲花纹妆匣里拂过,挑中一枝银镀金镶嵌翠花碧玺花蜻蜓发钗,挽在她的发髻上,又拈起一朵海棠绒花,簪在发尾,左右看看,满意道:“娘子人比花娇,为夫三生有幸,能得娶佳妇。”
宝珠咧嘴傻笑。
李绮节没好气地瞪孙天佑一眼,凶巴巴的:“这次就原谅你好了。”
孙天佑笑着转出家门。
他去的是金家。
孟云晖已于上个月北上赴试,魏先生全程陪同指点,杨天保和杨表叔随行照顾他们的饮食起居,帮着打点杂务。孟举人脾气古怪,不愿和俗人打交道,留在瑶江县照顾家小。
孟云晖出发那天,县里有头有脸的人物全去城外渡口送行,新任知县也派家中子侄代为相送,商户、乡绅争着送盘缠、送仆人、送书童、送婢女,孟云晖断然拒绝,言说自己无功无德,不敢承受乡民厚爱,而且要专心应对会试,好为家乡争光。
于是又得到一片夸赞之声。
孟娘子和孟十二听着县里人对孟云晖的各种推崇和赞颂之语,大觉刺耳,简直想当场把五脏六腑给呕出来。
孟娘子已经被孟云晖算计得没有脾气,麻木地揪着手帕,在心里不停咒骂孟云晖——她被孟云晖的手段吓破胆子了,即使身边没外人在,也不敢把心里的不满吐出口。
兔子逼急了会咬人,可孟云晖不是兔子,他是蛇!是狼!不,他比狼更狡猾,比蛇更阴狠!
孟娘子望着在无尽水波中渐行渐远的楼船,心中凄然:菩萨保佑,让孟四郎考中进士,一辈子待在京师罢!千万不要让他再回来!
紧紧挨在孟娘子身旁的孟十二暗暗咬牙,有什么了不起,等我将来考中举人,会比孟云晖风光一百倍!
多年以后,他在市井游荡,不事生产,无家无业,天天回家找孟娘子讨钱花,这个想法仍然没改变,即使他连个童生资格都没有。
孟五叔和五娘子曾被魏先生指着鼻子痛骂,不敢当着他的面现身,只能躲在人群里观望。
夫妻俩看着锦衣绣袍、意气风发的儿子登上马车,激动不已,泪流满面。
已经出嫁的孟小妹偷偷托和孟云晖交情很好的孟十郎把五娘子亲手缝的一大包袜子交给孟云晖。
儿行千里母担忧,五娘子为儿子做了不少衣袍、布鞋,最后送出手的,却只有一包袜子,因为袜子是穿在里头的,不会被人认出是她的针线。
金蔷薇头戴帷帽,站在浓阴匝地的柳林中,冷笑一声,对不远处牵着一匹黑马的罗袍青年道:“你晓得吗,孟四郎到武昌府后,那边也有人为他送行,酒宴就摆在黄鹤楼。”
罗袍青年嘴角微挑,露出一个漫不经心,又意味深长的笑容,颊边皱起浅浅的酒窝,“我们两家联手,总能找到他的破绽。”
☆、第114章一百一十四
微风拂动金蔷薇的帷帽,她的声音透过轻纱,听起来仍旧冰冷:“三娘知情吗?”
孙天佑翻身上马,“我暂时不会向她吐露内情,希望金小姐能遵守诺言,守口如瓶。”
金蔷薇淡淡道:“你不怕三娘生气?我虽然和她认识的时日不长,也晓得她平生最恨的就是被人欺瞒。你是她最亲近的人,应该比我更清楚她的忌讳。”
之前合作卖绣件的时候,有底下的掌柜欺上瞒下,妄图收取买家的回扣,还没得手,就被李绮节看出端倪。她没有丝毫犹豫,直接把掌柜打发走,哪怕那掌柜之前一直表现得非常勤谨能干,唯一一次动贪念,也没成功。
孙天佑沉默不语,目光飘向远方,甲板上锦衣儒巾的少年才子,书生意气,器宇轩昂,等这个善于隐忍的书生鲤鱼跃龙门,成功谋得一官半职,从波云诡谲、藏龙卧虎的京师历练归来,将会更难对付。
“你知道三娘为什么对孟云晖的生母那么好吗?”
金蔷薇微微一愣,不明白孙天佑为什么会突然转移话题,“因为她是李家的远亲?”
金家是迁到湖广的外来户,和祖祖辈辈生活在瑶江县的本地人来往不多,连续几代坚持和本地大族联姻,才慢慢融入瑶江县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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