乖觉服从于谭稷明,或者谭稷明一味迁就项林珠的选择,谁又能保证在朝夕相处的矛盾中俩人会不会越走越远,而那些在平静中耗尽的耐心和感情或许比突如其来的分离更让人绝望。
当沉默寡言的项林珠变得如此通透擅表达,不知该如何言语的反成了谭稷明,不过他倒是挺享受这种转变。
项林珠见他没动静,便偎过去靠着他的肩膀。
“你怎么不说话?”
他摩挲着她的手,横了胳膊替她撩了撩被子。
“该说的都被你说了,我还能说什么。”
“说说你跟她的事。”
他横在肩的手一下下玩着她鬓间的发,忽而极淡的挑了眉:“我们发展不错,感情挺好,她要知道我在你这儿肯定追过来找你麻烦。”
那漫不经心的口气带着几分得意洋洋的挑衅。
这模样和以前逗她时没什么分别,怪不得有些人老说化成灰我也认识你,甭管一人多么成熟懂事,长在骨血里的风格可不是那么容易变的,至于你能不能看出来,那得取决于他愿不愿意显露。
项林珠窝在他怀里发出一声嗤笑:“要是真的感情挺好,你早就结婚了,又怎会来找我。你也别总拿结婚说事,就算你想结婚,那女孩儿还不一定愿意嫁给你呢。”
他捏她耳朵,使坏似的,又掐脖子,再挠她痒痒肉。
她病刚好,没什么力气又受不住痒,一边笑着一边躲。
他便埋下头去亲,亲了眼皮亲嘴巴,眼里绽放愉悦的笑意,和先前的深沉稳重判若两人。
人总有这样的时刻,面对两个人或者两件事,甚至两样东西,比来比去不分上下,可偏偏鱼与熊掌不可兼得,因此往往舍其一而惦念其二,导致三心二意两头不落好。谭稷明碰上这样的事儿,却不急着选择,他没搞明白之前先晾那儿,等到一契机总会发现自己最想要什么,那就奔着那个最想要的去,别的甭管。
就好比如今,一方是白水似的稳妥日子,另一方是死灰复燃的雀跃激情,因着曾经的伤害,他觉得前者安全指数极高,后者几乎没什么安全度可讲,但后者能调动他的情绪,不管好的还是坏的,较前者而言就有了意思。
所以他不知道该怎么办,他晾那儿了,然后台风忽然来了,且意味着他极有可能会失去有意思的那一部分,因此他毫不犹豫就来了,再不需要来回掂量。
也是来之后他才明白,再激荡的生活终会归于白水似的平淡,可和有意思的人一起归于平淡,比和没意思的人相守到老要多出一种东西,那种东西叫幸福感。
他和胡佳慧去高级餐厅吃料理,安静优雅的环境,雕花镀金的餐具,酒香醇正菜肴美味,连服务生的微笑,甚至餐厅灯光的亮度都恰到好处,他整个人放松而愉悦,那是舒适感。而跟项林珠一块在这儿吃稀饭,连张桌子都没有,门锁是坏的,窗户是烂的,还停水停电,环境极其糟糕,他却极其快乐,这是幸福感。
其实大部分人都差不多,吃同样的饭,喝同样的水,吹寒冷的风,看亘古不变的太阳。这些既定需求和存在从来不会变,会变化的只是人的心情,和喜欢的人在一起,因着赋予感情这一切会变得有意义。
那天下午,谭稷明再三确定她已完全退烧之后,因着心情极好跟屋里待不住,便带着她出门了。
他提出回原来住的地儿看看,好几年不来,再加上这场破纪录的台风,还不知那儿现在成什么样了。
于是俩人一前一后下楼去,途径昨夜借他手电筒的人家时,那老太太笑眯眯看着二人。
“好靓的小伙子,她是你要找的人吧?”
他冲着老人点点头,那老太太再瞧着项林珠,暧昧流光的眼色直把项林珠瞧得双颊染上一抹绯红。
三天过去,遭受破坏的城市正逐步恢复,大部分的路面障碍已被清理掉。
这俩人十指紧扣走在路上,天色依旧是暗的,周遭的一切非但没了往常的整洁干净,反而面目全非。可他们从未有过的自信乐观,似要把这膨胀积极的因子撒向这城市的每个角落,仿佛已经看到它恢复如初,那模样竟比原来还要赏心悦目。
俩人各自趿着一双拖鞋,踢踢踏踏压着马路,谭稷明抓着项林珠的手,松一下紧一下的磨着她的骨节。
那会儿大部分路面已经通畅,他们乘车抵达目的地时,也只见花坛里堆着些未来及处理的树枝。
再抬头一看,二人都有些发愣,只见通体嵌着落地窗的楼面几乎成了一副空架子,蓦地望去就像未完工的毛坯房,只有零零散散几户人家还保持着完整的窗户,也不知是抵抗住了台风的袭击还是重新安装的。
谭稷明扬着头看着失去窗户的那间房,正大咧咧外露残缺不堪的水晶灯,还有歪扭着挪了窝的浅色欧式沙发,以及被摧残成茶色的窗帘,正打了个卷儿坠在残垣断壁的铝合金架子上。
项林珠也同幅度的扬着头,俩人就那么并肩站着,像落魄的孤儿。
☆、77
“就这么敞开好几天,不会有小偷吧?”
“应该不会。”谭稷明说,“一颗钉子也没有,还这么高,谁能爬上去。”
“也是。”项林珠道,“这么大的台风,谁家没遭受点儿损失,小偷大概也顾不上干活。”
谭稷明煞有介事的点头:“有道理。”
俩人的视线从头到尾没离开过楼上。
“回头找人给弄弄。”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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