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美人——”话都说不利索了,走过来一脸痴傻并邪笑就要抚上那张倾国容颜。老子一直微笑地看着,还颇象个同谋,这时,下巴被一人捏起,“大哥,这个长的也不错,这两小美人儿可被咱们撞上了——”
老子也任他捏着,大胆地看着那张猥琐的脸,“大——大哥——这小蹄子的眼睛——真他妈——他妈美——-”却,着迷的喃喃被蓦地惊恐打断,睁大眼,———我看见一只红标正中他眉心,一丝红血顺着鼻梁蜿蜒而下,身体重重倒下————
听到过杀戮是一回事,真正看到又是另一回事。只两名黑衣人赤手空拳如两道幽灵悄无声息跃上楼阁,斩经脉,封死穴,动作干净利落。“殿下,”再眨眼功夫,两人已单膝跪地,身旁惨戾伏尸几只,
一直看着窗外的人这时慢慢将眼移过来,“把他的眼睛剜出来,”淡淡看着的是刚才捏着我的下巴痴迷不成语的人,他的眼还大睁着,眉心一只红缨子利标。
老子把头车一边,听见“吱吱”血肉分离的声音,一阵反胃,想象着的好象是死鱼眼睛周边赤红的粘稠——
“佛隅,”
他喊我,我依然侧着头,皱着眉头,倔强地盯着窗外,
感觉他走向我身后,硬生生扳过我的脸,唇,在我耳廓边流连,“就是这双眼睛看见你的眼睛很美,我把他挖下来送给你,”
血淋淋两颗肉球!老子一下子紧皱眉,连胆汁都吐了出来!
第六章
识时务者为俊杰。
小不忍则乱大谋。
好汉不吃眼前亏。
这些,老子都懂,可眼下服了软,并不是这些他妈大道理,其实,就是老子怕死。这是个毫无人权可言的地界,他随时也可以把老子的眼睛剜出来炖汤喝。我现在和习宠又隔着十万八千里,还是留着小命等和他碰面的那一天吧。
所以,老子什么都忍了,包括————他在老子脚脖子上框上一副纯金脚镣。
黄金打造,细长、坚固、精致。不至于那么沉,可要跑起来,绝对吃力,估计他这座晋王别院,老子拖着它走上四分之一就会挂掉,脚脖子不被磨断才见鬼!他当着我的面把钥匙丢进别院里那满是残荷的长明湖,老子似笑非笑看着他,心想,反正有个地儿就好说,总比连个念想都没有好。
“你别想着会有人帮你捞出来,捞的出来吗?”他笑地很得意。老子淡淡看他一眼,转身走了,脚上哗啦啦,清脆刺耳。
至此,开始了在并州的生活。
其实,做为皇子,还是个镇守一方的皇子,特别又年幼,并不轻松。
他老子给他任命的三个辅臣确实大有来头。前面的那个李雄就不多说了,前即已拜为鸿胪卿,进爵高都郡公,食邑二千户。随燮承阳出镇并州后,皇帝又任他为河北行台兵部尚书。
王韶,字子相,太原晋阳人,世居京兆,累以军功,官至车骑大将军、仪同三司。这王韶正直骨梗,负有盛名,而且博学多知,尤精儒学,号称以半部《论语》治天下。进并州时,皇帝任他为行台右仆射。
李彻,字广达,朔方岩绿人。此人性刚毅,有才干,多武艺,英勇善战。听说曾经突厥沙钵略可汗犯塞,皇帝令卫王燮行明做行军元帅,率众出击,李彻为元帅府长史随从。在白道遇上了敌军,行军总管李充向燮行明建议说,多少年来,突厥习惯于占据要塞,不会有高度戒备,只要用精锐部队发动袭击,一定可以攻略。各将领对这种判断都不相信,只有李彻赞成,并请同行,这样就与李充率精锐骑兵五千人,向突厥军营闪电攻击,突厥军大败,沙钵略甚至抛弃他所穿的金盔金甲窜进深草逃走。也许就是看他有多次带兵的实际经验,进并州时,皇帝任他总晋王府军事,进爵齐安郡公。
此三人即为辅佐,实也为帝子师,对燮承阳的督促教育堪称严厉。每日,小王爷的行程安排相当紧凑,
他身边每日当用侍班官二员,侍讲官一员,侍读官一员,校书官一员。
早饭后,王爷随侍班官出阁升座,先读经书史书,则侍读官向前伴读十余遍,要求字音正当,句读分明,读毕散班。一个时辰后,侍讲官向前进讲,要求直言解说,明白易晓,讲毕散班。
然后习字。每日写一百字,笔法点画一定要端楷。校书官随侍。
午膳后,十余侍卫随侍习骑射。
下午,见三辅臣习政务。
每晚,还要读本日所授书各十余遍,至熟方止。
说实话,这样高强度的学习,老子着实佩服那孩子的韧劲儿,他身体不好,可再虚弱,每日也坚持着。他本身也非常好学,喜史,并能写得一手好字,不过,他最感兴趣的是读兵书,对曹操所注释的《孙子兵法》几乎能够倒背如流。他也很喜欢练习弓马骑射,可惜身体条件不好,并不精益。
再有,就是皇子的生活并没有想象的骄奢淫逸,来并州后,他几乎没再让我侍寝,老子此时更象他身边一个不可丢弃的物件,他上哪儿都要把老子牵着。他不准我着女装,俱是和他一样朴素少年模样。其它都还好,就是晚上睡觉,他会用另一只黄金锁链锁住我的脚镣然后锁在他床边,他一人睡床,老子铺个软塌就睡他床下,——————妈的个疤子,老子也佩服自己,都忍了!
老子文化程度不高,可唯一佩服的一个人还就是个文化人,李敖。
觉得这个台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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