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人值夜,其他人便好好歇着吧,这才刚出了城门不远,且这里这么多村民,还不至于在这里动手,但小心为妙,说不定他就料着咱们不信他会在此处下手,反其道而行之。本王大张旗鼓的出了京城,还是出门寻医的,若是有个好歹,头一个遭到怀疑的就是太子,太子不会这么傻。借刀杀人才是正道,盼着本王死的可不止太子一个,他不会轻易伤了自己的手。”
“是,属下这就去安排,王爷好好歇息,告退。”
凌云霄摸着茶杯,这套杯子是从马车上取下来的,他素日里用惯的。瞧这斑驳扭曲的花纹,素雅美丽,真不愧是大师的杰作,沿着玉石原本面貌精雕而成,对工艺要求严苛,自然价格高昂。
一夜安眠,隔日一早一行人便收拾好,用过早膳之后便离开了村子。
去往幽州的路还算通畅,凭着亲王的身份,驿站或地方小官也不敢怠慢。一行人不断行进,路上的消息也不断传回京中一些有心之人的耳朵里。
“王爷,匪徒已经解决了。”
凌云霄掀起帘子看了一眼,满地的血腥并不能勾起他一丝一毫的悲悯,只一眼,那帘子又被放下。
“幽州州府好大的功绩,竟养出这么多匪类来,他日回京,也该向父皇提议,如此贤能之人还是不要放在朝廷里大材小用了吧,这人合该是个土匪领袖才是。走吧,此行并非视察幽州民情,不要忘了出行的目的。”
于是,马车便又在官道上渐行渐远。飘起的黄土慢慢落定,掩盖了一些骇人的猩红。至于那些尸体,只消扔到一边,自然会有山野中的虎狼来收拾,自是不必费心了。况且打着匪类的名号,如今便是被人杀了,也无法告官,只能说是咎由自取罢了。
到了幽州,马车继续向山野的村落行进,并未留在辉煌的州府或宜人的县城。
作者有话要说: 柒仔:今天更新的时候看到多了一条评论,我的内心是激动的,感谢乐宝童鞋如地雷一般真挚的心,我会继续努力哒。今天这一章瘦一点,明天再来一章肥一点的,笔芯。
☆、两个伤患
不起眼的马车辗转到了山脚,再往前就难以行进了,即使不便也只能硬着头皮将晋王从马车上请下来,再小心寻找平坦的路途,至少走的舒服一些。山野之间,连猎户都没看见,所到之处,皆是杂草丛生,叫人寸步难行。
此时,柳青仍在方信彦的照料下,慢慢复原,身上的烧伤早已结疤,没了刺痛却又多了几分痒意,让人很想伸手去抓一抓,不过柳青是个配合的病人,即使身上痒得不行还是没有伸手去抓,桃红看得都有些心疼,擦起药膏的时候也分外仔细轻柔。
外院传来一阵踏步声,可此地除了他们三人之外,应当没有别人了,这阵轻微的声音也定然不会是一个人的脚步声,说明来的人至少在三个以上。柳青凝神细听,猜测着可能的情况,听声音似乎对方是有意放松,没有刻意隐藏脚步声,应当不是敌人。可这种荒山野岭的,若是不晓得此地有个药庐,想必也不会刻意跑到这里来。这是方公子的客人?还是说,宋承烨总算从南方回来了?
想到对方应该不会是敌人,柳青稍微放松了一些。只是,她什么情况都设想过了,就是没想过会是这样的情况。谁能告诉她,一个留驻京城的亲王,为何会来到这种地方,难道皇上对这个儿子已经忽略到这种地步,可以任由他来去了吗?不说别的,晋王妃有可能眼睁睁的看着晋王离开京城而没有丝毫表示吗?
似乎被她讶然的反应逗笑了,凌云霄难得的勾起唇角。
“怎么,没料到是本王?是盼着承烨过来吗?”
“王爷说笑了,事关女子闺誉,王爷还是不要过于随意才好。”
“可承烨说的是你与他已有了肌肤之亲,你除了他也不能嫁给他人了。”
柳青眉头微蹙,多少有些不悦。她欣赏宋承烨的精明能干,也感激他的收留,可是欣赏归欣赏,她对宋承烨从来没有那种心思,高门大户不是她一个寒门女子可以高攀的,她也不想委屈自己待在京城那种吃人的地方,每日与后院的女子勾心斗角,还要小心朝堂变化,否则一不小心可能就要被人当枪使了。
“此话,王爷以后还是莫要再说了。若叫旁人听了去,不管如何,民女只能一死以证清白。”
这种时代里,流言对于女子而言,本身就是致命伤,不好的名声不仅影响自己出嫁,还要连累家中姐妹。若是流言涉及贞洁,那就真的只能被流言逼死了。这不是懦弱不懦弱的问题,而是一种时代的文化。当所有人都认定女子贞洁十分重要,重要到失了贞洁就要被世人唾骂的地步,那么,清白人家的姑娘一旦碰上这种事情,就真的只有出家或选择死亡了。否则,你身边的人都在唾弃你,连进商铺或走在街头都要被人嘲笑猥亵,甚至还要被人辱骂,买不到东西,那种日子,仔细想想似乎除了顺从这个时代的游戏规则之外,再无他法。
“罢了。”看来承烨想如愿抱得美人归也不是那么轻易啊,瞧这情况,人家压根就不稀罕他。
“王爷怎会突然前来此地?”
“你又为何在此?”
“民女受了伤,如今自然是在此地养伤了。”
“本王身患腿疾,自然是想把腿治好的,如今听闻有一位高人隐居在此,不远千里来寻医问诊也不足为奇吧。”
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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