蜜的香气瞬间飘进沈千娇鼻子。她不客气地拎一颗放嘴里,甜滋滋的味道在舌尖弥漫,中药的苦气一下冲淡了不少。
沈千娇抬头瞧着谢临安。
他妈的,这个表哥也太体贴了吧。
握拳。
一定要he,干掉女主。
眼睛里燃起熊熊之火。
晶亮的目光,像只小兽盯着它的猎物。
谢临安一笑置之。
他这个表妹啊,何时方能真正地长大?
从小至今,一直都是斗志昂扬、灵动搞怪的。与她相比,大不了几岁的他像是个垂垂暮年的老头子一样了无生气。
“这金丝蜜饯很适合药后食用。娇娇怕苦,那喝完药后吃几颗,可以解苦。别贪多,会腻味。吃完,便让灵儿到厨房去拿。知晓了吗?”
“谢谢临安哥哥啦。就知道,临安哥哥对我最好了。但是,我一个人真的好无聊啊。临安哥哥这几天——你可以来看我吗?拜托拜托了。”她使劲装出一副可怜的形貌乞求道。
“不会耽误临安哥哥很长时间的。”
“只要每天我喝药的时候过来,就满足了。”
在沈千娇迅猛的攻势下,谢临安神情松动。微微一笑,又极温柔无奈地道:“好了,我答应便是。只是一点必须好好休息,若是损坏了身子,我可无法和姨母交代。”
“嘻嘻,我知道了。保证做到。”
“你啊。”宠溺地勾了下她小巧的琼鼻。
沈千娇的身子骨一向不错,只在床上躺了一天半便又生龙活虎。但在谢临安强势要求下,她还是把那极其苦涩的中药喝了五六天,后来还是在她的强烈抗议下才停了药。虽然喝了一堆乌黑的中药,但她的收获也一点不少。
借喝药与谢临安□□的这段日子,她也算比较全面地摸清了他的脾性。
性格温和,但绝不是什么老好人。
偶尔也表现出腹黑的一面。
感情世界一片空白,还是个老处男。
按照攻略手册所说,对待这种类型的男人,不能着急,得缓缓图之。
如果可以,最好是让他先喜欢你。
原主娇蛮的性格就跟他很搭。
大前提是她的任性必须看场合。
偶尔撒撒娇发个小脾气是情趣,但不分场合地发脾气就相当于市井泼妇了,扫兴。
因而,她打算就用原主刁蛮近似天真的大小姐性格来刷男主的好感。
攻略任务有个必守原则,不能让攻略男主发现异常,否则视为任务失败。
也就是说,她的一言一行都要符合原主性格。
这个原则虽然不能犯,但还是可以打擦边球的。
从最近几天的实验来看,谢临安还是蛮享受的。
也有了里程碑的进步——只是无关爱情。
好吧!
虽然他的情是亲情。
但好感刷得很顺利,接下来只需要一个爆发点,把亲情转化成爱情就很圆满了。
可这点却是不可或缺至关重要,也是最难。
最近一直呆在屋子里,沈千娇觉得自己都快要变成一朵蘑菇了——闷得慌。
窗外三月天,杂树生花,丽景惹人。
因而,沈千娇一大早就爬起来。
趁着风清云淡,白露拂花,拖着个尾巴颇小资地闲游谢家花园。
只没想一大早就幸运女神光顾了她,居然在小池边碰见女主——罗月犀。
身为言情小说的女主人翁,罗月犀的容貌清丽出尘,犹如降临江汉水畔的水仙女神。
身着玉雪般无暇的束腰襦裙,一头乌黑柔丽的长发以蓝玉环簪,白皙香额斜下的刘海在惠风吹拂下,展露的翦翦明目如一波黑珍珠。
一勺清水,亭亭玉立。
袅袅娜娜地开在白玉翡翠盘里的鹅黄色水仙。
她心里一下浮出一首诗句。
借水开花自一奇,水沉为骨玉为肌。
暗香已压荼蘼倒,只此寒梅无好枝。
宋人刘邦直的《咏水仙》。
若说女人如花。
那沈千娇便是朵火焰鸢尾,红衣嚣张,艳丽高贵。而罗月犀则是泽畔水仙,顾影自怜,清秀高洁。
从容貌一方,俩人旗鼓相当。
妩媚与清丽。
甲之蜜糖,乙之□□。
不可说。
不过说起身材,那罗月犀可就被她甩开远远一条街。
这样安慰自己,效果还是很不错的。
妩媚小脸浮生迷之微笑,她像是看见一个多年不见的友人,快活地朝罗月犀打招呼。
“早啊,罗姑娘。”
捧着花篮的丫鬟灵儿双目失神,小姐不会烧坏脑子了吧!
居然跟自己最讨厌的女人打招呼。
罗月犀也被她这句没头没脑的话惊住,这死丫头又搞什么怪招?
遇见你,好才怪。
上次和她争执险些打脸的丫头片子,自己落水却害她被谢府人流言蜚语的敌人?
罗月犀恨不得她马上消失,打个鬼招呼,不动手已经很不错了。
明明这个野蛮大小姐特别讨厌她,甚至还三番两次地针对她,何时这么乖?竟然主动打招。不是别有用心便是脑子进水了。她才是不信沈千娇会这么乖巧。
胸大无脑的女人,就瞧她想干什么?
罗月犀尽量使语气温和,大方地微笑道:“沈小姐,也早。”黑珍珠般的眼睛却怎么也笑不起来,堪称皮笑肉不笑的典范。
一脸防备,就差写一行“我不会相信你的”的大字。
沈千娇想说她真的没有恶意有人相信吗?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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