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透露出一种滑稽的感觉。
“是一个运气比不上第一个,重要比不上第三个的小可怜来啦?哦!对不起应该是两位才是。”
“那个总和你一起的男孩呢?”
他做作的捂着脸,但那双疯狂的眼睛却一直愉悦的盯着阿梅利亚。
“抱歉,可怜的孩子。我忘了,他死了哈哈哈哈哈哈哈。”
但很快他的笑声就被堵在了喉咙里,双目通红的阿梅利亚将小丑直接抓取到了自己的面前,她甚至不想动用自己的能力。
她喘着粗气不停地朝着小丑的脸上殴打着,小丑的气息慢慢变得微弱下来,但这疯子却依然在一刻不停地大笑。
“哈……哈哈……哈,女孩,阿卡姆……欢迎你。”
最后,阿梅利亚的双手死死的掐着已经发不出任何声音的小丑的脖子。
他的脸已经变得血肉模糊,血液顺着下巴流到了阿梅利亚紧紧掐着他脖子的手上。
现在只要她一用力,这个疯子就会在这里死去,哥谭将不会再有名为小丑的存在。
她的手在那疯子的脖子上也许停留了一个世纪,她的脸上闪动着挣扎。
但最后,她还是如同甩掉一摊发臭的垃圾一般把小丑丢在了地上。
她努力的控制着自己碾碎了小丑双手和双脚上的骨头,而不是他的脖子。
最后一次。
阿梅利亚面无表情的飞出了阿卡姆。
这是我最后一次的信任了蝙蝠侠。
如果他再次出现在我的面前,那么我不会再收手了。
作者有话要说:
投票结果是阿梅利亚决定不杀小丑。
其实这一次的投票更多的是决定阿梅利亚的想法。她是否接受老爷的“力量不能凌驾于生命”的想法。她的精神濒临崩溃,如果是选择了拒绝接受老爷的理念,执意要杀死小丑,那阿梅利亚就会瞬间爆炸,她的阵营就会由混乱中立转变为混乱邪恶,这种选择我会放在番外里。
说到底,人性是复杂多变的,难道蝙蝠老爷能完全说服阿梅利亚吗?不可能的。阿梅利亚依旧对小丑充满仇视,如果小丑再次出现在她的面前,她一定会杀了他,区别只在于她是主动还是被动而已。
阿梅利亚不会留在韦恩庄园的,甚至不会留在哥谭。有位小可爱说的很对,蝙蝠家不是适合养伤的地方。阿梅利亚将要去的地方她曾经在十六章和杰森提起过,会出场新人物来帮助阿梅利亚度过艰难的时光。大家可以猜一猜,是一部美剧哦。
大概在红桶回来之前,阿梅利亚都不会回去哥谭了。其实如果桶哥永远不回来,阿梅利亚大概也永远不会回哥谭。
至于有的小可爱说的回到x教授身边e……现在回x战警阿梅利亚说不定会更难过哦。这里有一个关于阿梅利亚身世的伏笔。
还有就是前天我的手臂上做了一个小手术,接下来的一个星期如果更新不规律就请大家体谅一下啦啾咪
第27章
第二十七章
阿梅利亚有些茫然的朝着一个方向前进,她不知道自己到底要去哪。
她已经把速度降低了很多,但现在她也已经来到了哥谭这座城市的边缘。
但方向还是能够辨别的,也许是潜意识在作怪,阿梅利亚是朝着北边前进的,在那里,有一座和哥谭完全不同的城市——纽约。
她回头深深的注视着这座在痛苦和黑暗里挣扎,美得惊人的城市。已经快要入夜了,被工业污染得变成肮脏灰黄色的云层低低的压在这座城市上空,就像以前的每一天一样。
阿梅利亚头也不回的离开了这座城市。
虽然曾经和杰森提起过想要搬去纽约。但是阿梅利亚对于纽约的了解仅限于电视上美丽的那些画面,从维生舱逃出来以后,她就一直没有进食,而三年来缺乏的营养摄入和活动锻炼让她的身体大不如前,她的体力快要耗尽了。
她强忍着胃部的绞痛,在看见了纽约的著名建筑布鲁克林大桥以后。她就迫不及待的找了个没人的地方降落下来。
在逃离了让人窒息的哥谭以后,那些被阿梅利亚刻意无视的不适感就显露了出来。
她的手臂长时间没有得到锻炼,但她刚刚却仗着肾上腺素的刺激暴打了小丑一顿。现在她的手臂开始酸胀发痛——这点还不错。
她的腿部肌肉有些萎缩,现在只能假模假样的“站”在地上,她需要一个好一点的按摩师——不太行。
她快要饿死了——非常糟糕。
但更糟糕的还有一件事。
阿梅利亚全身上下一分钱也没有。
阿梅利亚把面具摘掉了,她傻呆呆的站在大街上,她虽然知道自己现在应该是在纽约,但她还真不清楚这里到底是哪里,布鲁斯当初给他们上课的时候她睡着了。
想到了布鲁斯,这让阿梅利亚原本轻松一点的心情又变得阴郁起来。
而阿梅利亚不知道的是,一个女孩十一点独身一人站在布鲁克林的威廉森堡意味着什么。
“把钱交出……哦!狗屎!那是血吗!”
阿梅利亚转过来看着那个被她身上大面积的pēn_shè血液吓坏的倒霉劫匪,回想着这有些熟悉的一幕。她不由得露出了一个怀念的笑容。
那个倒霉的劫匪最终失去了自己身上的所有现金还有他的一件红外套,阿梅利亚把他绑在了警察局的柱子上。
她套起了刚从倒霉劫匪身上扒下来的外套,用来遮掩她身上让人侧目的血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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