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士兵走在前头引路,小心翼翼道:“禀王爷,那看起来是个狼洞,不过里面已经没了狼,许是被我们这些日子大张旗鼓的进山给吓走了。里头好多野兽的骸骨,应该都是被野狼叼进去过冬的。”
他说得拐弯抹角,但谁都听得出是在告诉苏冥,王妃上被狼叼走吃了,如今只剩骸骨,让他有个心理准备。
一行人入了洞内,比起外头的春寒料峭,这洞内倒是暖和得狠,地上果真许多骸骨。经过了一个干燥的冬日,那些骸骨发出白森森的颜色,也包括了那堆还缠着碎片衣物的人骨。
虽然世有化成灰也认得一说,但苏冥也不得不承认,他不认得那堆白骨,即使他认得那已经成了碎片的锦棉袄子。
跟在他身旁的林将军赶紧扶住他摇摇欲坠的身子,道:“王爷,节哀吧!”其实这话早就说过,但这位王爷对王妃用情太深,据说又是救他才坠得山,说了许多回,仍旧是没甚么用。
苏冥好容易稳定情绪,慢慢走上前跪下,颤抖着手正要拾起地上的遗骨时,目光落在下方一处浅浅的足印。
他面色一怔,转头问刚刚那个小士兵:“你动过这尸骨吗?”
小士兵吓得赶紧摇头,王妃的尸骸,他一个小卒子哪里敢动。苏冥盯着那脚印看了半晌,又朝身后看去,一串凌乱的脚印蔓延到洞口,那是之前小士兵留下的,和这衣服下浅浅的印子截然不同。他眯着眼睛再去看别的地方,却并没有看到相似的脚印,这说明狼洞里有人来过,偏偏又只剩下这一只淡淡的脚印,只怕是故意擦去了印记。
先前那种伶俜还活着的预感,又升了上来。只要有半点不合常理,不同寻常,都可能是伶俜还活着的预示,这样的执念和期冀,是让他活下去的动力。
他亲手将那堆衣服和尸骸烧成了一抔灰,用小匣子装好。隔日便出发,回了京城。他轻装简行,只带了两个随从,快马加鞭,不到半个月便抵达京城。
离开几月,京城还是那个京城,却又好像哪里变得不同,似乎一派生气盎然,颇有些新帝励精图治的欣欣向荣。进了城后,很快得知,去年岁末,太上皇和太后替今上择了一名皇后,今上亲征班师回朝第三日,便举行了封后大典。那皇后是徽州以耕读传家闻达的王氏千金。王氏一族虽是大家族,但并非勋贵世家,朝中也无权臣,祖上倒是出过两位大儒,但算起来,那王皇后也确实只能算是平民皇后,却又是御宅屋千金。据称王皇后才貌双全,与皇上鹣鲽情深,刚入驻中宫不到两月,便传出了喜讯,如今独宠于后宫。可谓是郎才女貌,佳偶天成。
苏冥没有立马去皇宫觐见皇上,而是先回了自己宅子。一路风雨兼程,身心俱疲。周嬷嬷一见他两鬓白发,双眼一红,两行热泪滚了下来,道:“公子,你怎么成这样了?”安宁王妃坠落山谷而亡的消息,去年皇上班师回朝后,就已经传遍京城。周嬷嬷虽在宅子了鲜少出门,也听了这消息。心急如焚地等着自家公子回来,冬来春去五个多月过去,终于把人给盼回来,但模样却大变,不过二十出头的年纪,双鬓竟已发白,漆黑如墨的眼睛如两口枯井,没有半点神采。
在边境大营时,苏冥从未揽镜自照,如今回到寝房里,朝那棱镜无意一瞥,一时竟有些骇然。他赶紧摆摆头打起精神,如今伶俜还生死未卜,他不能倒下。
他回京的消息很快传至宫中,宫里太监传来旨意,让他马上进宫觐见。他虽则很累,还是沐浴更衣,去了宫里。
四月未见,比起颓唐的苏冥,皇上倒是一派春风得意。如今他扫平朝堂,手握兵权,又娶了美娇娘为后,不久之后就要当爹。确实应该春风得意。苏冥面无表情地行礼。宋铭走上前虚虚扶起他:“一路上辛苦了罢!”
苏冥微微垂头,淡声回他:“还好。”
宋铭请他入座,目光落在他双鬓的白发上,幽幽叹了口气:“我接到信报,说你已经寻到十一的尸骨。我知你不好受,但逝者已矣,来者可追,你要节哀。”
苏冥点头:“多谢陛下关心,微臣明白的。”
宋铭又问:“你有何打算?”
苏冥道:“十一走了,我在这个世上就再无牵无挂,本打算随她一起去的,但想想若是她在那边见到我,大约是不会高兴的,所以就打消了这个念头。等过段日子,我打算回寒山寺,落发为僧,余生青灯古佛相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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