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吃早饭的时候,我假装不经意地问:“昨天怎么那么晚回来?”
康子歌眼睛里闪过一丝复杂的神色,随即却笑道:“怎么了,担心我?”
这话问得却有些轻佻,与他平常的揶揄看上去相似,其实却有着微妙的不同。这是一个男人不愿意说实话时候的故作轻佻。
我嗅出了味道,不由有些失落。
默默地喝了一口牛奶,强笑道:“不可以吗?”
康子歌似乎听出了我的不快,不免也有些尴尬,勉强解释道:“挺重要的应酬。”
天知道,他从来都不是爱应酬的人。
嗯,可能真的是特别重要的应酬吧。我和他也不过是“绯闻男女”,墨朵又说,谁先认真谁就输,如果再追问下去,我就真的显得太认真了。
这一顿早餐的气氛不是很好,就算昨天那个“不要脸”之夜依然淋漓尽致,当彼此清醒和理智之后,各种现实矛盾,似乎都悄然浮出水面。
康子歌依然带我出门,车上不知何时,多了一个巨大的奥特曼玩偶。
这显然不是康子歌这个年龄喜欢的东西。
“今天和你一起去看看乐乐吧。”
我有点意外,乐乐从隔离病房出来之后,这是康子歌第一次主动提出要去看乐乐。而且,这个奥特曼显然是为了乐乐而准备的。
稍有犹豫,我点头低声道:“好啊,乐乐的康叔叔……”
康子歌还挺满意这个称呼:“想好怎么跟乐乐介绍了吗?”
虽说认真就输了,但乐乐就快出院,我不得不认真地面对这个问题。
我鼓足勇气问:“如果乐乐回来,你还跟我们住一起吗?”
康子歌却问:“你希望怎样?”
这个难题,就这样丢给了我。
想了想,我说:“如果我跟乐乐说,你是租我们家房子住的房客,你会介意吗?”
康子歌突然忍不住笑了起来:“涂芳芳啊,你一定是想了好几个晚上,才想出这么个点子吧。”
还真被他说中了,我真的想了好久,想来想去,才想出这么个解释,如果他不搬走,那这个真是最好的解释了。
“不许嘲笑我!”我低吼。
康子歌笑道:“不介意,随便你跟乐乐怎么说,他高兴就好。”
我陡地放下心来。一是为了乐乐那儿终于有交代,二是为了……康子歌并没有搬走的打算。
我的天呢,我居然不想他搬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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