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不触及他的底线,他都能给你一个又一个机会,直到和你成为朋友为止。
据说他现在的哥们儿,连初中部黑道小头头倪毅都是被他这种性格给勾过去的。
没有人不喜欢不记仇的人,因为每个人都有无心却惹人厌的时候,如果就因为那么几次过错就被人彻底放弃,任谁都不会开心。相反,如果一个十分受欢迎人能不计前嫌给自己足够多的机会,那么当事人一定感激涕零,对那人死心塌地。
袁野心中不禁又涌起一股滔天的爱慕情绪。
我眼光怎么就那么好,怎么一眼就看到了这个心胸宽广神明般的男孩子?!
窃笑之后是失落。
喜欢又怎样?有希望又怎样?张君临对谁都那么亲和,袁野现在只不过是个小透明,该怎样成为张君临心中与众不同的那个人?
袁野双手放在脑后辗转反侧了一阵,将食指指节放在两排白贝般的齿列中咬得殷红一片。
突然,他放过那根手指,一拍木板坐了起来,嘴角挂起得意的笑容。
“嘿嘿,怎么把这茬给忘了,床啊,关键是床啊!”
他心绪飞动,想着张君临这时候正是对情爱之事十分好奇之时,前世也差不多是这时跟着倪毅他们去看了岛国爱情动作片,彻底从摆脱小白纸身份。
那种事情对于青春期男孩有着多大的吸引力袁野不可能不知道。如果他能让张君临享受到那种激烈的幸福感,那么接下来的成功还不是一句话?
迷蒙月光中,袁野睡在那张破烂木板上,像个26岁正常男人一样龌龊了一晚上。
第二天,袁野主动在张君临身旁坐下,认认真真地向他介绍自己。
张君临阳光灿烂地看了他一眼,说:“袁同学,我们已经认识过了。”
袁野听他这么一说差点晕在地上。
丢脸啊!丢脸死了!怎么就把这茬给忘了,他们前世是从初一认识的,已经同学一年了!这再一次的自我介绍越认真就越显多余啊!太丢脸!太蠢!
但是,但是张君临居然记得他!在这60多个同学里居然记住了他!
袁野自己是个脸盲,整个初中差不多就只记得张君临。在他的思维方式里,不重要的人都是不需要被记住的,只有自己喜欢和在意的人才会被他输进脑袋。
他又是羞涩又是开心,双手在身前扭成了麻花,就那么一脸便秘状回到了座位上。幸好头发长没人看到他的表情,不然肯定又要被狠狠笑话一番。
既然确认张君临没有特别排斥他,袁野也就稍稍放轻松下来,开始了下一步的计划。
首先,他将自己那万年长发剪短了,黑亮的刘海只稍稍盖过眉毛,鬓角虚虚与耳垂平齐,整个人瞬间变得清纯灵动,稚嫩可人。
然后他给自己的左耳打了个耳洞,将一枚血色耳钉戴了上去,生嫩少年又多了一层张扬魅力。
最后,他给自己买了几套花花绿绿的衣服,一个同样花花绿绿的背包和一顶挂满金属铆钉的鸭舌帽。
做完这些他手中就没多少钱了,正好减肥,那天的晚餐当场就被他给免掉了。
但是一直不吃饭也不行,过了几天他就发挥了前世投资顾问的口才给一家饭馆的老板深刻分析了雇佣他的好处,成功使得那老板昧了良心雇他在后厨打杂。
又过了几天,他勾搭了高中部一位学姐,那女孩的爸爸开了家游泳馆,袁野稍微发散了一下自己的雄性荷尔蒙,便在里面谋到了个救生员的差事。
从那以后,袁野一改前世年少时懦弱瑟缩的性格,到处勾搭狐朋狗友,积累人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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