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袭没有成功,几个人快跑几步蹿了过来,将李灵一包围在了中间,笑嘻嘻的上下打量着他。
“哪儿来的贵族小子,居然连个随身护卫都没有?”
“哈哈!看他背着的长枪!估计是把好货色吧?腰里那两把匕首应该也不错!”
“你们识不识货?我告诉你们,这个贵族小子身上的衣服才是最值钱的!我之前还从没见过这种材料的衣服。”
几人毫不顾忌的对着李灵一评头论足,显然是把他当成了没带护卫的贵族小子,毕竟他这一身看上去至少也值个几十个甚至上百金龙!当然这几个家伙不知道的是,别的不说就李灵一身上的魔龙服,如果拿出去卖的话卖个几万金龙是绝对没问题的,毕竟这可比什么瓦雷利亚剑要强的多了。
而他们在打量李灵一的时候,后者也在打量他们,眼前几个人穿着破破烂烂的廉价盔甲,脸上满是灰尘,头发不知道多少天没洗了都油的搅在了一起,毫无疑问是四个游荡在山林中的土匪。
“小子,乖乖把盔甲武器卸下,我们可以饶你一命。”领头的一个大胡子男人看着李灵一笑道:“啧啧,不愧是贵族啊,这张脸蛋如果卖到城里的窑子,最少也得值个几十金龙吧?”
“哈哈!这下可发了!”
几个土匪兴奋的不行,但李灵一却摇了摇头,将背后的波塞冬长枪取了下来。
刷!
土匪们见状顿时举起了武器,恶狠狠的看着李灵一,“小子你还敢反抗?!我…噗!”
说话的土匪话刚说到一半,李灵一瞬间将手里的长枪投出,直接戳穿了他的胸膛,巨力甚至将他的身体都带飞出去三四米才钉在地上!
怎么可能?!
众人吓得一时间都没反应过来,眼前这个小子看起来不过十七八岁,但这力量又是怎么回事?!
“杀了他!!!”
剩下三人回过神来纷纷朝李灵一冲去,而后者此时却拔出了腰间的两把短剑,一个箭步上前然后脚下步伐一转,避开了两人的劈砍同时挥舞短剑割断了两人的喉咙,剩下一人则是被李灵一抬起的膝盖磕在小腹,整个人咚的一声跪倒在了地上。
“求,求求你…”跪在地上的大胡子看着身旁两具同伴的尸体,也知道自己惹上了不该惹的人,急忙出声求饶,但下一刻短剑便刺穿了他的脖颈。
“呜…”
鲜血从嘴里呛了出来,大胡子捂着喉咙,怨毒的抬头看向面无表情的李灵一,然后缓缓的倒了下去,捂住喉咙的双手无力的松开,鲜血潺潺的流了出来。
李灵一上前几步将插在土匪胸口的长枪拔了下来,重新背在背后。然后蹲下身体用土匪的衣服擦了擦染血的短剑,插回了腰间。随后便搜了搜几人的尸体,一共拿到了两个金龙和几十个银鹿。
这已经是不少的一笔钱了,一个金龙在现在吃住在旅店的话的至少也能坚持半个月,至于剩下的几具尸体,李灵一看了一眼,大概会被什么野兽吃掉吧。毕竟这些土匪不知道抢劫杀害了多少无辜的人,落得这种下场也是理所应当。
转身迈步,李灵一开始朝着平原上的酒馆而去。
酒馆中喧喧闹闹的,不管是佣兵还是盗贼,强盗还是骑士,到了酒馆中就只剩下一件事,那就是喝酒。当然,骑士还是非常罕见的,毕竟他们身份高贵,一般来说是不会来这种小酒馆的。
“听说劳勃老国王今天就要到临冬了,还真是老当益壮啊。”
“这情报都能弄来,难道是你趴在国王大道上看到了?”有人讥笑道。
“管他什么国王,谁请老子杯酒喝?这天气真他娘的冷!”
“哈哈!哪来来的南方娘们,这点寒就受不了了?”
吱——
喧闹声中酒馆的木门被推开,李灵一迈步走进,顿时将众人的视线都吸引了过去,口哨声此起彼伏的响起。
“呦!哪儿来的贵族小子!”
“穿的是什么衣服?皮革材料的?”
“看他背着的那把长枪,乖乖,怎么也得值几个金龙吧!”
“我喜欢这小子的靴子,看起来能经得起最颠簸的山路!”
对于李灵一众人毫不留情的调侃着,也倒说不上有多少恶意,毕竟在这小破地方喝酒的也都是些穷苦的人,他们也没什么好怕的,都信奉着及时行乐的法则。
李灵一没有理会他们,找老板要了杯烈酒,扔下一个银鹿便坐到了角落的一张桌边,旁边的一个佣兵打扮的中年男人顿时搭话,“小子,哪儿来的啊。”
扫了他一眼,李灵一发现后者的盔甲上印着蓝色高塔的族徽,显然是孪河城佛雷家族的士兵,对于这个家族他自然是一点好感都没有,毕竟由其主导的“血色婚礼”事件可是打破了大陆公认的一条原则——“宾客权利”的存在。
所以面对问话,李灵一直接无视,自顾自的喝着自己的酒。而这一举动顿时让周围关注着这边的人哄堂大笑起来。
“哈哈!凯隆,你可是被这个小鬼无视了啊!”
“佛雷家的荣耀都被踩进地底咯,不知道究竟是哪家的贵族小子。”
“看头发和瞳孔,倒像是王族拜拉席恩…”
“难道是劳勃国王的私生子?”
“谁知道呢!毕竟咱们的好国王私生子可是不知道有多少呢!”
确实,现如今的七国之王劳勃·拜拉席恩是个比较爱“播种”的人,根据女巫的预言一共有16个私生子之多,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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