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记得,自己的样子大概也只比当年还要平庸、乏味,自己都不喜欢。
所以,他倒宁可赵清嶺不记得他。总好过从那双好看的眼睛里看到冰冷的、漠然的、不想扯上任何关系的眼神。
于是他默默看着赵清嶺坐下,开始和大家聊天。
自己则夹了最近盘子里的一小口豆角,没滋没味地嚼啊嚼。
其实他挺饿的。
那天早上胃痛得厉害,一早上没有吃什么东西。
等到中午婚宴的时候倒是不怎么痛了,明明很饿却又吃不下,也是费解。
就这么低头嚼了一小会儿豆角,其间根本不知道赵清嶺什么时候出去了,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又回来了,更不知道为何他突然就跑来到自己身边。
“程彻,好久不见。”
那声音一般。轻轻震颤着耳廓。
非常、非常的性感和诱惑。
程彻也知道,时隔多年,只是一句话而已,就自顾自觉得别人“诱惑”也太过分了。
可无奈事实就是如此。
赵清嶺这个人,当年在他身边时,就一直像个小太阳一样温暖地发着光。
而今多年不见,那种阳光感淡去了不少,却多了许多难以言喻、捉摸不透的y-in翳,导致整个人浑身散发着如雾气下薄暮森林般魅惑的性感。
……笑容,倒是从高中就那样没变。
一笑起来,眼睛里就有星星。
比起夜空繁星,那双眼睛一向是程彻更爱看的景色。没想到时隔多年还能看到,感觉就像是做梦一样。
更没想到的是,赵清嶺接着弯腰对他旁边的那哥们说:“哎劳驾,挪个位可以吗?咱们也好久不见了,一起坐坐喝一杯啊?”
说着,就真的在他身边坐下了,一边套近乎给大家发着烟,一边就无缝地c-h-a进了这桌来。
赵清嶺高中的时候就偶尔抽烟,这事程彻是早就知道的。
但和别人不同,很多男生抽了烟之后,身上常常会是一股呛人的烟味久久不散。
可赵清嶺的身上,却一向没有那样冲的气息,从来只会沾有淡淡的、若有似无的烟草香。
如今,他在他身边坐下来,从略长的头发、袖口都传来的一股淡淡却动人心魄、堪比荷尔蒙般吸引的气息。
像是干净的太阳光,又像是风和森林与露水,带着些浅浅葡萄酒的醉人,和着淡淡烟草的慵懒。
那个时候程彻还不知道,那是赵清嶺喜欢的男用香水,叫做“暮色”。
当然他不知道也正常的,很多男生根本没那么瞎讲究,一辈子也不会用一瓶香水。
等到后来,两人在一起后,生日那天赵清嶺送了他一瓶“暮色”。
一模一样的味道,程彻很喜欢。
每次靠近的时候、接吻的时候,一样的气息,总让人有种很暧昧、又很亲昵的感觉。
……
程彻一直知道自己有发呆的坏习惯。
但他没想到的是,就在赵清嶺在他身边坐下后片刻,他会恍惚紧张到就连拿在手里的筷子都掉了。
以至于之后被赵清嶺夹了一整碗的虾的时候,才发现自己两手空空,很是尴尬。
而他又总是一慌起来,就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整个人开始僵硬,还险些把刚满上的橙汁整杯弄洒,幸好眼明手快反应过来扶住,才只洒了小半杯。
赵清嶺:“哇……纸纸纸!”
有人递过来纸,然后赵清嶺居然捧起了他s-hi漉漉的爪,认真给他擦满手黏糊糊的橙子汁。
赵清嶺的手漂亮极了。
掌心温暖,手指洁白修长,保养得宜。
无名指上,没有戒指,没有戴过戒指的痕迹。
程彻在那个瞬间,忍不住偷偷开始许愿,希望赵清嶺还是单身的。
但同时又觉得自己可笑,他就算单身又怎样呢?就算是单身也和自己没有关系,两人根本就是两个世界的人,别说人了,就只说手……
程彻看看自己的手,在赵清嶺手指的对比下,难看得要命。
婚礼那时候刚好是隆冬的光景,南方的冬天没有暖气,但气温却照样可以达到零下好几度。
程彻因为个子高,末梢循环尤其的很差,年年手指都会生冻疮。
以前,倒也不觉得是什么大事,总觉得忍忍就过去了。直到这一刻被赵清嶺握在手里,才真正地无地自容。
一手冻疮又红又肿,看着碍眼得要命。
好在赵清嶺却丝毫没有要躲开的样子,只是很吃惊:“怎么回事,怎么弄成这样?”
程彻不知道怎么回答,就只能那么看着。看着人家白皙漂亮的手指,轻轻抚过他惨不忍睹的手背。
“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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