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王也受了邀,他如今是名粮油商人,同罗玄远做着生意,交情不浅。
见到商响,狼王一惊,穿过人群走到老鼠j-i,ng面前,微眯着眼睛,半笑不笑:“你怎么会在这里。”
商响很恭谨的答:“我是新娘子的邻居。”
“是吗?”狼王轻声笑,表情难辨,叫人很摸不透。
幸好这会儿小聂寻见了他,笑嘻嘻的跑过来,乖巧的叫他:“响哥!”
他紧紧攥着另一名少年的手,对方比他高一些,神情举止在这个年纪的小孩子来讲,算是沉稳。
狼王显然认得他,抬手行礼,客套道:“罗二少爷。”
少年似乎不大记得他,只道是父亲的朋友,谨守礼节回礼说:“叔叔好,今日人多,招待不周,还请海涵。”
狼王笑说:“罗先生大婚,哪里会不周到?”
两人只寒暄了几句,狼王又被一个穿黑缎褂衫的中年男人叫走,看样子在渝州城很是风生水起交际通达。
小聂凑过来,拉着罗二少爷,手不撒开:“响哥,这个是罗芹斋,以前我跟你说过。”转头又道,“芹斋,这是响哥,就是救过我娘命的。”
第二十四章 狐
冲商响微笑,罗二少爷伸出手:“你好,响哥。”
这是洋人的礼节,商响见过的,不至于露怯,客气的回握住,也道了声你好。
小聂确实说起过这位学堂里最优秀的同窗。
不只说起,还总挂在嘴边。
“芹斋借给我一本外国,可好看了。”
“芹斋请我吃了法国点心,可甜了。”
“芹斋说,这是新社会,人人谁都应该追求自由平等,反抗压迫。”
“芹斋……”
他总是满口不离罗芹斋,为此还被商响取笑过:“整天一口一个芹斋的喊,以后是要嫁给人家做媳妇吗?”
小聂红了脸,抬起小胖手打了商响两下,力道不重,在掩饰心头的羞:“响哥你瞎说什么,我们是好兄弟,最好的兄弟。”
瞧,一语成谶,九娘嫁给了罗芹斋的爹。
商响微笑,摸了摸小聂的头。
小孩儿穿着件宝蓝色宽身小褂子,领边袖口镶了一圈黑皮草,华丽富贵。他原本就生得漂亮,如今人靠衣装,活脱脱是养在深闺不知疾苦的小少爷。
罗家钱财上不虚,婚礼办得空前。京戏班子和川戏班子轮流献演,戏台子上打一起早儿便没停过热闹。
台上的伶人咿咿呀呀,唱的是《玉簪记》里的一出,扮小道姑的旦角儿身段极好,声儿又清亮,高腔一起,宾客们的视线挪不动了。
小聂向来贪玩好耍,拉着罗芹斋,急吼吼穿过人丛拐到了戏台下,想看的真切些。
锣钹胡琴错错落落的响,道姑水袖甩得洋洋得意,老艄公手握着桨,摇摇晃晃,真真像是船行水中。
演陈妙常的旦角儿身量高,许是个男旦。可唱腔身段又柔美,辨不出男女,只觉得好看。
戏到最后,是有情人终成眷属的结局。唾玉生香的词儿,润耳朵的清亮嗓门儿,戏台底下尽是叫好声。
一阵拉弹中伶人谢幕,换上京剧班,开始唱另外一出。
罗玄远的长子早年在北平念书,是名角儿陈小山的票友。他对川戏没兴趣,此前一直悻悻然,直到台上黄盖的声音响起,他才抬了抬眼皮,可眼底还是倦懒。
京剧班唱的是出《群英会》,男人的戏,女眷们没什么兴趣,只有俊俏周瑜值得他们看一眼。
商响不懂戏,席间也没有相熟的人。离席绕到后院,坐在小池塘边看鱼。
塘里的金背鲤鱼在月光下有种难说的妖气。传说等它们活到一定时候,跃过龙门,就可以成为施云布雨的龙。
“谁在那里?”声音清润绵软,叫人心痒的动静儿。
身后是之前男女莫辨的旦,如今卸了头面,作寻常装扮,露出青年样貌。
皮相称不上多美,跟台上的扮相一比显得寡淡。但媚在骨中,天生的尤物。
是只狐狸。
之前人多,惑乱了知觉,没能瞧出他的本相。商响张了张眼,继而苦笑,丢了几十年道行,而今眼力也变差了。
“你是妖怪吧。”狭长的眼微微眯起,狐妖露出了利齿。
不像别的狐狸那样狡猾,带着女相的伶人像是立刻要同他斗法。
刚化人形的小妖怪,道行比不上自己。但青春新鲜,眼睛很桀骜。
“你不也是吗?”
狐狸不掩凶相:“你来罗家作祟?”
“啊?”商响从没见过这么蠢的狐狸,起了逗弄的心,“是啊是啊,要不咱们合作啊!”
气急了,狐狸伸出白生生的指头指他,冷着脸:“滚出罗家去!你要祸害旁人我不管,要是敢动玉斋一根指头,我就吃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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