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在公元前二世纪,巴蜀是连鬼都不愿意去的地方,穷山恶水、刁民成群、深山老林、蛇虫鼠蚁,最主要的是还蛮夷成群。
如果用现代的地理来比喻,从中原文明的发明地河南移居去巴蜀,就跟让你从丹麦、卢森堡之类福利超好的北欧国家,移民去非洲索马里一个感觉。
唯一的优点大约就是风景特别好,天特别蓝,空气特别清新,然而这对让吕不韦心情好起来,并没有卵用。
听完嬴政的《蜀中旅游指南》一文,吕不韦气得胡子都快掉光了,要不是打不过,他想和白仲拼了。
魂淡!没见过这么欺负人的!
吕不韦恨恨的说道:“一年多不见,大王真是长大了不少啊!”
其实吕不韦更想说,大王变坏了,以前他可不会这么说的。
“哈哈哈!没办法!文信侯走后,大王一力独撑朝政,可不是要就长大了。”白仲哈哈大笑一句,开始没口子夸吕不韦劳苦功高,为大秦有功什么的,将吕不韦夸得天花乱缀,直怀疑白仲是不是得了病。
按理来说,嬴政现在恨自己恨得要死,而白仲身为他的贴身小跟班,几乎就代表嬴政的意识,他怎么可能这么夸自己?
吕不韦略为有些狐疑的看着白仲,开口说道:“今日乃是新年,家中正在宴饮。长平侯既来了,不妨喝上一杯,如何?”
“这个……好啊……”白仲沉默了一会,便答应了吕不韦的请求。
“长平侯,请。”吕不韦做了一个手势。
白仲跟在吕不韦身后,穿过几重庭院,来到吕不韦正举办新春酒宴之所在。
一个巨大宽广的大厅里,满满当当的坐着好几百号人。
见一身戎装的白仲跟在吕不韦身后进来,原来正喝酒聊天的众人,一下酒也不喝了、天也不聊了,原来醉倒的人也清醒了,全都傻愣愣的看着白仲。
这几百号人,原来大多是吕不韦的门客,在咸阳居住了多年,因此……白仲,他们认识啊。
就算没见过本人,咸阳城也到处都他的传说……关于“秦国第一美男子”的传说,以及是龙阳君比较好看还是长平侯比较帅气的八卦。
当然,老秦人还是觉得长平侯比较帅气潇洒干净的,毕竟比起龙阳君那种出身寒酸,得位又不正当的人来说,长平侯将门虎子,年少从军,为人又开朗大方,帅气且元气,自然更得人喜爱。
但是这都不是重点,重点是长平侯和吕不韦他不是一挂的,他和大王才是一挂的。
村长,这里有一只混入羊村的狼!
白仲像是没感觉到周围人异样的目光,笑着向吕不韦说道:“文信侯这里好不热闹啊,看着竟然比咸阳宫宴会人还多一些。”
“长平侯真会说笑,吕不韦现在只不过是一介平民,这里也不过是不韦的一些门客而已,又如何比得上咸阳宫的宴会呢?”吕不韦笑着解释道。
白仲微微一笑,打趣道:“一定是文信侯这里的酒太醉人,所以我还没有喝,就已经醉了。”
“如此说来,长平侯可是要多喝几杯。”吕不韦说着,欲将首座的位置让给白仲这个天子的使者。
白仲连连摆手,只称“自己人微言情,虽是天子使者,却不敢在天子仲父之前失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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