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被调去晚报这件事,合乎制度与法规,走的都是正规程序,没有什么好质疑的。但在情理这方面,可能会稍微吃点亏,毕竟杂志分部是她的“母体”,在还未“断奶”之时便转投另家的怀抱,或许会在人情流转中被打上“忘恩负义”的标签。可在报业集团这种“以稿子质量论英雄”的环境里,只要有足够实力,这些都不是问题。
她黯然地垂下眼睑,轻声道了句“嗯”。
论辈分,她跟许慕然是一辈的,但论资历,她能比许慕然深出几个层次去。但就算如此,她也依然愿意跟许慕然腻在一起,喜欢给她安利网上的超值小东西,喜欢跟她分享职场八卦事,喜欢跟她吃遍单位附近的快餐店,喜欢跟她说些女生之间有的没的小秘密。
程雪薇自己也说不清为什么独独会贴上许慕然,不仅是因为她们俩坐得近,也因为她喜欢许慕然的笑容。
不张扬,不做作,仅仅挂在嘴角,所呈现出的温暖便能缓缓地沁进人的心脾去。
像是体察到了她的失落一般,许慕然清了清嗓子,解释道:“可能这事儿已经在咱们办公室传开了吧,但是这是我自己选的,我并不后悔。”
程雪薇捏着手机机身,听到对面传来了银铃般的笑声:“祝贺我吧雪薇,我终于找到我想做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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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维星刚刚将几篇有争议的稿子交到值班编辑的手里,电话就响了。整个下午都在高强度的工作压力之下,他已经头晕脑胀。抽空瞥了一眼屏幕上显示的来电联系人,他一边应付同事的问题,一边忙里偷闲地划开通话界面:“喂,怎么了姐?”
“之前跟你提过几句的事,没想到她自己找上门来了,都安排好了?”
“安排好了姐,我办事儿你放一万个心!”
对方满意地应了声,又嘱咐了他几句有的没的,便挂了电话。
切断通话后的郑维星一秒变成冷漠脸,随手将手机扔到桌上,便开始放空。
当初找上许慕然,他其实并没抱什么希望,晚报这边,只缺人才不缺人。人家好好地在自己本部待着,什么成绩都没做出来,并没有值得他挖人的理由,难道就要因为自己的顶头上司的轻飘飘一句话,得罪那边的二把手?
他权衡利弊过后,决定好歹做一回样子,不行就算:第一,挖了人家,人家不一定过来;第二,万一误打误撞碰上个好苗子呢?而第三——
一事无成的庸才也不少,供着就是了。
他的目的只是把人挖过来,至于剩下的事情,他没什么兴趣插手,也并不归他管。
这个想法,在他看到许慕然的稿件之后,悄悄地发生了变化。
那是一篇……挺有意思的稿子。
虽说看得出来经过大家润色的痕迹,但仍旧可以被归入瑕不掩瑜的范畴。
换言之,她并没有让那在市场中浸淫许久的匠气,损了文字中本身所自有的灵气。
新闻稿件所要具备的要素跟人们在初高中所写的议论文文体是一样的:人物、时间、地点、事件与原因。举个例子,同样是一件发生在菜市场边的两车相撞事件,有些人只能做到记录事件本身,而另外有些人,就能活生生地把这件事儿写出花来。
许慕然已经完美地超越了前者,但距离后者,依然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这篇稿子,让他对她稍微有了点兴趣。
他觉得,能写出这样文字的姑娘,不应该在这样一个庞大的、按部就班的以及求稳不求功的地方呆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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