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颖往她看了一眼。
刘恬笑嘻嘻的:“哟,原来还真是‘那种’客人啊?得亏这一款不是我的菜,否则即使你弄死我,我也要上。”转头对程颖说道:“小姑娘,来,姐姐给你化个妆试试。”说着就从那件肥大得过分的哈伦裤口袋里掏出来一个小包包,招手:“过来。”
程颖摇头:“不必了,谢谢。”
刘恬啧了一声:“一般人求着我给她化个妆我还不愿意呢。还从来没有人在这种事情上拒绝过我刘恬。”
程颖怔愣了一下:“你是刘恬?”
“算你识货。来吧。”继续招手。
程颖仿佛受到某种魔力吸引,如梦似幻地走过来,端坐在沙发上。
谢臻皱着眉头看刘恬往外掏化妆品。小后妈的皮肤好,基本不用什么底妆,只稍微提亮一下就好。再描了描眉,又施了些唇彩。
傅粉、描眉,淡晕胭脂点绛唇。淡妆三部曲完成以后,刘恬退开几步,像陶艺大师打量自己作品似的瞅了几眼,赞叹似的啧了一声,再做个咔嚓按快门的姿势,朝谢臻挑了挑眉头:“给你金屋藏娇的这个妹子拍张硬照,不用修图,传上去,一篇通告就成型了——四千年一遇的美女,竟然是她?”
☆、第14章
谢臻心中一动。自己确实是去玩票的没有错。
不过小后妈貌似生活里有一项很严重的资金缺口。所以才各种奋不顾身,甚至不惜嫁给自己那坑爹。
刘某人的帮助对于她来说可有可无,但是对于小后妈呢?
刘恬见她抱着双臂在一旁发呆,推了她一把,“怎么样,姐也给你化一个妆吧?”
谢臻嗤了一声:“我这张脸,哪有那样的好福气。”指指程颖,“倒是我藏娇的这位妹子,她要作为歌手出道,你看有几分胜算?”
程颖再次看了她一眼,静静的,没有反驳。
看来她还真有此意。
刘恬朝她望了一望:“就像你说的,是块没有经过雕琢的璞玉。作为花瓶出道管够,作为歌手的话,来,先嚎一嗓子我听听。”
“哪能在这嚎啊。”谢臻翻个白眼,“去房间,我来弹伴奏。”
刘恬摇头:“你懂个什么,清唱才是最考验功力的。要唱就在这唱。不唱就拉倒。”
谢臻还怕小后妈不适应被人这么颐指气使的,谁知面对她时那么凶巴巴的小后妈,竟然半分脾气也没有地站起来,张嘴就唱。唱的还是最近大街小巷里颇为流行的一首金曲《年轮》。
“圆圈勾勒成指纹/印在我的嘴唇/回忆苦涩的吻痕/是树根/春去秋来的茂盛/却遮住了黄昏/寒夜剩我一个人/等清晨/世间最毒的仇恨/是有缘却无分/可惜你从未心疼/我的笨……”
双手背在身后,像个最乖巧的学生那样,半垂着眼眸轻轻唱,轻轻唱。
谢臻突然还想喝点酒。
至少,和小后妈又多了一个共同点,两个人都喜欢抒情类型的歌手,抒情式的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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