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她再喜欢梦游,也不至于把充电器吃了吧?
难道记错了地方?
以前倒是做过这种囧事,翻箱倒柜找一件东西,最后却发现那东西握在自己的手里。
萧晴也知道自己迷糊的毛病,干脆把箱子里的衣服一件件掏出来扔到床上,再把随身包里那些乱七八糟的小玩意全倒在床上仔细检查,还是没有发现充电器的踪影。
难道忘带了?可出门前明明记得带了。
萧晴懊恼地坐在床边,看着如同被打劫一般凌乱的屋子,有点儿欲哭无泪。
旁边的镜子里照出的她,淋s-hi的长发垂下来贴在身上,整个人就像从水底爬出来的僵尸,要是再披件白袍,不用化妆都可以直接去演恐怖片了,垂下头就是个栩栩如生的贞子再现。
这落魄的样子,怎么看都不符合人类的审美观,难得刚才jesen看着她的时候还能一脸镇定。
萧晴越想越是郁闷。她本来就运气不好,小时候做判断题打对错,不会做的扔橡皮,百分之五十的概率她都扔不中。每天都带伞上街,哪天忘带了,偏偏就下起雨来。淋雨对她来说是常事,抽奖什么的对她来说更是浮云。人生中最好运的一次,花二十块钱买了张彩票,中了个十块钱的脸盆,兴高采烈领了奖,回家却发现盆底破了个洞,漏水。
可是以前倒霉归倒霉,倒没夸张到今天这程度。
萧晴总觉得自己这次来纽约有点儿流年不利,就连飞机上的噩梦都比以前诡异。
一到纽约,表姐生孩子,沈君则玩失踪,天公不作美,剩下她一个人在暴雨里瑟瑟发抖,好不容易到了酒店,想打个电话手机又没电,别说,连充电器都不见了。
或许她该写一部自传,叫做《萧晴纽约漂流记》。上部叫“倒霉”,中部叫“更加倒霉”,下部叫“没有最倒霉,只有更倒霉”,尾声再来个“我以为这是结局,没想到,这才是开始”。
坐在床边郁闷了一会儿,萧晴决定先去浴室泡个热水澡。泡完澡出来,这才下定决心拿起酒店的电话,拨了纸条上的那个号码。
听着电话接通的嘟嘟声,萧晴有些忐忑地握紧了话筒。反正jesen说过,有什么困难可以找他,这个电话也不算s_ao扰吧……
“hello?”
透过话筒传来的声音十分低沉,显然就是今天帮了她大忙的那个男人。
萧晴赶忙笑着说:“jesen你好,我是萧晴啊,还记得吧,就是你今天送去酒店的那个萧晴。”
听着耳边笑得很开心的声音,沈君则的太阳x,ue突突就开始跳了起来。全世界叫萧晴的多了,今天遇到的这种“极品萧晴”可就你一个,居然还问人记不记得……
——怎么可能不记得?那简直刻骨铭心!
沈君则沉默了一会儿,语气倒是十分平静的:“嗯,记得。”
萧晴正犹豫着该怎么开口,却听对方突然柔声问:“怎么了?这么晚还不休息,找我有事吗?”
萧晴咳了一声,说回正题:“是这样的,我手机没电,出门的时候忘记带充电器了,想改天去买一个,你知道附近哪有卖这个的地方吗?”
——忘带充电器?你可以更迷糊一点,只带充电器,别带手机啊。
沈君则心里在笑话萧晴这迷糊虫,表面上却故作镇定,低声问:“你的手机什么型号?”
“诺基亚的那个……哎?什么型号我忘了。你等等,我去查查。”
——自己手机的型号你都能忘?什么时候把自个儿名字给忘了,你也就圆满了。
沈君则耐心地等着,等了良久,耳边才传来萧晴沮丧的声音,“手机型号在哪看来着?我快把手机拆了,也没看见哪里有写。”
沈君则有些头大,“你在哪买的手机?说明书带了吗?”
“这手机是我哥送的。”萧晴小声嘀咕,“他也没跟我说是什么型号。”
——真是服了。
要不是有着极强的忍耐力,此刻的沈君则,实在很想把手从电话线伸过去,狠狠掐住她的脖子。
“说明书那玩意儿我从来都不看的。反正手机拿在手里用两天就会了。我也没带,行李太多了。”
萧晴的语气听着还挺无辜。
——跟她计较就是跟自己过不去。
沈君则心底重复着这句话,耐着x_i,ng子问:“我见过你的手机,诺基亚n73白色的那款,是不是?”
“对的对的!”萧晴点头如小j-i啄米,“你的眼神真犀利!就是那款没错!我前天还下软件来着,刚才你一问,我一紧张就给忘了。”
“……”沈君则又开始头痛,他发现萧晴这丫头总能时时刻刻挑战他忍耐的底线,偏偏他还拿她没办法。这样招招相克的克星也太难找了,偏偏给他遇到,这算什么倒霉运气。
“你怎么不说话了?”萧晴小声问。
“没什么。”沈君则轻咳一声,低声道,“充电器我帮你买吧,改天拿给你。”
“谢谢你,太谢谢你了!”
“不客气。”沈君则打断了她,“早点睡吧,晚安。”
“嗯……晚安。”
他的声音一直维持着一种奇怪的温柔,让萧晴感动到热泪盈眶、语无伦次,直到她抱着枕头躺在床上的时候,激动的心情还没有办法平复下来。
她倒霉的一生中,居然遇到这样一个好人,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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