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蔓不想告诉秦准,得知他已经去了美国的那天晚上,月亮出奇的圆,她一个人绕着q大那湖畔一圈一圈的走啊走,也不知走了有多久。《+乡+村+小+说+网手机阅#读》除了几盏路灯微弱的光线,周围都是黑黝黝的,什么也看不清。
路上也遇上了些人,有几个神情怪异地不停看向她,后来有一个索性在后头与同伴低声谈论“你看那女生是不是有轻生念头啊……”,声音不大不小恰好传入她耳内,她眼睛一下子就潮湿了。
其实她并无轻贱生命的念头,她只是想不通,为什么他会突然不爱了?为什么他能走得这么干脆,所有人都通知了,却独独没有告诉她?
……
很多时候程蔓自己也觉得很奇怪,为什么她能在心里还有程观越的同时喜欢上秦准。秦准走后不久,程观越也与秦锦去了加拿大。彼时他与秦锦已经订婚,也不知何故,竟是匆匆走的,待到了目的地才一一打电话告知,让周遭的亲朋好友都十分诧异,却大多没有细想,只是纷纷开玩笑道,等那两位回国结婚时,他们定要将婚礼搅得犬不宁方才解恨。
程蔓也接到了他的电话。自从她与秦准在一起后,他们之间仿佛无形之中多了隔阂,说话生疏了许多。可那日程观越在电话里,也不知是不是因为隔了一个太平洋的关系,他的声音含着笑意,却显得辽远空旷,“蔓蔓,我很怀念和你在一起的那些时光。我们一起上学,我陪你复习功课,你偷偷跑到我家看美国大片……你还记不记得那次,我背着你一口气从学校跑到医院,别看你小小瘦瘦的,可真是重,放下你的那会儿我的腿都软了,打一天的篮球都不带这么累的……”
程蔓道,“哥,我丢人的事情你非要记得这么清楚。”
他便说,“我全部都记得,不光是这个。”
期间还乱七八糟的扯了些话题,她记不清楚了,只能忆得起她最后说,“哥,回来结婚的时候我给你当伴娘啊,还有,你和嫂子得给我包个大大的红包。”他没有再说话,片刻,那头就传来嘟嘟的挂断声。
程蔓那晚彻夜未眠,睁着眼睛直到天亮,恍然间她便觉得自己是真正的长大了。
事实上这几年来,她时常会想起秦准,这个男孩儿在她生命中扮演的角色太过漂亮耀眼,虽然最后落了个无疾而终,可她终究无论如何都没办法忘记。那么就记着吧,也没什么不好的。她是喜欢过他的,但她对他并无多少怨恨,或许有几分难以释怀,可都已过了这么多年,后来回想起,有的只是淡淡的牵挂与怀念。
她会想,那人这么挑食,以前胡萝卜青菜都是碰也不碰的,每次一起吃饭就将这些一股脑倒到她的餐盘里,碳酸饮料也从来不喝,他不喝也就算了,还连带的禁止她喝……他吃得习惯洋鬼子们的汉堡可乐煎牛排么?……他过得好不好,是不是还是那副轻佻随意到处骗女孩子的德行……
虽然她一直到现在都没想明白,为什么当初他能走得如此决绝,用她永远无法企及的脚步甩开了她,走前连句话也没给她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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碗里余下的面汤早已冷了,程蔓洗完澡出来,发现原本该走的人居然独占了客厅里唯一的那张沙发,还擅自从她冰箱里拿了一罐冷饮,一手撑着下巴一手拿着遥控器,正悠闲自在地坐那儿看电视。
她皱眉瞅了眼墙壁上的挂钟,已经凌晨一点多,便开了口,“我明天还要上班,要不我送你下楼吧。”
秦准闻言转过脸看她。太久没见过面了,连她皱着眉头,白白净净的脸上那抹显而易见的不满与忍耐看在眼里,都像是久违了的风景。
他抿了唇一笑,指着电视屏幕对她说,“没想到这么晚了还会放动画片——你看看那个奥特曼,像不像你?”他笑起来极为好看,乌黑的眼睛里都闪着晶亮的光芒,映在灯光下真的如同宝石一般璀璨。
程蔓怔了一怔,顺着他手指的方向望去,正好看见荧屏上脑袋呈蛋状,内裤外穿的奥特曼被强大的怪兽一拳打倒在地,不远处的小山坡上,有个缺门牙的小姑娘用她那漏风的童音焦急大喊,“苏醒吧,奥特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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