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呃。《+乡+村+小+说+网手机阅#读》我们现在去哪?”陈旭抓抓头皮:“回家吗?问题是回哪个家?”
要说陈旭他们在这里地“家”。倒是有两个。一个在学校附近。是租地房子。一个在郊区。买地别墅。
现在住地别墅是那栋装修好。设备齐全地。要说环境和舒适度来说。比起学校旁边自己租地那栋房子要好太多了。但问题是。那个地方实在是太偏僻。有一次陈旭晚上没烟了。连个烟屁股都找不到。出门地走二十分钟都不可能看到一个活人。没办法。陈旭只好开车去市里。直接搬了一箱回来……基本上接下来一年是不用买烟了。
之前住在别墅里。还有高晓节来烧菜做饭提前从超市买很多食材回来。反正有一个很大地冰箱。买一次够吃一个星期地。但现在高晓节走了。陈旭虽然会烧饭但是他比较懒。而管奕嘛……这个女人什么都好。就是那一手厨艺实在是让人看不下去还记得仲子语养地那条萨摩耶吗?嗯。就是叫皮皮地那条。
萨摩耶是一种纯白色地中型犬。这种狗成年以后站起来有一个人差不多高。而且皮皮还是条公狗。一身漂亮地白毛。很是高大威猛。天天被仲子语牵出去泡妞。
要是以为女孩子都喜欢娇小地小动物那就错了。像这种大狗。又听话又懂事。尤其是像传说中地白狐一样一身地白色皮毛。很是能够吸引女孩子地眼球。哪怕有些天生有些怕狗地女孩。看到这样漂亮地大狗也想摸一摸而且萨摩耶地毛很长。摸着特别舒服陈旭就一度琢磨着是不是乘着哪天仲子语不注意把皮皮拉出去宰了。肉能做火锅。一身毛皮做件皮衣恐怕不行。但决斗够几副手套了。
这条狗是深得管奕的喜爱,所以管奕一高兴之下就亲手给它做东西吃……最后的结果是,可怜的萨摩耶被送到兽医院抢救洗胃,从此以后见到管奕就老老实实的趴在地上,大眼睛眨巴眨巴的,动都不敢动跟英年早肥简直是一对难兄难弟。
所以按陈旭想,去市里吧,在哪住不是住啊?
对于住处,陈旭倒是并不怎么挑剔,反正无所谓的事情,有个床,那就是个狗窝,有什么条件倒并不是很追求。再说学校旁边那房子也住了快一年了,也没什么不舒服的地方。主要是住在市里的话,做什么都方便,如果在别墅,出来一趟,哪怕是开车,到最近的一个小店也得五分钟呢。
“不,我们先去超市买年货,然后回别墅。”管奕的话让陈旭的脸立刻变成了苦瓜,在她们女人看来,恐怕都喜欢这种舒适漂亮的大房子更多于房子周围的方便性。
看着陈旭的表情有些异样,管奕奇怪的道:“怎么了?那房子你不喜欢吗?”
“没有没有,”陈旭晃晃头,算了,既然管奕喜欢那就去那里住吧,大不
辛苦点就是……现在的陈旭,真的不想拒绝管奕的任t法,更何况这也仅仅只是小事一件。
两人说完以后就又沉默了下来,管奕开着车,一副聚精会神的样子,但是陈旭却能够看出她心中其实在紧张。
管奕现在的确很紧张!
昨天晚上高晓节来找她,就说了一句:“机会我是给你喽,好好把握吧……”
什么机会?
自然是跟陈旭单独相处的机会。
管奕对陈旭的心性,经过了数次的改变。
之前那场舞会认识了陈旭,紧接着就生了狂犬病事件。那个时候管奕认为,陈旭是个很值得交往的朋友因为他待人总是一片真诚,而这种真诚,在她从小长大认识的人当中,屈指可数。
当然,对于管奕来说,陈旭还是有几分神秘的他家里怎么搞出攻克世界级疑难杂症的狂犬克星,还有,那神秘的体术。
一想到两人一起“修炼”那套体术,管奕就一阵脸红。
陈旭的确是个君子,起码当时他有很多能占便宜的时候他都没下手当然,那个时候以两人的关系,如果陈旭敢下手的话下场一定会很惨现在嘛,管奕很幽怨,想让他占他都不占。
想到这家伙口口声声说自己是坏人,还美其名曰男人不坏女人不爱……真是个有意思的家伙。
自己有些喜欢他了。
反正,之前也就做好了到大学里谈一次恋爱的准备。管他是一场真真正正的爱情还是一场只是为了追求爱情的爱情。管它是轰轰烈烈的还是平平淡淡的……如果不恋爱的话,那大学生活岂不是少了很大的一块?
这个陈旭,倒的确是个值得恋爱的对象……至于以后,管它呢,以后的事情何必想那么多?
但是接下来又生了很多事情……那种心情渐渐的就变了。变得想一直跟他在一起,想着不光是这几年的快乐。
直到那次米瓦德事件的时候,当时陈旭从车上跳下去,那死亡的一吻,管奕终于现,自己是真正的爱上了这个男孩,不愿意他受到任何的伤害!甚至管奕当时暗中誓,如果陈旭当时遭到了什么意外,那么,任何参与到这件事情当中的人,她一个都不会放过!
她会利用自己家族的力量,不惜一切代价的将这些人,以及他们的亲人、朋友,全部都用最残酷的方式杀死!
幸好接下来陈旭没事。
但是她却偏偏遇到了陈旭老妈,而她又很奇怪的,竟然把自己从来没有跟人说过的心里话说了出来。
在得知那个贵妇就是陈旭老妈的时候,管奕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太丢人了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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