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长兄如父
“你说什么?那佃户叫王什么?”还没等张潜做出决定,任全猛地坐了起来,不顾一阵阵眩晕,急切地追问。
“王毛伯啊,管家春天佃给他地的时候,在账册上报备过的。”张贵被问得满头雾水,迟疑着低声解释。
“居然是他!”任全抬手捂住自己的额头,软软地将脑袋垂到了胸前,“他居然已经沦落到租地种的份上。怪不得我今天听到金锤就觉得耳熟。该打,崔管家耳朵聋,居然不知道谁是王毛伯。还让他给家里当佃户。这一锤子,我算是挨的一点儿都不冤!”
“任管家,任管家你怎么了?那个叫王毛伯的佃户,很有来头么?”张潜的反应已经足够快了,却直到话音落下,才终于冲到近前,一把扶住任全的身体,“你不会记错了吧?赶紧躺下,快躺下,别为这件事了操心了!放心,我自有分寸。如果是你的熟人,我可以看在你面子上放他们一马!”
“坏了,任管事被打傻了!”张贵终于恍然大悟,看向任全的目光充满了同情。
任家虽然不是豪门巨宦,但也是长安一带赫赫有名的大户。任全做为少郎君任琮的心腹家将,还是官府上落了户籍的自由身,地位和前程都远远强于普通人。甭说寻常家丁见了他,需要仰脸儿提前施礼。就算在庄子里说一不二的崔管家,在庄子没改姓为张之前,见了他都得隔着老远就主动打招呼。
而如此“地位显赫”的任大管事,居然挨了佃户子弟的一铁锤,非但不想报仇,还觉得打得应该,他不是被打傻了,又是什么缘由?
据谣传在前往西域的路上,有专门拍花子的奴隶贩子,见到落单的旅人,就一棍子打在后脑勺上。等那旅人养好了伤,便会变得又傻又呆,无论被卖到什么地方做奴隶,都想不起来自己是谁,也不会再想着逃走。
“东主,我没事儿!”在张贵同情的目光里,任全挣扎着向张潜拱手,“这个王毛伯,我不熟,只是以前听过他们兄弟俩的事情。他父亲是高句丽人,做过大唐游击将军,实授果毅都尉,擅使金锤。但很早以前就战死了。给他们兄弟俩留下了五百亩地,一份散职,一个小庄子……”
因为头晕的缘故,任全将话说得很慢,偶尔还会颠三倒四。但基本逻辑,却还能保持清楚。所以,张潜听了几句之后,总算弄清楚了他先前所说,今夜吃铁锤吃得不冤枉的理由。
原来,那位王毛伯和此刻被捆在树上的不速之客,是一对儿亲兄弟。他们俩的父亲是高句丽人,因为作战悍勇,落了大唐户籍,官拜果毅都尉,还有着游击将军的散职,算得上春风得意。然而,在十六七年前的一次边塞之战中,这位王都尉却不幸以身殉了国。(散职,相当于军衔。)
那时还是武后当政,朝廷下旨善待烈士子弟。所以,官府就特意将王家兄弟,好好慰勉了一番,还给了王毛伯一个骁骑尉的勋职。而他们的父亲在身后,也给他们兄弟俩留下了一座有五百亩良田的庄子。(注2:勋职,官员晋升的一种指标。策勋十二转,就指的这种。)
如果兄弟俩都努力上进的话,这辈子即便都不出仕当官儿,也能舒舒服服地做一辈子小地主儿。只可惜,王将军去世的时候,王家老二才六岁。而王家老大王毛伯,又当兄长,又当父亲,难免手忙脚乱。
结果,长着长着,王家老二王毛仲,就长成了一个远近闻名的败家子,人送绰号王大槌。挥金如土不说,还喜欢跟其他纨绔子弟结伴出游,四处惹是生非。
长安城里惹事,很容易惹大。在王毛仲十七岁那年,这群纨绔子弟,终于捅破了天。在野外打猎烧肉之时,一把火烧到了未央宫。
而武则天当时已经年迈,正是疑心病最重的时候。暴怒之下,立即派出了御林军拿人。结果,一群纨绔子弟们迅速落网,全部要被秋后斩首示众。
眼看着自家弟弟尚未成年,就要身首异处。那王毛伯大急,找到父亲生前的上司和同僚帮忙,不惜代价上下打点,又冒死去长安城里敲了登闻鼓,向有司陈述他父亲当年的战绩,才终于让朝廷网开一面,将王毛仲以及其他几名从犯的死罪,变成了脸上刺青后,官卖为奴。
“属下就是那时候,听说的此人。当时周围朋友们都感慨,说所谓长兄如父,不外如此。”按着额头将来龙去脉说完了,任全继续连声叹息,“却没想到,王毛伯为了救他的弟弟,连袭荫的勋职都舍了出去,起身,准备换了衣服之后,出去将今晚的事情,彻底做一个彻底了结。
“东主,在下之所以说吃了一锤子不冤枉,主要有两个原因!”那任全却一心一意替庄子着想,待张贵的身影出了门,立刻挣扎着拉了张潜袍子一把,压低了声音补充,“其一,崔管家不该将地佃给王毛仲,既然佃给了,就不该去登门逼债。王家虽然败了,可王游击总有一些上司同僚没有死绝。崔管家想要杀鸡儆猴没错,却真的找错了人。其二,就是王毛伯这个人,有情有义。换了别的大户人家,弟弟忽然被官府捉了去,马上就要被砍脑袋了,还没牵连到自己,恐怕高兴还来不及。即便是救,也顶多虚应故事一下,绝对不会像他这般不惜代价。”
“嗯,他对他弟弟的确很仗义!”张潜不是很理解任全的意思,只管顺口敷衍。
“这个王毛仲,既然是大户人家的奴仆,看打扮还
喜欢盛唐日月请大家收藏:(m.66dshu.com),66读书网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