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叶天瑾的潜移默化下,秦岭学会了洗衣服,做饭,还有把自己和自己的家收拾整齐,他几乎有一半时间都住在叶天瑾家里,有时回家看看,帮父亲收拾房间,洗衣服煮饭。
秦父虽然仍对他不闻不问,却没有再动手打过他。
秦岭十岁,个子猛蹿。
叶天瑾十五,成绩一直高居榜首。
两个年龄相差五岁的少年和小男孩,在这些日子里,彼此都是对方惟一的最好的朋友。他们像两块磁铁的正负极,紧紧贴在了一起。年轻的他们,像春天饱蘸绿意的柳芽,充满生机,清新得惹人心痛。
1995年,叶天瑾考上了市重点高中。
小镇的镇民在几年之中,都用这件事教育自家孩子,离别清晨,秦岭一直巴巴的将他送出好几里。
“别送了,我下个月要回来的。”叶天瑾说,看着遥远的的苍山碧水,隐约的黑白村舍,他终于长长的吐了一口气。他一直想离开这个令他压抑的地方,但到了离别时,隐隐的竟又对这片土地生出些许的牵挂不舍。
小镇太静,与尘世隔绝了三年,时间过得缓慢,淳朴的镇民过着与世无争的生活。小镇的时代,就在新与旧的交替中缓慢磨合,像安静流动的河水,没有任何激烈冲突。
秦岭恋恋不舍的抓着他的衣角,哭得一抽一抽。“叶哥哥,你不要走,我舍不得你。”
只有这时,早熟的秦岭才会表现得像一个正常的十岁孩子。叶天瑾他的头发,“好好读书,我在那边等你。”
小村的薄雾被阳光驱散,秦岭一直目送叶天瑾的身影直到消失。
上了市重点高中的叶天瑾变得更忙,说是一个月回来一次,但秦岭常常两个月都在镇口等不到他的身影。
“叶天瑾,你弟弟又来看望你了。”
第一次来到城区,秦岭为了省钱,沿着山路走了八小时,叶天瑾当即心疼脱下他的鞋子,看见秦岭满脚的水泡,血水和袜子粘在一起。他请了假,把秦岭背到他的寝室。
“我弟弟。”叶天瑾向室友介绍。
秦岭在叶天瑾的寝室住了三天,他看见叶天瑾果然很忙碌,早晨六点半就要起床读英语,下午放学要打水,打饭,洗衣服,然后七点就开始晚自习,住校学生一直到十点才下课。
叶天瑾给他买了一些零食,陪他吃饭。又怕秦岭呆在寝室无聊,晚自习后便把他带到教室玩,顿时激起一片大呼小叫。
女生争着拧秦岭的脸。
“叶班长,你弟弟长得好标致啊。”
“大眼睛超可爱啊,长大绝对是帅哥。”
……
叶天瑾说,“你挺讨她们喜欢的。”
“嘿嘿,那你呢。”
像是没料到他这么问,叶天瑾愣了一下,然后笑了,“这还用问?”他伸手轻拍他的脑门,“小家伙,快快长大。”
1997年。
家家户户的电视都在播着香港回归的新闻。镇上的喇叭已经很久没有用过,家家户户都添了电视机。
“......香港回归后,中国政府将坚定不移地执行“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基本方针,保持香港原有的社会、经济制度和生活方式不变,法律基本不变......”
凌晨钟声敲响,无数个电视机中传出的雄壮的国歌响彻小镇每个角落,雷鸣般的掌声中,女主持人的声音兴奋的大喊。
“历史上激动人心的时刻终于来临,香港,回归了!”
“砰。”烟花从河面上绽放,明亮的火焰拖着弧线落下。
当夜的小镇满天都是烟花,映得宁静的河面绚烂辉煌。
秦岭陪着叶天瑾的外婆站在木台上看烟花。叶天瑾已经很久没有回来过,高三的他回小镇的时间越来越短,甚至连假期也在学校补课。
烟花照亮了夜空,秦岭遥望,他想,叶天瑾,这时候又在干什么呢,大城市里的夜,是否会更热闹。
活泼好动的秦岭,在青春期逐渐来时,提前体味到青春的寂寞……
叶天瑾也在看烟花,教室的玻璃窗上映着远处广场腾起的彩色流火,但只有几秒,他又低头看书。虽是十点,但教室里坐着一半的学生,课桌里的书装不下,就全部堆在桌面上,每个人桌子的书本和学习资料,都堆得像堡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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