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嘱咐的药物和器具,拿到了门边的床位。
第一天,第二天。捡气球、玩跳绳、抢椅子、大型七巧板。每天都玩得很开心,那时候,我的笑是发自内心的,对我来说,只要有人喜欢我,那就不算亏。
很快,第三晚就到了,第四天上午我们就要收拾行李离开这里,可以回家。我有点舍不得,其他女孩子也一样,于是我们提议在同个浴缸里洗澡。
四个女孩子一起。我留了个心眼,没有将那些暴露病症的东西拿出去。愉快地往彼此身上泼水之后,大家匆匆地淋了下身,就回去房间里。其他女孩子上床睡觉,我也很困,突然之间在床上我想起来,自己还没吃药。
那时候,已经很晚。
宿舍里的灯关着。这里没有上下铺的说法,但我依然很紧张。我在黑暗中摸索到药品袋,然后小心翼翼地下床。宿舍地板很干净,冰而且冷。
我慢慢走向浴室,手里抓着有点硬的塑料袋,直到将它捏得起了皱。
我踮起脚尖,小心推开浴室的门。进去,将药吃完,然后拉好袋子,拿出按摩用的药水。因为要自己出来,保姆亲手教了我用法。这个保姆不是上次那个,由于母亲很挑剔,所以保姆总是换。
我努力不发出声音,推开浴室的门。随后,我撞上了一个人。
门开门合之间,袋子里的药水盒掉到地上去。
是思琳。
药水盒正面朝上。
“……这是什么?”她问。
我有点不好意思。“药。”
我蹲下捡起药瓶,将它放回袋子里。
“什么药?”她的神情完全就像电影里遇上了鬼魂的女主角。
“呃……”我开不了口。“我、不能告诉你。”
如果我开口的话,我就必须得告诉别人,我是个每天都在强颜欢笑的假货,我是骗子,我本来不应该得到我想要的东西。
电视里都是这样演的,只要骗子被发现她在做什么事,她就会立刻失去所有——全部——
包括母亲和大家的喜欢。如果我不笑了,就不会有人喜欢我了。不,情况是,即使我继续笑,也不会有人继续喜欢我。
我不要那样。
我绝对不要那样。
这个念头,在十一岁那年,正式进入我的思考范围。我以前甚至没想过,被人发现我有病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重大的恐惧压倒了我,那天晚上,我紧紧抱着自己的药袋,差点就哭了出来。
但并没有用,我的世界堕入黑暗。
再次回到学校时,课室里的气氛变得更冰冷了。用‘更’并不是说它以前就很冷,而是因为我想不起来以前它有多温暖。
是最俗套的桥段,同学不知从哪里听到了思琳的话,开始疏远我。他们不知从哪里找到了病名,课后我看见有人翻开书指着耻笑,接下来,是更恶俗的排挤和欺凌。没有校园暴力和□□,我不知该庆幸还是为自己感到悲伤。
而正正因为我听见过更残忍的欺凌案件,我认为这还不值得哭诉。
我衡量过哭和笑这两个表情。两者的唯一共同点是都需要理由,哭的理由如果不够怂人听闻,不会有人可怜你。当被□□还被打的女孩子和仅仅被撕了作业的人站在一起,首先被安慰的一定是前者。
所以,按照没有人会想安慰我这个逻辑逆推下去,被剪掉一节头发,撕毁作业,没办法继续做副班长,班级本来安排好的话剧也不许上场,这些不过是不值得哭泣的小事罢了。
既然没有人安慰我,那我就不应该悲伤,我不应该悲伤的话,那就不应该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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