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门下,福王的棺椁已经被拉了出来,丢在了城门口。
棺椁已经塌了,里头,不光是有一具无头尸体,还有一大堆的陪葬品。
这里的陪葬品,自然不包括福王陵墓里的,只不过以福王的身份,棺椁里自然也是豪华得很。
十多个骑士骑马待在棺椁旁,薛三则坐在棺材边缘位置,两条小短腿悬空着,晃啊晃的。
福王的脑壳曾在深井下面陪薛三度过了好几个孤单的夜,
所以,
对这位肥肥胖胖的王爷,薛三还是挺有感情的。
只不过九泉之下的福王到底会不会认这个“情”,就没人知道了。
先前,正是因为福王的棺椁卡在了城门口那儿,才使得燕军得以冲门成功。
换句话来说,福王,哦不,是福王的遗体,对大燕有功!
郑凡策马从这边经过时,扫了一眼棺椁,忽然觉得有些好笑,这福王当真全身上下都是宝。
脑袋让自己抵了军功,无头遗体还能帮忙破城。
“主上,这疙瘩怎么处理?”
薛三口中的“疙瘩”,自然指的是福王遗体。
“先照看着,把这里拾掇拾掇,别让人家暴尸在外头。”
“好嘞。”
薛三点点头。
从理性角度来说,郑凡并不是很想让自己代入到刽子手的角色中去,他认为,以一种稍微平和一点的方式去进行吞并和占领才是最长效的方式。
福王,是藩王,现在人又早已经死了,郑凡的打算是等忙完城里的事儿后,帮福王把葬礼给办好。
国之大事,在祀与戎
这里的祀,其实不光是指对祖先神灵的祭祀,还填充进了对对方国家文化和风俗的尊重。
好在,燕人和乾人,其实在相貌上没多大区别,吹毛求疵一点儿,可能就在于乾国腹地以及江南那边的人,在面部线条上普遍着一排的参将和游击将军,这些官职和地位比自己高的人,没人敢在此时和李富胜说话。
显然,李富胜在自己这一镇兵马之中的威信,无比之高。
“大人,这是要?”郑凡明知故问道。
李富胜双手死死地抓住身下的墙砖,郑凡看见墙砖上出现了一道道清晰的凹痕,这一幕,真的像是d瘾犯了一样。
“这城,怎么就这么容易就被打下来了呢!”
李富胜咬着牙说道。
城下来的太容易了,不过瘾!
人,死得太少了,不过瘾!
长途奔袭了这么久,本以为可以有一张酣畅淋漓地硬仗等着自己,结果却居然以这种诡异的方式就拿下了全城!
前戏做得太足,反而失望越大!
郑凡有些愕然,
然后目光扫向了下方城楼下的黑压压人群,
瞧着,
谁叫你们这么不争气,多抵抗一会儿啊,多抗争一会儿啊,
现在好了,
败和投降得太快了,
让我们家老大不爽了。
“大人,这座城,已经是大燕的了。”
李富胜摇摇头,道:
“我们不会分兵于此驻守,我们还将继续南下。”
李富胜看着郑凡,继续道:
“这座城,我们不会守。”
既定方针确实是继续南下,这里是滁郡,往南,要是走直线不考虑绕路的话,还有西山郡和北河郡,过了这两个郡之后,还有汴洲郡,到了那里,再过了汴河,才能说触摸到了乾国的上京城。
“但这座城,终究还是大燕的。”
李富胜笑了,
笑容之中,
带着一抹阴冷。
这一刻,郑凡身体开始发寒,如果有机会的话,他真的很想去问问镇北侯,精神病人也能当总兵了?
“我很生气。”
“大人,您是我们的主心骨。”
李富胜有些不习惯这个战场,因为燕国和蛮族,数百年的血海深仇,且已经上升到种族仇恨的层次了。
杀伤扑灭蛮族,是燕国的政治正确,在这条政治正确之下,李富胜如鱼得水。
其实,最重要的一点还是燕国无力去开发和控制荒漠,因为荒漠实在是太贫瘠了,但乾国不同,乾国,是燕皇想要吞下去的肥肉。
李富胜伸出手,放在了郑凡的肩膀上,
道:
“但我,很想杀人。”
“大人,有机会的,还请大人再忍耐一下。”
“这些人,你打算如何处理?”
李富胜眼中的血色在慢慢地褪去,这意味着这个人,正在从先前的极端状态之中恢复过来。
“大人,我军奔袭而来,本就没有携带多少辎重粮草,下官建议,先进行甄选,抄纳富户显贵之家,所得之粮,一半归入我军军资,为继续南下之补给,所得之财货,一半赏赐全军将士用以提振士气。”
李富胜眯了眯眼,开口道:
“继续说。”
郑凡伸手指向了下面黑压压的人群,道:
“找一些滁州城本地的军头子或者官吏,推他们上位,大人应事急从权,重新任命滁州城的文官和武官之首,再由他们去重新组建自己的班底。
同时,抄家必灭族,必须下死手,但不由我们燕军出手,而是由他们自己出手,我燕军将士只负责在一旁压阵。”
“先前所说之财货粮草,你说我们只取半数,剩下之半数呢?”
“分与他们,以及,城内外的黔首。”
李富胜双手微微下压,撑着地面站了起来。
郑凡则继续道:
“不过,抄家灭族的事儿,由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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