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管事闻言当真绕着罗长风转了一圈,查看了一番,缓缓点了点头,道:“虎皮的确完整,这样吧!我再给你们加二十大钱。”
“这价钱已经很高,就算你们去文大夫府邸,也差不多就是这个价,高不到哪去了,壮士觉得如何?”
阿铁对罗长风点了点头,罗长风见此,颔首道:“好,那这大虫就卖与阁下了,且头前引路,我帮你送到府上,也省了阁下一番手脚。”
那管事大为满意,当下转身往斜对面一个小巷而去,他们得从后门进入,大门他们是没资格走的。
到得府邸,将老虎放到管事指定的位置,管事给罗长风取来了钱,直到此时,罗长风才见识了这个时代的货币,不由微微有些诧异。
他原本以为,这个时代的货币基本就是“刀币”“布币”“贝币”之类的钱币。
可没想到的是,管事拿出来的钱币,竟是几串串在一起的,缩小版的“青铜戈”的模样,这叫什么?戈币?
那如果钱太多,得用马来拉,不就是马拉戈币?
想到此,罗长风满脑袋黑线。
不过罗长风虽然是在那瞎想,但他还真歪打正着了,这就是戈币,春秋时独属于越国的钱币。
戈币分为大钱与小钱,大钱长度约为十二厘米,小钱只有七厘米,一枚大钱可换十枚小钱,而一枚小钱,可购买一升粟米(约1.25斤)。
罗长风也是直到此刻,才明白了阿青那句“许多大钱”是什么意思。
这三百二十枚大钱,便可买粟米四千斤,这够阿青母女加上罗长风,吃上好几年的了。
按照后世的标准来看,这三百二十枚大钱,其实也就相当于后世一万块钱左右。
但是要知道,在这个最大需求只是吃饱穿暖的时代,这点钱已经相当不少。
当然,钱不可能全部用来买粮食,还有布匹油盐之类的东西,都是需要开支的,但她们自己也种了粮食,这笔钱生活上几年,的确是足够了。
不过有了罗长风,钱的事,已经不算什么事。
“日后壮士若再打到什么好猎物,尽管来此找我,我定然给你一个好价钱。”管事将罗长风一行送出后门,如此对罗长风道。
罗长风手里提着装戈币的布袋,对管事点点头,道:“一定优先来此,大人放心。”
管事满意的点点头,抱拳道:“那我就不送了,壮士请。”
罗长风带着两人离开,走出一段距离后,他探手入袋,将那串二十枚零头的大钱取出,递到阿铁面前,道:“此事多谢阿铁哥了,这些大钱是我与阿青的小小心意,还望阿铁哥不要推辞。”
罗长风虽性格淡漠,却并非不懂人情世故,阿铁虽然没带他们到文大夫府邸,但目的已经达成,老虎顺利卖了出去,若无他带路,他们也不知道该去哪卖老虎,一点表示还是要的。
况且,那二十枚大钱本就是阿铁讲价得来,他不懂行情,就算自己来,别人出价三百枚大钱,他也只能是三百枚卖掉。
可如今他已经知道行情,大致一推算,就知道日后该怎么卖,阿铁也就这一回的机会。
大钱是五十枚一串,那二十枚刚好是零头。
“这就不必了吧!我也没帮上什么忙。”阿铁挠着后脑勺嘿笑道。
实际上他对这二十枚大钱也心动不已,那可是两石米啊!够他们一家人吃上两个月了。
可他们家跟阿青家是邻居,父辈跟阿青的父亲还沾点亲,帮这么点小忙,就拿人家这么多钱也不合适啊!
阿青见状,接过那串大钱直接塞到了阿铁手中,笑道:“阿铁哥你别客气,你跟阿土伯平日帮我们家那么多忙,我们都没好好谢过你们呢!”
“这次要不是你帮忙,我们也不知道该去哪卖猎物,你就收下吧!”
阿铁见说,也就不再多作客套,道了声谢,便将大钱揣进怀中。
而罗长风看了阿青那不把自己当外人的模样,心下也是十分欢喜,按理说,这钱是他挣回来的,该完全由他自己支配才是。
可阿青话言话语间,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却将这钱当成了他们的共同财产。
以阿青的单纯,罗长风相信她是属于后者,完全是无意的,她只是下意识的就把他当成了一家人。
回到家中,青母已经准备好晚饭,那只野兔已变成一锅香喷喷的兔肉汤。
罗长风可惜的看了看那锅肉汤,原本他打算烤着吃来着,毕竟,兔肉除了爆炒就是烤着吃最美味了,煮的话,有些寡淡。
不过做都已经做好,他也没说什么,明天再去猎些野味便是,老虎估计是没有了。
所谓一山不容二虎,除非一公一母,那片林子里,要么还有一头母老虎,甚至一些小老虎,要么就没了。
不过一片山林中,又不是只有老虎这一种大型动物,阿青说的熊罴,应该是指黑熊或棕熊,管他什么熊,只要是熊就行。
青母见罗长风手中提着的袋子,不由两眼发亮,笑问道:“卖出去了?”
罗长风点点头,将手中布袋递给了青母,道:“卖出去了,这些大钱,夫人你收着吧!我平日也没什么需要用钱的地方。”
阿土伯一家见此暗暗点头,罗长风他们出去这段时间,青母已将罗长风身世来历跟他们说了说。
此时见罗长风毫不犹豫的将钱交给青母,皆感叹,青母找了个好女婿啊!而且还是无牵无挂的上门女婿,她们家就要过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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