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丧尸麻雀的前面有一辆破烂的黑色轿车,正在小路上疯狂飞驰。网w在不远处还有几个晃晃悠悠的丧尸正跟在车子的后面。
一阶后期丧尸的速度和常人无异,但和车比起来,自然有着天壤之别。
而此时,丧尸麻雀已经飞到了丧尸的头顶,带着火焰的羽毛纷纷落下。很快,丧尸身体的各个部位开始着火。
丧尸也能感觉到火焰的烧灼感,但是他没有智慧,本就不知道怎样才能扑灭火焰。疼痛只会让他以更快的速度奔跑,但这样却反而使身体上的火焰越来越大,直至把他烧成焦炭。
丧尸麻雀的数量太多了,他们现在最好先找一个地方躲起来。
就在南边几百米的地方有一个地窖,在末世前,附近的农民用来种植蘑菇的。
“跑!”刘以晴的音量确保她身边的人都能听到。这些丧尸麻雀可不管你是人类还是丧尸,它们带火的羽毛所到之处就是一场灾难。
在听话方面,林聪一向是个佼佼者。刘以晴的话音刚落,他就用吃般的力气飞奔了过去。李勇有些反应不过来,等见到大家都跑了,他这才紧跟了过去。
地窖不大,只有二三十平的样子。地窖的门只是用一块简单的石板挡着,并不严实,边边角角留了很多缝儿,时不时地有小风儿吹过来,让人忍不住打一个喷嚏。
丧尸麻雀所经过的地方,地面变成了焦土,满目疮痍,惨不忍睹。好在现在是冬天,地里的冬小麦还没有长起来,没有燃烧物,大多地方的火燃烧了一会儿就熄灭了。
李勇从石缝中,担忧地看着外面那群丧尸麻雀。这年头儿,连麻雀都这么厉害,他们这些普通人还有活命的机会吗?
在进入地窖后,李勇就发挥了绅士风度,让刘以晴抱着小威躲到了里面,他和林聪守在门口,以防万一。
他的这一举动,看得林聪直咂嘴。他知不知道啊,其实他们的主力就是刘以晴和小威啊。哦,对,李勇的确是不知道。他还没有见过刘以晴的身手呢。在路上的时候,只碰到了几个零散的丧尸,他的火焰就可以对付了。说起火焰,也不知是不是他的错觉,他的火焰的颜色好像深了一点儿,也变小了一点儿。
那辆在丧尸麻雀前面飞驰的车辆,早已变得千疮百孔,在前盖儿撞向一块石头后终于罢工,变成了一堆废铁。
从车上下来了四个男人和一个小男孩。
小男孩的衣着致,身上还披着一个银色的斗篷,除了眼睛,整个人都被包裹住了。而那四个男人衣着统一,应该是他的保镖。
“哎?怎么是他?”这时,林聪的嘴中发出了一声惊呼。
刘以晴懒懒地抬起了眼皮,看到四个男子中有一个矮个子,动作神情都有些唯唯诺诺的,是当初在s市时,刘炜领过来的几个人中的一个。
小男孩本就跑不快,只能有人抱着他。有了他这个拖累,抱着他的男人自然是跑不快的。很快,他就被丧尸麻雀群追上了。
就在这时,他做了一个惊人的决定。他抱着小男孩扑倒在地,用庞大的身子把小男孩结结实实地护在了身下。
丧尸麻雀停止了前进,宛如雨点般地砸在了男人的身上,人的身上燃烧起了熊熊大火,口中发出痛苦的呻吟声,但还是一动也不动的。
而他的三个同伴看都没有看他一眼,就抓紧时间,向刘以晴他们身处的地窖跑了过来。
他们没想到里面有人,表情只是愣了短短几秒,就简单地打了一个招呼后,钻了进来。
地窖并不大,再加上了三个大男人,一时间显得很是拥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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