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云庄旁边巷堂里有个鸡毛小店,前面卖些粗粝的饮食,后面有三五间简陋的客房,店主人孙驼子是个残废的侏儒。
这样的地方自然不会有多么高贵的主顾,但是这几天店里却真的来了两位高贵的主顾。一个少年、一个中年,一个酒鬼,一个不喝酒。
酒鬼道:“你就这样在旁边看着别人喝酒,自己不想喝么。”
少年道:“平时可以喝,但现在不能喝。”
酒鬼道:“为什么?”
少年道:“喝了酒,我的剑就会变慢。而我随时可能出剑,所以这剑绝不能慢,慢一分都不行。”
酒鬼没有问为什么要出剑,少年也没说为什么要出剑。少年是剑客,剑客的人在、剑在,出剑自然也是理所当然的。这本不必问!
话的尽头是酒,酒的尽头是什么?
酒店半掩着的门开了,门外边出现一个雄壮的虬髯大汉。他的脸色苍白,他的胸口还包着白纱布,他是铁传甲!他的眼神现在是清亮的,亮的逼人,他已经抛去了过去的包袱,重新做回了铁甲金刚。
他道一声:“少爷我回来了!”
酒鬼是李寻、欢,少年是阿飞。
铁传甲没事了,但李志常又去了哪儿?
李志常坐在马车上,马车上只有他,没有马夫。好在这是一匹老马,好在这匹马早已经认熟了路途。正因为这是匹老马,所以它跑的不快,但它的步伐很稳,稳到李志常能在这风雪声中舒舒服服睡一会,也许还能做一个好梦,也许梦醒了,地方也到了。
但它突然长嘶一声,停下了。积雪的道路旁直挺挺地站着一个人,右手拉住马车辔头,老马虽老,但力量并没有减退多少。它奋起气力想要挣开束缚。但这人的手却如铁铸般地动也不动!那人身上穿着件青布袍,大袖飘飘,这件长袍无论穿在谁在身上都会嫌太长,但穿在他身上,布还盖不到他的膝盖。这样的身材,一般会让人想到山东大汉。
可是这个人很瘦,瘦的像枯木、像奇峰陡起却又光秃秃的山峰,但绝没有人怀疑他的力量。任谁能单只手降服住一匹健马,都不可以用瘦弱来形容他。他的力量已足以叫人胆寒,但是这还不是他最可怕的地方。最可怕的是他的眼睛,因为他的眼实在不像是人的眼睛,似鬼神、似妖魔,唯独不像人的眼睛!
他的目光幽绿,如廖野中星星之火,没有光芒万丈但可以焚尽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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